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格教育不過是自以為義的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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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個台灣性/別平等教育的推動過程中,2000年發生的「玫瑰少年」葉永鋕校園霸凌悲劇,無疑是落實性/別平等教育的關鍵事件。許多學者專家指出,該悲劇之所以發生,在於學校未重視他的性別特質,也沒有教授多元性別教育。然而遺憾的是,即便事件已過18年的今天,卻仍有具基督教背景的網路媒體,試圖帶「風向」將葉永鋕之死的社會成因,歸因於所謂「品格教育」的缺乏。以為只有搭配品格教育和家長參與,才能杜絕校園霸凌。

必須承認,或許可能有諸多的社會因素造成了葉永鋕的悲劇,但顯然的,最大且無法迴避的,仍舊是當時校園中對於多元性別的不友善,而不是該媒體評論所稱的品格教育。

當然,或許品格教育真的很重要,重要到不只是許多教會講,其他的宗教群體也講;有宗教團體還「大發熱心」的在校園中分送大量相關的書籍和光碟;就算是追求營利的安親班,或某些文教基金會,也都打著重視品格教育的名號!

這樣「萬教歸一」的「風向」中其實有一個值得我們反省的問題:為何當有社會事件發生時,基督教會所提的方法如果不是強調「家庭價值」,不然就是講「品格教育」?似乎除了「品格」(還有家庭)之外,教會就沒有其他的方法來提出以信仰回應社會的處方了?

基督信仰中的品格教育

聖經當中確實有許許多多關於基督徒在這世上,如何為人處事的品格教導,例如詩篇、箴言,或是使徒書信等。單從經文來看,這些教導具有普世美德的價值,但問題是,如果基督信仰的品格教育,只是單單強調這些聖經品格教導的「普世價值」,那麼我們的信仰與其他「勸人為善」的宗教,或者孩子在學校裡所學的道德教化,又有何差別?

要回答這樣的問題,還是得回到聖經當中,看看耶穌基督是如何看待品格。回顧耶穌生平,在論到品格這件事時,最著名的案例,莫過於在馬太福音19章16-21節裡,耶穌與少年的官的對談;在這對談裡,如果這位少年的官對耶穌所說的都是真的,那麼他可能當之無愧真是一個具有好品格的人,因為他對於聖經中所教導的誡命,「一切都遵守了!」(20節)。但這樣一個具有好品格的人,最後還是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耶穌對他說若要作完全人,要去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並且還要跟從耶穌。

少年的官之所以憂憂愁愁地走了,最大的原因並不是因為他的產業很多,而是因為他在乎他所擁有的產業,大於在乎耶穌對他的呼召。換言之,任何的事物都可能攔阻了我們跟隨耶穌,只是一般人總以普世道德的標準來衡量,以為這些攔阻不外乎就是金錢、美色或是世俗道德所規定的誡命律法。但從耶穌在聖經中的教訓(路9:59-62、路14:26)來看,就連所謂的品格、道德和律法,也會攔阻我們來跟隨祂。

勝於法利賽人的義

這種因道德律法而拒絕耶穌,或被耶穌斥責的人物,最典型的莫過於耶穌當時的法利賽人。或許因為耶穌屢屢嚴厲責罵他們的關係,在許多基督徒的眼中,法利賽人成了某種與假冒為善相連,具貶抑的代名詞。但如果回到耶穌當時以色列的歷史與社會環境來看,在以色列民的眼中,法利賽人卻是一群特別「虔誠」的人,熱心而嚴謹地遵行舊約中各樣的律法與道德傳統。他們預備自己,以便迎接彌賽亞的來臨。也就是說,在當時以色列的社會裡,法利賽人足堪為「好品格」的宗教楷模、表率,更可說是一個義人。

在馬太福音5章20節中耶穌卻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的義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既然如此,我們又該如何看待耶穌對法利賽人的斥責,如果連這樣的「品格」表率都稱不上義人,那麼又有誰是義人呢?更進一步的說,基督信仰的品格教育,是要教導我們的孩子,成為什麼樣的「義人」?我們如何能夠勝過文士與法利賽人的義呢?

從字面上看,按著耶穌的教訓,法利賽人最大的問題,似乎就是假冒為善。有些人就因此以為當我們真心行善的時候,我們就勝過了法利賽人的義。然而過去的歷史告訴我們,跟法利賽人的努力相比,我們所以為的義真的不算什麼。更何況,法利賽人的義,其實跟一般人所以為的義、道德,是完全一樣。就如同潘霍華在《追隨基督》一書中對此經文的解釋;他指出耶穌向基督徒與法利賽人所引述的律法是完全相同且必定要加以遵守的。但是與法利賽人相比,基督徒還被期許著要有一種「較佳的義」。而且,除了耶穌自己,誰也得不到這種較佳的義。

真正在基督裡的品格教育

如同基督徒耳熟能詳的「因信稱義」,我們之所以能夠勝過法利賽人的義,不是我們的品格教育多麼成功,行善多麼用心真誠,而是因為我們相信基督。如果我們認真對待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五到七章所講論的登山寶訓時,我們就會發現這些其實是非常難以達成的教訓,同樣都是律法,但在耶穌的眼中,卻有著更高的標準,這樣的標準同樣也是上主的標準。法利賽人最大的問題,其實就是自以為義(路18:9-14),自以為靠著自己的好行為,就能稱義。在上主的眼中,沒有任何人的品格可以達到祂公義的標準。人若要能達到上主的標準,唯有來到耶穌基督的面前,承認自己的過犯,相信祂在十架上的救贖,交出自我的主權跟隨基督,如此我們才能達到上主的標準,活出耶穌的教誨。

從上述的觀點來看,在基督信仰中的品格教育,如果只是教導普遍性的道德命令,恐怕就陷入了法利賽人自以為義的陷阱;也讓人誤解,以為既有了這樣的教育,就能算得上是義人。所謂「品格教育」的目標其實不過就是要求達到少年的官,或是法利賽人的標準。

世界的品格教育不過就是律法主義的試探,在面對他人的苦難與社會的悲劇時只會歸因於「不」自以為義的個人因素;看不見這個世界有著各式各樣不同的社會差異與現實。

真正在基督裡的品格教育,那真正屬於基督的義,卻是要我們以上主的標準來反省自己,在上主面前承認自己不過是個罪人!這個世界沒有任何的「教育」、「律法」或「道德」,能讓我們在上主面前被稱為是一個好品格的義人,因為「沒有義人,一個也沒有」!

如果基督教會只是跟著世界的腳步,跟著世界的想法去講品格教育,那不過就是將因信基督而被稱為義的救恩視為敝屣,重新回去走法利賽人那自以為義的不歸路。世界的品格教育並沒有辦法教導我們的孩子,真正去愛那些跟自己不一樣的人,真正地去同理那些不同生命光景的人。唯有效法耶穌與那被壓迫、被歧視的人同在,效法基督在十字架上為罪人、為仇敵而死的義,才能讓我們真正地活出勝過法利賽人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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