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信的是「純正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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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加了維他命,會不會變成維他命?答案是「no」!那麼,維他命加了毒品,還是不是維他命?答案同樣是「no」!維他命只能是維他命,不能有毒品。一鍋鮑魚粥有一顆老鼠屎,還是不能吃,很遺憾!福音也是這樣!

純正的福音不容添加,這是聖經清楚的立場,不容多作解釋。即使沒有修改純正的福音,只是「增添」一些大受歡迎的成份,那還是不行。保羅在加拉太書說,他很稀奇信徒這麼快就離開正道去隨從別的福音,然後他再強調那不是福音。提摩太後書也說到在末日的時候「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隨從私慾增添好些師傅」,意思就是說,古老的福音聽久了很無趣,要想辦法加一點料。

基督徒積極傳福音是好事,問題是:「我們傳是純正的福音嗎?還是別的福音?」

我們談的不是傳福音的「方式」,而是「內容」。甚至傳福音沒有得到授權都是被耶穌允許的,只要內容不要更改。路加福音提到,約翰跟耶穌說,他禁止一個人奉主名趕鬼,因為他跟門徒不是一夥的,耶穌給的答案很妙:「不抵擋你們,就是幫助你們。」保羅也說,傳福音或假意或真心,只要福音傳開就好。很顯然,聖經不在乎派系,也理解人會用私心傳福音,但是重點是「不能更改福音,不能添加福音」。

不幸的是,這恰恰是一個「參雜」的世代,黑心食品滿天飛,消費者根本搞不清楚標示的成分,其次,很多毒品或是迷魂藥都包裝成一般飲料,讓人防不勝防。

福音也是這樣!

聖經已經很清楚說明福音的成分,但是信徒懶得看,加上許多「新的師傅」很巧妙地「解經」,反正信徒也沒分辨力,於是,「不純正的福音就滿天飛揚了」,號稱基督徒的朋友恐怕要先處理一個問題:「我信的是純正的福音嗎?」所謂「純正」就是「不能增加也不能減少」!

哪些成分不能加增也不能減少?

  1. 耶穌是神也是人
  2. 因信稱義,罪得赦免
  3. 聖經是真理
  4. 信仰要活出來

在基要真理之外加了其他成分,那就不是純正。不純正因為參雜了人的私慾,什麼是人的私慾?可以有幾個簡單的例子。

例子一:

如果有人主張「說方言才能得救」,那就是「加添」,那是不純正的信仰,因為添加了人的私慾,稱為「神秘經驗」。人的天性是喜歡神祕經驗的,但是不能因此主張「純正信仰一定要有方言或外顯現象的聖靈充滿神秘經驗」。信仰若是過度強調超自然,那就不是純正信仰。聖經有很多神蹟奇事,但是耶穌並不強調(所以法利賽人要求看神蹟被耶穌拒絕)。

例子二:

如果有人主張「生病不用看醫生」,那也是加添,不是純正信仰,因為增添了人的私慾,稱為「好逸惡勞」。基督徒生病要禱告是天經地義,尤其是醫生治不了的病,但是不能宣稱「神一定會醫治,沒醫好是你信心不夠」,這種教導完全不是從神來的。

我們不去思考生病的原因以及痊癒的代價,只想縮短生病的痛苦,這是人性。病得醫治絕對是好事,但是我們不能迎合人性把這當成福音的成分。耶穌經常放下病人,往別處傳道,可見,病得醫治固然合理卻不能成為福音的核心內容。(不然,我們乾脆禱告所有的死人都復活,豈不更榮神益人?)

例子三:

如果有人主張「財富移轉」,那也是加添,不是純正信仰,因為增添了人的私慾,稱為「貪心」。尤其財富移轉強調把「不義之人」的錢轉到基督徒口袋,這種說法都能被接受的話,基督徒真的很可悲,我們乾脆禱告天上降火燒死不義之人,豈非痛快?

例子四:

如果有人主張「教會增長」,那也是加添,不是純正福音,因為增添了人的私慾,稱為「權力」。聖經只有福音廣傳,沒有教會增長,教會本是「聖而公之」的基督身體,不是種龐大的宗教團體,不求神國增長而求自己教會增長更像是「巴別塔」思維,要求信徒大量投入教會活動幫助教會增長也不等於是真正的服事,而更像直銷公司做業績,可惜,今日信徒不思分辨。

其實,耶穌自己為純正福音下了註解:「你們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

真正純正信仰的基督徒以神國為念,不分宗派,超越種族,追求「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關心弱小教會,投入偏鄉宣教,把信仰帶回家裡,重視「我和我家必定事奉耶和華」,專心栽培敬虔的兒女,讓信仰無限傳承,同時把事業視為事奉,務求「榮神益人」,光是這樣,已經夠忙了!

遺憾的是,今日基督徒被誤導投入無數的宗教活動與口號,教會一味尋找路線,只為增加基督徒比例,我們似乎遺忘了天主教的前車之鑑,在一些天主教比例極高的國家,到最後信仰還是成為迷信罷了。

若是基督徒活出純正的信仰,我們當然是世上的鹽與光,只要有10個義人當然能轉化城市,何須其他口號?許多號稱純正的傳統教會其實也只是神學正確,但是並沒有真正活出來,那樣的純正也只是包裝而已。信仰,其實很簡單,只要活出純正,自然有能力!

(Photo by Alan Cleaver / CC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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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意見

  1. 有人說1夫1妻才符合聖經真理,這不僅僅是添加也是減少,劉牧師你說對不對?難道聖經有說亞伯拉罕、雅各、大衛王因爲不遵守1夫1妻而在陰間哀哭切齒嗎?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這句的「要」,原文不是命令句,所以不是上帝的命令、不是上帝給人的律法,而今許多基督徒把這句當律法拿來傷害別人。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耶穌解釋這句是指「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結果現在基督徒普遍把這話扭曲成1夫1妻,是這樣嗎?所以教會內背棄原配妻子的黃幗x、搶別人老公的寇奶x、離婚再嫁的擂欠⋯⋯都起來反對不是1夫1妻的同性婚姻,以為這樣就能漂白自身罪孽,這樣是不是把聖經的真意減少了?

    劉牧師你能寫出這種明理的文章,卻對教會「不擇手段」阻撓同婚的行為漠視,簡單的政教分離都做不到,只能證明反同婚的理由不是聖經旨意,而是出於偏見。清心的人能親自見神,偏見的人不能領會神的旨意。

    教會把反同婚包裝成維護兒童權益,堅決反對同志配偶領養孤兒,這根本是偽善。有愛心的同志配偶領養被異性戀遺棄的孤兒有何不可,領養被父母虐待性侵的孩子有何不可。媽媽跟爸爸離婚,然後跟另一個女的結婚對孩子就是傷害;媽媽跟爸爸離婚,然後跟另一個男的結婚,給孩子新爸爸,孩子會開心的說「我有新爸爸好開心」嗎?

    聖經有沒有反同婚是教會內的事,就算現在台灣基督徒人口有100%,基督徒都應該尊重別人的選擇權。別人想要離開上帝去拜別的神、別人想要違背聖經跟同性結婚,教會都不該修憲禁止宗教信仰自由,都不該阻止同性婚姻法的產生,正如上帝禁止人類吃分別善惡果,上帝仍親子在伊甸園種下分別善惡樹。阻止同婚阻止宗教信仰自由,就像有個雞婆天使為了幫助人類順服上帝,就去把分別善惡樹砍了。劉牧師你說,上帝會怎麼處置那天使?

    • 所有的淫亂都是罪,沒有比較。
      來13:4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約一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耶14:20 耶和華啊,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惡,和我們列祖的罪孽,因我們得罪了你。
      利26:40 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就是干犯我的那罪,並且承認自己行事與我反對,
      尼9:2 以色列人(人:原文是種類)就與一切外邦人離絕,站著承認自己的罪惡和列祖的罪孽。

      約一2:16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不認同真理 卻要求真理認同自己 是很自大的行為。

    • 回樓上。

      聖經反同性戀的經文已經一大堆,不用多提,但是,說聖經可以容許同性戀*行為*,那麼願神饒恕你因為你加添了福音。先不談聖經對同性戀的經文,請問若是聖經真允許同性戀,那麼為什麼同性戀團體要靠加添經文來證明呢?你去看看QJV(Queen James Version),這就是LGBT加添經文的證據。即使如果聖經沒有反同性戀經文,LGBT靠加添經文那還是不能進天國,難道加添就不是罪不需付出代價?

      聖經說同性戀是罪,教會單憑這個理由反同婚就夠正當了,然而台灣教會在反同婚手段上不正當,雖說手段不正當,但不能就因此說教會就不能反同婚,那是過度延伸。

      你說上帝種下分別善惡樹,又問說假使有天使砍掉會怎樣?我個人會倒問你:你怎以為你可猜測上帝的心意?上帝說了分別善惡樹可以砍或不能砍嗎?誰說基督徒「沒資格」去阻止別人的犯罪嗎?請分清楚手段是手段,目的是目的,不宜不擇手段,不代表阻止犯罪的「目的」的事就什麼都不可行!

  2. 例子一:
    是因為法利賽人內心剛硬不信
    耶穌才不行神蹟給他們看
    要他們先悔改!(約拿的神蹟 就是傳悔改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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