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屆香港政府,給教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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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屆香港特區政府上任了。有人建議社會應放棄昔日與政府對抗心態,給新政府時間和機會。用相同邏輯,新一屆政府也應放下成見,開放地與泛民主派相遇。教會如何看待新一屆政府?它要向新一屆政府宣告甚麼福音?我想到聖經一段話:

「學生不高過老師,僕人不高過主人。學生所遭遇的與老師一樣,僕人所遭遇的與主人一樣,也就夠了。既然有人罵一家的主人是『別西蔔』,更何況他的家人呢?」「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隱藏的事也沒有不被知道的。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屋頂上宣揚出來。那殺人身體但不能滅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那能在地獄裡毀滅身體和靈魂的,才要怕他。兩隻麻雀不是賣一銅錢嗎?你們的父若不許,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的麻雀還貴重!」「所以,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帶給地上和平,我來並不是帶來和平,而是刀劍。因為我來是要叫『人與父親對立,女兒與母親對立,媳婦與婆婆對立。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勝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勝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性命的,要喪失性命;為我喪失性命的,要得著性命。」(馬太福音10章24~39節)

殺身體的政府

這段聖經沒有具體引導我們思考要向政府宣講甚麼的福音信息,反而提醒教會,要有勇氣宣講上主的福音,因為上主的福音往往是一個令當權者不舒服的福音,以致他們要用殺身體恐嚇和對待宣講福音的教會(節28)。殺身體應是黑社會的作為,但現實是,政府也殺身體的。近日例子是北韓政府不仁道對待美國22歲大學生瓦姆比爾(Otto Warmbier)。事實上,政府跟黑社會的分別不是前者維護治安,後者破壞社會秩序,而是前者是合法殺身體,後者是不合法殺身體。那麼,殺身體的政府不只是北韓,更包括中國政府、美國政府。為何上主福音往往令當權者不舒服,以致他們要用滅聲方式對待上主福音?當權者害怕甚麼呢?

福音是公開宣講

第一,因為耶穌基督的福音是一個公開宣講的福音,拒絕卓底協商和靜稍稍宣講的福音。耶穌說: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屋頂上宣揚出來。(節27)

有些教會選擇不問世事,但更多教會選擇對社會不公義事不公開表態。理由一,因為公開表態太政治了;理由二,因為公開表態太激進了;理由三,若以改變對方為目的,私底下勸告比較有效;理由四,要給對方面子。但問題是:不公義的對方是當權者,不是受害者。在以上邏輯下,怪不得有人認為1989年的北京學生是錯的,因為他們公開指出中國政府貪腐、拒絕私底下勸告中國政府。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揭穿豆腐渣工程的譚作人等人是錯的,因為他們公開這事,不給中國政府面子。2014年的香港佔中是錯的,因為他們公開表達不滿,不體諒政府。不要忘記耶穌說: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帶給地上和平,我來並不是帶來和平,而是刀劍。(節34)

令人難過,教會滿足於籌備不會有殺身之禍的公開活動(例如,香港福音盛會的公開佈道會),但對社會不公義事選擇沉默。教會或許會批評政府的不是,但卻拒絕公開宣講政府的不義。當教會習慣了卓底協商和靜稍稍宣講時,他們已忘記了耶穌的教訓。

福音挑戰偶像

第二,因為耶穌基督的福音挑戰一切看自己為絕對的制度和人。在耶穌時代,絕對不只是統治者,更是家庭。前者對人操殺身之權,後者對人的身份和感情(歸屬感)有絕對影響。對於統治者,耶穌說:

  那殺人身體但不能滅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節28)

至於家庭對人的操縱,耶穌說:

因為我來是要叫人與父親對立,女兒與母親對立,媳婦與婆婆對立。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勝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勝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節35~37)

耶穌基督的說話不是反政府和反家庭,而是拒絕他們被視為絕對,不但因為絕對是偶像崇拜,更因為偶像帶給人不是自由,而是羈絆。所以,將自己絕對化的制度和人傾向以暴力使人不敢與他們作對。在絕對性下,中國政府不容許被挑戰和質疑,並以愛國建立其偶像性。至於家庭,有人以維護家庭為由(將家庭絕對化)傷害了很多人際關係。也有人以愛子女為由,忘記了子女不是上主。

不用懼怕

面對門徒受迫害的可能,耶穌不覺奇怪,並說,「學生所遭遇的與老師一樣。」(節25)但耶穌安慰門徒,重覆三次向他們說,不要懼怕,並用了一個比喻,

兩隻麻雀不是賣一銅錢嗎?你們的父若不許,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節29~30)

這安慰是對那些履行耶穌基督吩咐的門徒說的,而不是不帶條件,任何場景都適用。意即,當投資失利者,失戀者等以此話安慰自己說,「上主必看顧我」時,這可能是一廂情願,因為這段話不是對他們說的。問題是:這安慰的話是否等於沒有殉道的可能?但現實是殉道者是有的。那麼,安慰的重點不是逢凶化吉,而是在危難中,上主與受難者同在,受難者不會被忘記。再者,上主是「那能在地獄裡毀滅身體和靈魂的」(節28),即上主是審判者,帶來公義和拯救。

選擇

若宣講福音會帶來被迫害的結果,耶穌問:「願意背這十字架跟從我嗎?」(節38)即是否願意公開宣講福音,是否有勇氣不向那將自己絕對化的制度和人屈服嗎?丹麥哲學人祁克果曾說,傾慕耶穌者主要會為世界、人和歷史投訴,但真正跟隨耶穌者明白耶穌在世上的十字架,並以此作為門徒之路。

(封面相片來源:Labour Party Image Channel / CC BY-SA;香港2017.07.01 七一大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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