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科學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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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社會,當我們談到信仰時,不少人會直接把信仰掛上迷信、非理性、充滿教條、落伍、保守等印象標籤,認為這是一種缺乏思考能力的表現;或者以工具的角度,將信仰視為一種心靈安慰劑,讓人在情緒低潮時,可以得到舒緩;或者以更旁觀的角度,將信仰當作一種歷史文化的傳統,慣常地存在在那邊,只是一道風景。

一般人(包括基督徒)往往把信仰與科學對立起來,非此即彼。彷彿接受信仰,就等同反對科學;接受科學就是拒絕信仰。然而,若以「人如何獲得知識」的角度來看,信仰與科學各自有處理的領域,看似分隔卻又有所接合。

科學的知識論

先來談科學。一般泛稱的科學,包含實驗技術操作與推論邏輯(方法學)兩大面向。一般人比較容易看到以及最早接觸到的是前者,例如高中的物理化學實驗。但要如何從單純的實驗數據躍升成為科學知識,中間所依靠的推論路徑就是科學方法論。科學方法論就是一套科學如何設計實驗、驗證假說等的知識生產方式。在這推論中間,有幾個重要的基本觀念。例如可證偽性(Falsifiability),這是科學哲學家卡爾波普爾(Karl Popper)提出的觀念,意即每一個科學假說都必須存在著新證據推翻的可能性。因此當舊假說被推翻時,就需要加入新條件,讓新的假說成立。在證據越來越多,假說也加入更多條件細節時,我們所獲得的知識的可信度也就越高,但相對地它的解釋範圍也就會越窄,這是因為受限於越來越多的限制條件。

我們以「黑天鵝」的虛構故事來做解釋。17世紀的歐洲人只見過白天鵝,因此他們提出一個「白天鵝假說」:全世界的天鵝都是白色的(假說前提),因此預測天鵝蛋孵出的小天鵝,長大也會變成白色。但當他們航行到澳洲後,發現居然存在著黑天鵝(新證據),推翻了「白天鵝假說」。為了讓假說能夠成立,因此加入了新的限制條件,提出「歐洲白天鵝假說」:在歐洲(新限制條件),所有的天鵝都是白色的。因此當他們撿到一顆天鵝蛋,要預測小天鵝顏色時,他們必須先判斷「這顆蛋是來自歐洲或澳洲」。若是來自歐洲,那依據「歐洲白天鵝假說」,可以預測小天鵝是白色的。若來自澳洲,則「有可能」是白色或黑色。(當然這是省略非常多可證偽性細節,以及解釋不太精確的故事)

在滿足相同的限制條件下,可以確信假說能夠成立。所以在科學實驗報告中,陳述推論的過程以及提出實驗設計的細節,目的也是在此。要讓其他科學同儕能夠複製自己的實驗與得到相同的結果。同時也保有著「所有結論都是暫時成立的,直到反證出現」的特色,讓新的科學研究挑戰能夠進場,並且建立起更為確認可信的知識。這是一套十分嚴謹的獲得可靠知識的方法程序。

不過在現實生活中,當科學實驗結論要往限制條件以外的範圍進行推論時,就會碰到合理性的挑戰。這時往往需要依賴其他的工具來協助填補合理性,例如量化統計工具或其他研究的成果與設計等,但在此同時,也產生了「科學不確定性」的空隙。例如在公害糾紛訴訟當中,科學研究可以告訴我們「某A化學物質會導致罹患乳癌的機率顯著增加」(一般因果關係),但是卻很難直接推論「某人因為接觸A化學物質,所以導致他罹患乳癌」(個別因果關係)。(註1)這是科學運用的侷限。

信仰是反科學嗎?

回到信仰當中。當一般人在說信仰是反科學、迷信時,其實混雜了兩個層次的問題:一是「神是否存在」的有神論問題;二是以信仰來解釋因果關係的知識問題。

1.神是否存在?

「神是否存在」其實不是科學問題,因為這個問題缺乏可證偽性。所以在邏輯上「神是存在的」與「神是不存在的」這兩句話的地位是相同的,沒有哪一句話是比較科學的。換言之,這兩句話同樣都無法以科學方法來證明。

既然如此,那麼基督徒為什麼還要信上帝?這正是美國當代基督教哲學家阿爾文普蘭丁格(Alvin Plantinga)所開展論證的一個問題,在其著作「基督教信念的知識地位」(註2)中,不再使用證明(Justification)這個概念,而以保證/論據(Warrant)作為替代,並且發展出「阿奎那/加爾文模型」提出了一個有神論認識論的路徑。

阿奎那和加爾文都認為,在人的本性當中,有一種隱然的感知,能夠察覺到神的存在。不管是任何文化、民族、國家,人都有著近乎自然的宗教感知,有著對天地產生敬畏的心理,加爾文稱之為「神聖感應」(sensus divinitatis)。如羅馬書1章19~20節「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然而這樣的神聖感應,會指向何方?這裡就是各種宗教信仰的分水嶺。

站在這個分水嶺上,人為什麼會成為基督徒?從神學的角度來講,這就是來自於上帝的揀選。誰能蒙上帝的揀選?靠的不是個人的功勞,如羅馬書9章11節「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也不是靠著人間看為好的條件,如哥林多前書1章26~29節「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完全仰賴的是上帝的恩典,以及在創世以前所定的旨意。如以弗所書1章4節「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這是基督徒的信仰,也是一個信心之躍。

2.以信仰來解釋因果關係

在日常生活當中,我們往往會碰到許多情況或問題需要解決。其中當碰到因果關係解釋時,從知識論的角度來看,若要以信仰來解釋,就必須與其他解釋方式(例如科學)放在同一個平台上來進行解釋力的比較。

以治病為例。假設有某人得了肺炎,弟兄姊妹們當然可以為他病得醫治來禱告。但是若要問「如何治好他的肺炎」,就是進入了方法的比較。在慣常的作法中,要治病就是讓醫生診斷開藥。藥物是否能夠發揮療效?發揮多少療效?這背後有一套藥理學的實驗過程。因此我們敢比較放心地接受藥物。

但要論及禱告的治病能力時,我們要如何計算禱告的治癒率?一定會有弟兄姊妹認為,這根本不是問題。因為病得醫治,是誠心禱告蒙受上帝垂聽;病未得醫治,就是禱告不夠虔敬、或自己有罪尚未悔改,需要被潔淨,以及更多的禱告。這樣的論述,只是一種模糊的自圓其說而已,還是無法具體解答:什麼樣的禱告能夠治好病。這一點,才是被認為是反科學的地方。

更何況,回到基督徒的角度,禱告就一定會治好病、信上帝就一定會發大財,這些論述都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就是「自以為是神」,把禱告、信上帝,變成是工具,是治病發財的手段。這樣的禱告,不過就是在念「發財、治病咒語」而已。

深知我們所信

我們所信的上帝,是大有權能與公義的主宰,也是滿有恩典與慈愛的天父。所以不論順逆,我們都知道這是在上帝手中,並且因著他的愛,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他面前。我們所擁有與接觸的一切,包括自然律定律與人的理智,都是上帝所創造的美好,基督徒與非信徒都同樣共享。因此基督徒同樣需要學習運用自己的理智,學習這世上的一切知識。與世人並無二致。唯一的差別只在於:基督徒知道這一切的背後,有上帝與他的護理,於是我們將榮耀歸給上帝。

註:

  1. 關於法庭中的因果關係之辯,可參閱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陳信行副教授所著「看見不潔之物:工業社會中知識權威的文化實作」(2016年,台灣社會研究雜誌社出版)。有著相當精采的論述。
  2. 「基督教信念的知識地位」(2004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為Warranted Christian Belief (2000年出版)一書的中文翻譯版。

(封面相片來源:Kristofer Williams / CC BY-NC-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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