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生的追求-2017-04-19 每日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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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羅馬書 三章 28節 

人們並不靠著所作的事來贏得生命。得到救贖與永生的唯一理由乃是神的慈悲,因耶穌的死而來。沒有其他的道路。

很多基督徒已經厭煩了一再聽到這樣的道理。他們以為早就知道了。可是卻不能真正體會這個道理的重要性。如果基督教會能繼續教導這個道理,就能保持合一與純潔,而不致於腐化。這個道理維持基督教於不衰。也許你會聽到不太成熟的基督徒對這道理侃侃而談,但如果他說這道理很容易付諸實行,那麼你就可以確定,事實上他對基督教的道理還不是很明白。我們絕不能誇口,說我對這個道理已經十分明白了。該不斷地虛心學習這個道理,而這個道理也會不斷地教導我們。

真正明白他們是因信得到神接納的基督徒而將之付諸行動的人,不會誇口說他們已經徹底明白這個道理了。相反地,他們會認為這是他們向來所追求的一種美好滋味。這些人很驚訝自己竟無法完全明白這個道理。因此他們如飢似渴地追求,渴望有更多的體會。他們對這個真理一點也不感到厭倦。同樣地,保羅在腓立比書三章12節承認說,他不認為自己已經得著了。馬太福音五章6節裡,基督也說飢渴慕義的人必得到飽足,也就是得到神的接納與賜福。

每日經文—取材自《信心日引》(台福傳播中心)                                                                    《信心日引》是根據馬丁路德著作所編成的每日靈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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