忘我的自由:掙脫自卑與自傲的終極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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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看待「自己」呢?或許是在自我批評中掙扎,懷疑可能是聖靈叫自己知罪;也或許是努力透過外在表現肯定自己,卻在失去成就時便開始動搖。關於自我的問題常叫人無比煩惱,但好消息是:真正因為福音而謙卑的心,不會自恨也不會自戀、不是自卑也不是自傲,而是在祝福當中「忘記自己」,從而得到徹底的自由。

給下一輪自戀世代的啟示錄

在基督教界,對於「自我」有著幾種不同的看法。

有些教會認為人不應該有自我,因為跟隨基督的人應該學習「捨己」、「順服」、「把自己釘在十字架上」,害怕談自我尊重、自我實現、自我接納都是把自己放在高過於神的位置。這態度或許是因應上個世紀後半葉流行的自我主義、以及高舉自我新世紀運動,畢竟自戀的文化熱潮確實一直延續到現在,而當自我高過其他一切,人心中自然也沒有保留給神的空間。然而,沒了自我之後,我們又是誰?

還有一些教會則是走到另一個極端,強調看重自己、領受祝福,到一個程度彷彿僅僅將神視為祝福的供應者,意圖用信心、服事或好行為來「交換」祝福,卻忽略了神要我們活出合祂心意的生活。只看到祝福,卻沒看到給予祝福的主,從而錯失了基督徒生命的真正寶藏──也就是與神同行的親密關係。

神按祂的形像創造人類,我們也反映了神的樣式,只是因為犯罪墮落而產生了各種關於自我的問題。究竟我們該怎麼看待自己?神又是怎麼看待我們的自我?在專談自我議題的《我》(Me Myself & I)書中,富勒神學院心理學教授艾奇柏‧哈特指出:「基督乃是『自我』問題的正確答案。因為,自我並非天生就是良善的,並且又有過度關心自己的傾向,因此自我必須受到基督的管治。並且當基督介入之後,祂會管治、塑造和引導自我,祂既不會毀壞也不會輕視自我。」

關於自我:誰的判決?如何判決?

如果面對一個在自我問題中掙扎的人,你會對他說什麼?大部分人的答案大概都是:「不要管別人怎麼說」、「做你想做的就好了」、「找到你的優點,建立自信」等等。然而,這並不是問題的終極解答。想要透過符合別人或自己的標準來建立自信,總會遇到未達標準的時候,而我們的內心每天就如同活在審訊法庭當中,根據我們的行為得到判決。身為基督徒,還會自動為自己加上是否犯罪的審訊項目,如果我們將自己的身分與所犯的罪連結在一起,肯定會覺得自己是個糟糕的罪人,更不用談活出命定、為神做大事了。

但使徒保羅卻有很不一樣的想法:「對我來說,你們或任何人間的權威怎樣評價我,都無關緊要,我甚至也不信任自己對自己的評斷。我良心是清白的,但這並不能證明我是義人;鑒察我、判定我的是主自己。」(哥林多前書4章3~4節,新普及譯本)保羅不僅不在意別人的評價,甚至也不在乎自己的評價,因為他深知道:只有神的看法才是真實可信的。

因為耶穌,你可以自由離開法庭

提摩太‧凱勒牧師在《忘我的自由:基督徒獲得真正喜樂的途徑》一書中提醒道:「在基督信仰裡,是由判決帶出行為表現,而不是由行為表現帶出判決。」而我們的判決已經定了──「現在那些屬於基督耶穌的人就不被定罪了。」(羅馬書8章1節,新普及譯本)

耶穌降世,為要代替我們的罪,好叫我們能夠進入神的國度,與神恢復親密的關係。祂代替我們進入法庭,換取我們自由地走出來。如今我們要根據這個判決來生活,因為神愛我們、接納我們,因此不再需要做許多事讓自己看起來還不錯,或者爭取別人的肯定跟稱讚,反而可以完全出於自由意志去行動。那會是多大的安全感與自由!

更少想到自己,從而活出自由的生命

在這樣的自由當中,我們會如何看待自己呢?提摩太‧凱勒牧師指出:「真正從福音而產生的謙卑,其本質並不是把自己想得太高或太低,而是更少想到自己。」由於不再將外在表現與自我連結在一起,因此也不會因為別人的批評而受到嚴重傷害,卻能仔細聆聽批評,從中學習。能夠真心讚賞別人的成功,自己成功時也不會感到彆扭或過度反應,同時又不倚靠他人的稱讚而活。畢竟,既然唯一能判斷我的神如此愛我,那麼有什麼好擔心的?

下一次,再度因為自己或別人的看法而焦慮不安時,記得提醒自己:「我已經走出法庭了,我不需要再擔心那些判決。真正重要的,是神早就接納了我。」一次一次的練習,會幫助我們活出福音,同時活出自由的生命!

(封面相片來源:kehsilva / CC BY-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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