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規》到底少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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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聞,因為一般人的品德不夠優良,所以才要把《弟子規》規劃為品格教育補充教材,及早灌輸學童是非觀念。

《弟子規》相傳為清代山西絳州秀才李毓敏所作,一說改編朱熹的《童蒙須知》而成,目的在教育成年農民識字、不犯法。全文分八段,第一段序文引自《論語學而篇第六》,其後六段分述日常合宜的行止,最後一段更像教室守則兼廣告,但其整體內容與儒家經典思想頗有違背。值得注意的是,在作者在世及死後百餘年間,《弟子規》乏人聞問,直到21世紀突然以「經典」之姿在兩岸爆紅。

學校教育裡的「生活與倫理」課程,只核對「理論上的」行為表象是否正確,不問動機和目的,也不要求實際上的實踐,倫理教條只是使人符合思想規範的工具;「公民與道德」也相仿,20世紀對「天道」認識,已然隨著儒家思想一併衰微,道德只得圍繞著一個被剜除了的核心打轉。於是,像《弟子規》這類具體要求教條實踐的文本重見天日,一時間喚起了不少人對實踐知識理論的渴望,也呼喚更多人以功利的角度來佔領這個道德規範的空殼,覬覦更多施展在他人身上的權力。

工具理性

什麼是「工具理性」?用最簡單的話來解釋,就是把事情做好的道理,例如《弟子規》中的:「執器虛,如執盈」──拿空的器皿就像拿滿的器皿一樣。這句話的衍伸義也是很好的待人處事原則:對待沒有負責事工的人、退休的傳道人、沒有利用價值的人,就跟對待在教會裡活躍、大有恩膏的傳道者、值得投資的人一樣。甚至在這句話裡可以看到的持平、恆定態度,是跟「在小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路加福音16章10節)相去不遠的。

工具理性沒有不好,問題只是:我們台灣人習慣用工具理性,去看待「不能用工具理性對待的事」。例如:道或上帝(不管祂是哪個宗教的「上帝」)。

「我們還要假設上帝只聆聽基督徒的禱告嗎?如果祂有在聽的話,毫無疑問,祂一定也聽得到一位不相信上帝的印度教徒之禱告,或一位佛教徒的喃喃自語,無論人對祂的概念是什麼,祂都在聽。……不然還有誰?甚至一位無神論者的問題,或虛無主義者的懷疑,上帝也在聽。」(《辛克深度靈修之路》215頁)

所謂「宗教是心靈的寄託」,彷彿是將上帝視為一種置物箱的概念(不然要放哪裡?)採取工具理性來「使用」上帝;於是,屬於上帝的位置(第一因)空缺了,或者被一個意圖掌握一切的「我」佔據。與「心靈寄託」相對的「敬拜」,是承認上帝是上帝,承認祂是至善而我不若祂完全,承認「我」無法「利用」祂,承認「我」無法左右祂,承認「我」無從逃離祂,並放棄用工具理性來與祂打交道。

然而,賴以建構的知識系統,是剜除了「上帝」的價值體系,規避了「天道」的儒學,跳過了「第一因」的哲學,還能成其「道德」嗎?

──這正是《弟子規》沒有涉及的思考:沒有「人道本於天道」的指引,沒有形上和邏輯的思辨(嗳,當初只是為了識字不要要求太多!)於是,與儒學核心思想背離的《弟子規》,竟成了當代佛教最好利用的讀物。

佛教讀物該退出校園嗎?

已有不少基督徒提出這樣片面的主張,比《弟子規》更受到批評的是《靜思語》。但這個主張涉及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是教會內的同工不願意去碰觸的,卻是遲早要面對的:政教分立原則。

《弟子規》雖不是和尚寫的,卻被佛教用以傳遞其無神論的思想,其實佛教也不是台灣的主流宗教,其信徒比例約15%而已。屬於有神宗教、信眾號稱上看台灣人口六成五的道教,與地方政治勢力牽扯不清已是不爭的事實,道教徒或許尚未警覺佛教經典侵蝕了道教的部分核心精神,否則,憑道教的政治實力,把區區《弟子規》和《靜思語》逐出校園豈是難事?(信徒統計數字根據楊國樞、瞿海源:《變遷中的台灣社會》239-276頁)

由於不願深入了解對方,台灣基督教與道教也鮮少對話,更遑論合作,不過,若有朝一日真有那麼一天,基督教會倒是需要先想想:如果要求這些佛教經典退出校園,「得勝者」和「彩虹愛家」不也該一起退出?否則豈不是雙重標準、兩樣砝碼?

宗教事務該退出公領域嗎?

既然基督教會也承認,人具有由上帝賦予並保障的自由意志,個人獨立選擇的自由和能力,也該獲得尊重與寬容,不該因為是不是基督徒而有所差別。然而,「把一部分人的價值觀強加於他人身上,等於是沒把人當作自由獨立的自我,沒把人看成具有自選人生目標的能力。」(桑德爾:《正義》241頁)

換言之,基督徒在面對教外人士和公領域時,也當有尊重不同的價值觀的雅量,「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翰一書4章19節),同樣的,上帝出於愛而賦予我們自由意志,所以我們要尊重並主動保障其他人的自由。

既然身為基督徒的我們,都曾氣憤子弟在接受「義務教育」(不能選)的同時,也不得不、半強迫、迫於群眾壓力(沒有力量遂行或堅持自己的選擇)而背誦、抄寫《弟子規》和《靜思語》,我們也當反省:在「得勝者」和「彩虹愛家」的授課時段,學生的選擇自由有沒有被我們尊重和保障?既然耶穌對我們的要求是要「像天父那樣完全」(馬太福音5章48節),我們對學生自由的尺度,也當寬大到容允他們公然反對基督。

嚮往一個以基督教文化建立的社會,不表示要把基督教的價值觀強加在他人身上。上帝是正義的,我們就該用像祂那樣的方式對待其他人;當思想上帝對我們的愛,我們也當以同樣寬大的愛對待鄰舍,讓這樣的愛,在這不深知基督教精神的社會裡蔓延──「不要激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雅歌2章7節)

《弟子規》缺少了傳統儒家思想的「天道」精神,因此無法補足一般人缺失的道德實踐,同時,因為它並非儒家經典,並且被某些佛教團體收編為其宣教讀物,甚至淪為某些犧牲他人自由以攫取權力者的工具,因此,《弟子規》作為義務教育之品德教育補充教材的正當性,是值得探討的。

(封面相片來源:ALAN Life / CC BY-NC-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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