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仰賴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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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0日,新總統即將上任。本屆的總統,由於得票數沒能過半,只拿下40%的選民支持度,再加上立法院多數黨不是行政體系的執政黨,乃至地方政府與議會也大多由非中央政府執政黨所掌控,不少人認為,接下來四年會走的很辛苦。

說起來,台灣是民主後進國,開放總統民選至今不過30年左右,歷經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四位總統八屆任期。年輕的民主國家,選民對於投票總有旺盛的熱情,台灣的歷屆總統大選投票率都不算低,至少比鄰近的日本高很多。

投票率高是好事,代表國民願意出來表達自己的政治立場,還相信選票可以選出自己想要支持的政黨/政治人物。如果已經放棄,不認為選舉投票能夠改變什麼的話,大多會直接放棄投票,直接表現為超低投票率,當選人實際獲得的民意支持度低。

也就是說,冷漠是民主社會最大的敵人。當人民對政治冷漠,認為選誰都一樣而不願意出來投票表態,平日卻對各種施政有諸多不滿和抱怨,就會走上一種奇怪的負面循環。說實話,身處局勢詭譎多變的當代資本主義社會,各國政府都是摸著石頭過河,執政做不好的很多,也經常惹得民怨沸騰。

然而,縱然有一些做得不錯的政府,也很難獲得國民肯定,除了原本就不支持這個政黨的其他政黨支持者還是不會支持外,各種政策推進時,既得利益受損的族群,對政治冷漠不關心的族群也通常不會對執政黨的成績表示肯定。

西方政治理論學者經常在探討一件事情,為什麼民主投票會投出毀掉民主根基的獨裁者、民粹主義者?大多是由不滿意現狀,認為現有執政者沒能治理好國家的選民,從負面表列的方式選出(若剛好出現具備煽動群眾的克里斯馬的政治人物,就更容易如此)。

民主是一種理念很棒,實際上能落實也很棒,卻不容易推進的政治體制。因為,民主仰賴選民來選出政治領袖,然而,若是選民的意見可以被操弄、干擾、扭曲,縱然是透過合法投票選舉出來的政治領袖,卻未必會為國家人民謀福利。

投票也可能淪為形式主義的走過場,設計各種機制阻攔不會支持者的族群投票,甚至當選舉結果不滿意時,直接宣告選舉無效、沒收選舉。所以,為了防範此一弊端發生,近代以降的民主國家,大多採取三權分立,行政、立法與司法,各自獨立,彼此監督與制衡。

好比說,美國近來正在審理前總統川普的官司,某些案件若被法庭判決有罪確定,川普可能會失去競選資格。對於可能發生的結果,雖然部分川普的支持者會抗議,表達不滿,但是大體上來說,多數美國公民都會接受司法裁決,因為他們相信三權分立,彼此各自負責自己的部分,互相制衡監督,沒有哪一個權力可以實質高過誰。

民主的核心精神,是古典自由主義,相信人受造而平等,相信每個人擁有基本的人權不容侵犯與抹殺,相信一套不可動搖的程序正義(由憲法與司法系統來確保此套程序能順利運轉,不被任何外力破壞;由行政部門負責執行)。任何人不能高過程序正義,不能逕自片面修改程序內容,即便是某次投票獲得相對多數的政黨也不行。若要修改程序規則,需要更多的民意授權。

民主能否在一個國家深化開展,端視國民是否意識到三權分立、彼此制衡監督,以及遵守程序正義的重要性。選舉結果固然是票多的贏,但是並不等於任何票多的事情,都會被允許。違背程序正義的事情,破壞民主法治核心的事情,縱然暫時獲得相對多數選民的支持,仍會被程序規則擋下,因為違背民主法治精神。

台灣是民主後進國,對於深化民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任何選舉的暫時性挫敗或勝利都不是最終的結果,能夠長期遵守程序規範來運作國家,不讓任何外部或內部力量破壞程序正義,才是真正落實民主法治,以及長治久安之道。

公民的責任不是幾年投一次票,投票結束就沒事了,還要監督執政黨與在野黨是否奉行程序正義原則,在國會、行政部門為人民的利益服務。學習不要被扭曲不實的資訊誘惑誤導,偏聽偏信某方意見,要有自己可信任的消息來源,要能自己做出合理公允的判斷。

唯有能夠獨立判斷的成熟公民日增,不讓藉機鬧事或破壞程序正義的政客操弄國家,民主法治之路才能持續深化,為更多人帶來幸福與生命財產安全的保障與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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