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被定罪-2017-07-22 每日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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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羅馬書 八章 1節 

基督徒在真心承認自己的罪,並且承認他的罪本應受神的憤怒、審判與永死時,他是真正地謙卑下來。因此基督徒的一生中,都是謙卑的。然而在這同時,他也擁有單純而神聖的驕傲,讓他能轉向基督。當他轉向基督時,他便能脫離對神的憤怒與審判的感受。基督徒相信,此後他身上任何的罪都不會再控訴他了。他也相信天上的父神愛他。基督徒得到神的愛,並不是因為自己作了什麼,而是由於神所深愛的基督的緣故。

因此,我們可以清楚了解信心──而不是行為──如何可以讓我們稱義,也清楚我們何以繼續需要基督的義。我們身上仍帶著神所不喜悅的罪。由於罪仍在我們身上,因此我們繼續不斷需要基督的義。神因基督的緣故,使我們稱義──基督是神賜給我們的,也是我們需要憑信心持守的。

在這同時,我們生活在這世上,仍要面對罪以及不敬畏神的人。甚至信徒也難免會繼續犯罪。這就是保羅在羅馬書七章23節中所哀嘆的「罪的律」。可是在羅馬書八章1節中他又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誰能解釋這個看起來自相矛盾的道理──「我們裡面的罪不算為罪,應被定罪的不被定罪,惡人不被拒絕,應受憤怒與永死的不會被懲罰」呢?唯一能解釋這個事實的,便是神與我們之間的中保──耶穌基督(提前二5)。就如保羅所說的:「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每日經文—取材自《信心日引》,台福傳播中心出版                                                                 《信心日引》是根據馬丁路德著作所編成的每日靈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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