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公共政策,需持守善意理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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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高雄有一位老师因为在学校教授性别平等课题,竟然被反同志的保守家长团体告上法院,指控该名老师猥亵和妨害风化。

妖魔化对立意见,是台湾社会在处理公共议题时很大的一个困扰和阻碍。许多政策都没办法诉诸理性辩论,已有明确立场者只是不断地对对立异见者进行攻击甚至抹黑栽赃。滥讼这种手段都拿出来压迫老师,着实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以诉讼压制老师,当然不是认为法律会判这名老师有罪,而是以诉讼作为手段对老师施加心理压力,迫使老师退让或禁声。

我自己经营的评论粉丝团,三不五时也会被立场意见不同者洗版攻击,恶言相向。这些人诉求的从来不是透过理性辩论说服人,而是以恐吓威逼压制人。

遗憾的是,这些威逼恐吓的手法,在讲求爱与宽恕的基督教社群也存在。虽然不能说百分百,只要看一看附和反同婚论述的基督徒之言行,昭然若揭。

面对公共政策辩论时的对立异见者,不愿选择「善意理解原则」(从对方发出此一意见必然有其善意的角度看待其所提出之论点与论证,找出双方都共同看重或接受的共识作为论辩前提)进行理性论辩,而是以非我族类一概妖魔化的手法,对待议题中的其他意见者。并且,妖魔化异见持有者的情况,比善意理解还要普及。

理性思辨是一种宝贵的思考决策工具,我相信是上帝赐给人类治理这地的重要能力,也是人类有别于其他物种的关键能力,更是人类懂得反省改过的能力。

然而,理性思辨下的论述开展与说服的确比较缓慢,比起以恐吓威胁的方式。

北风与太阳的故事大家都读过,如果说恐吓威逼就像北风,在民智已开的现代社会,被逼迫的对立意见者只会更加团结抗拒,绝对不会屈服。唯有选择以爱包容与接纳,以爱传递讯息,才能让对立意见者愿意停下脚步与自己交流,才可能找出双方都能接受的最大公约数。虽然进展较为缓慢,但是对社会来说却是相对健康而稳健,不会因为有歧异的政策之辩论而被撕裂且彼此仇恨。

台湾社会在公共议题辩论上需要导入善意理解原则,不能在已激化对立的妖魔化手段彼此控诉。否则无助于意见交流,只会让各阵营的支持者彼此仇视,以比拳头大小的方式对政策做出裁决。若真走到这个地步,基督徒人数压倒性少过非基督徒的台湾,基督徒的声音只会被淹没。

无论哪一种议题,无论圣经或教会的立场多么坚定不可动摇,都不代表可以使用妖魔化或抹黑他人的手法强行推广之,只能以爱心和诚实的语言诉说,留给社会自行选择。

积极参与公共议题的基督徒应该要扪心自问,在面对与自己不同立场的异见时,到底是抱持何种心态?如果我们尊重每一个人都是上帝创造的独立个体,尊重每一个人都有自主裁决权,那么我们就应该停止恶意理解异见者的作法。

基督徒是和平之君,是带来福音见证好消息的光明使者,不该以上帝或圣经为由制造纷争撕裂社会,伤害与我们不同立场与意见的人,他们也都是神的造物,我们的弟兄姊妹。

(封面相片来源:Tom Anderson / CC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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