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遲延-2017-03-16 每日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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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起來,僕人就說:『請打發我回到我主人那裡去吧!』…『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你們不要耽誤我,請打發我走,回我主人那裡去吧!』 創世記 廿四章 54-56節

這段經文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例子。以撒的僕人急切地想要把他小主人未來的新娘帶回到新郎身邊。從這裡使我們想到,當我們在作神的工作時,不應該延遲,應該排除一切困難和攔阻,勇往直前。

即使是非基督徒作者也會說,對一件事作過合宜的思考之後,應該儘快地將思想付諸行動,而不應有所耽延。羅馬政治家與歷史學家索斯特Sallust給人們的忠告是:「仔細思考以後,就應快快行動!」義大利紅衣主教聖.布納芬杜拉(Bonaveture)也這麼說:「讓機會白白流失的人也會使自己白白度過一生。」但是更糟的是,耽延了神要基督徒作的事。

耽延常常帶來嚴重的後果。當聖靈呼召一個信徒時,如果他沒有馬上作出回應,便會失去最好的機會。聖靈很少是一問再問的。我從個人的經驗裡學到了這事實。當我需要禱告、讀經或是守聖餐時,我耽延越久,那種需要感越泠淡。聖靈不會將恩賜給那些拖延的人。祂毋寧喜歡那些聽了祂的話便馬上遵行的人。我們從詩篇可以看到這種熱切的態度:「我急忙遵行你的命令,並不遲延。」當利百加很快地給以撒的僕人水喝時,神大大地讚許她的作法。諸如此類神僕人的例子都告訴我們,應該抵擋「拖延」這種不明智的習慣。

每日經文—取材自《信心日引》(台福傳播中心)                                                                    《信心日引》是根據馬丁路德著作所編成的每日靈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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