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大灰姑娘及性侵事件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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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大學的獨有特徵,導源於基督本身和祂的福音;其特徵是:彼此尊重、坦承交談及維護個人的權利。
(引自輔仁大學〈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天主教大學憲章〉)

最近,我的母校輔仁大學發生兩件上了媒體的大事。一件是為了爭取廢除女生宿舍門禁管理,學生會發起了名為「輔大灰姑娘」行動,有三位女學生進行絕食抗議,最後校方迫於壓力下經過校務會議投票表決後,終於同意解禁。

另一件則是輔大心理系發生女學生被男同學性侵案,由於整起事件涉及到該系教師的處理模式,引發受害女學生男友在網路公開自曝其受到系上教師及工作小組不當處理經過,導致該系教師鋪天蓋地的反擊。

該名教師甚至召開記者會控訴遭受被害學生及其男友霸凌,同時還召開師生討論會要求與受害學生對質,遂引發各界輿論議論。該案雖已進入司法審理程序,然事件爆發至今在校方遲未強力介入處理下,該系師生仍持續在臉書上公審案情,受害女學生得一再經歷自證受侵害的過程,並被要求回應為何要公開此事成為壓垮該系的最後一根稻草。

以神之名 行性別壓迫之實

唸過輔大的人都知道,輔大各學院是由不同的天主教教團所組成,不同的教團教育理念也不盡相同,光是就「性/性別」這個多元敏感的議題來說,輔大有最保守的主張反墮胎及推動貞潔教育的生命倫理中心,也有捍衛性權運動路線的心理學系。

在這樣一個看似多元校風的天主教大學裡,過去這幾年卻陸續發生不少違反性別平等事件。例如:2008年輔大校方曾公開表示,性平法違反教義,輔大將不推動性平法,且如果有不同性傾向的學生出櫃「就不可能收」,而未婚懷孕學生則「可能被退學」。

2009年輔大學生會以女舍門禁違反性別平等為由向教育部提出申訴且受理,但輔大校方卻拒絕回覆教育部性平會。2010年輔大性別少數地下社團「同窗會」欲登記成為正式社團,所有社團成立程序已經完成,卻在覆核時被時任的副校長一人否決而不予以成立,否決理由為「(該社團)與輔大之天主教辦學核心價值相違背」且「不符合輔大天主教的宗旨」。

就在今年初也才發生蔡明亮導演為宣傳《無無眠》影片,卻遭到校方請離及驅趕事件。以上所述曾經發生的性平事件,無異於以神之名行性別壓迫之實。因此輔大近期同時迸發出這兩個事件,實是有脈絡可循。

這兩個事件表面上看起來性質不盡相同,但事件中校方及相關教育者處理的思維與邏輯並無二致,也就是沒有真的以學生為教育主體,優先考量其最佳利益,以及法令上所賦予的公民權利,反而優先考量的是宗教及學術機構的管理立場及利益,或是特定權威人士的利益。

此外在事件當中運用師生之間不對等的權力關係主導「話語權」,令女學生們被迫必須用傷害身體或是不斷揭露其創傷經驗的方式尋求突圍之道,方能爭取捍衛自身權益的空間。在事件當中明顯可看出學生的感受沒有被尊重,權益沒有被重視與保障。

以女宿廢宵禁為例,學生們所提出的四大訴求(註)十分合理而明確,只要校方願意擁抱性別平權概念,尊重學生自治,與學生進行平等協商及溝通,就能達成如其天主教大學憲章所言「維護個人權利」,學生們就無須因窮盡各種手段仍無法達成,進而只能採用更激烈的手法以求達成目標。

另外在學生性侵案中,輔大校方卻又是採取做壁上觀的態度,放任心理系師生進行性侵案的公開討論與訴諸輿論,忽略受害女學生的身心狀態與感受。也正因這樣的輕忽以對,使得心理系共構形塑出集體霸凌與排擠受害女學生的氛圍,而我們都成為了這個事件的目睹暴力者。

一如《驚爆焦點》這部探討媒體如何揭發天主教會神職人員長期性侵兒童的醜聞電影,其中這句話發人深省:「如果養育一個孩子要靠整個村莊的支持,那侵害一個孩子,整個村莊也脫不了關係!」

當第一顆鈕扣扣錯時,誰來提醒?

教會機構常因其宗教意識形態,往往面對社會政治民主化及多元人權意識的發展時,會因教會權力結構所採取的倫理或道德角度加以詮釋,有時出現抗拒或規避世俗社會法令的規範而無法自律的現象,尤其在面對性侵害、家庭暴力、性取向有關的議題上。

即便連方濟各教宗為解決天主教會神職人員性侵男童的問題,而祭出神職人員必須要報警通報,否則就予以革職的新政策,他的左右手梵諦岡主教卻公開跳出來反對,這時就需要有人有勇氣站在基督公義的立場大聲提出反省與批判,並要求其接受檢驗。

就如同輔大發生過的違反性平事件,對事件的詮釋與預設如果就像第一顆扣錯的釦子,此時沒有人站出來加以提醒,甚至刻意視而不見,後面整排釦子就會跟著扣錯,形成師生兩敗俱傷雙輸的局面。

輔大一直有非常堅強的「使命室」團隊,然而卻欠缺自律機制,可以全面性的進行檢視法令規範、教育理念與基督宗教信仰之間的衝突與融合,而這同樣也是我們所有教會及教會機構需要面對的挑戰!

註:輔大灰姑娘絕食抗議行動四大訴求:1.廢除女宿宵禁制度,性別要平權;2.裝設電子刷卡機,廢除晚點名;3.分明舍監修女,行政阿姨職權;4.女宿幹部民主民選,落實自治。

(封面相片取自輔仁大學官網

作者簡介/葉大華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少盟)秘書長,長期投入青少年權益倡導工作,是個青少年工作控,也是個非典型女長老。
認為教會與社會應該看重與回應青年世代的發展困境。

傳揚論壇期待透過每篇文章激發更多基督徒思考信仰與社會的關係,不斷重新理解上主在這個世代的心意。 面對艱困的媒體環境與難以質疑、反省的教會文化,我們沒有教派包袱,願在各個公共議題上與大家一同反思。 為維持平台運作,傳揚論壇每個月需要15萬元經費,祈請兄姐關心代禱及奉獻,與我們同行,並向更多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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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意見

  1. 對於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葉大華女士,最近透過立委向教育部施壓,要求輔大心理系全面封口,不得討論輔大性侵案相關事情,做為輔大心理系老師之一,我深感憤怒,全系師生也都被打一記悶棍。好不容易自6/7開始展開的對事件真相公開釐清對話的公共空間,一下子被國家機器鎮壓,彷彿重回戒嚴。要知輔大心理系師生要討論釐清的重點不是性侵案本身,而是該案所衍生出來的「案外案」。既然非關性侵案本身,就與性平法的保護規範無涉,葉委員憑什麼施壓教育部,禁止師生討論,全面封口?其法源依據何在?葉委員身為人權諮詢委員,豈可公然要求教育部違法濫權,扼殺校園公共討論空間,傷害校園民主?

    此外, 葉女士在本文指責輔大校方、各系所及全體老師都「以神之名,行性別壓迫之實」。這種論證真是跳躍且可怕,將輔大所有系所及老師全部打成打壓學生性別權力的反動派。輔大雖是天主教大學,但向來是各院系所自治,校方自有其宗教立場,但從未強加於各系所之教學與活動,葉委員怎可一桿子打翻一船人?

    我對葉女士回應的全文,請參見本人臉書綱誌,網址如下:葉大華施壓,教育部鎮壓 輔大心理系被封口,大開校園民主倒車

  2. 何老師您好,
    相信我們大眾對於何老師認可的釐清公共空間的定義不同,何老師認可的6/7對談,對一般大眾的感受是不公平的壓迫,因為主持人的偏頗主導發言權,民陣系統的畢業學長姐的立場都偏向夏老師,在在顯示對談的實質上,校方的目的只有釐清系譽,而沒有針對爭議的713種種事實問題探討。

    葉大權女士要求的暫時噤口,也是因為師長、校方對於的語言壓力,會造成被害者第二、三重的言語霸凌,當事人今日敢站出來,不是因為他狀態已恢復,而是他必須為自己生命做的全力一搏,他需要爭回友善的環境,就像空服員是賭上自己的工作權來抗爭一樣。

    暫時不該再討論的原因也是,因為這不是衍生得案外案,這本身就是跟校方性平機制有沒有違法的根本問題,就行政院給我的回函來說,面對性侵案件本身「應」用性平會處理,不該由工作小組介入。師長同為加害、被害人兩造關係人,介入本身就有立場不清的問題,而且站在學校的立場,本身就該鼓勵、推動學生採取性平爭取權益,而不該讓學生的權益睡著,尤其在知曉加害人根本無意配合工作小組之後,不該什麼都只由勢單力薄的學生自行處理。

    說系方沒有延緩通報責任,對,但對照開性平會的責任呢?光推諉給學生沒意願就對嗎?就我自身面對師長的個人經驗觀察,我可以合理懷疑,這是一種權力變相誘導學生進入工作小組,造成延遲性平召開,因為學生對師長的信任,加上經驗不足、受傷的價值低落等等,會使學生做出欠缺常理的判斷。

    何老師,如果夏老師他本人真的覺得我們不該以朱生單一個文本來討論,是否也可以請您建議夏老師提出他對次事件真實的版本,而不是只有為自己抱屈卻說不明白原由,其他人的文本都不足以闡述現況,尤其是713的,我們會那麼一直探問,不就是很簡單的因為夏老師迴避的路徑,遇質疑就另開話題,我們得不到答案,所以大家都像跳針。

    夏老師也許不懂得網路,但她了解怎麼站上媒體為自己發聲,若朱生是單一文本沒有對話,夏老師也可以如此來聲明自己的立場,再看看有沒有辦法創造對話空間。而不是逼受傷的人一起進入更受傷的空間對話。

  3. 葉大委員:

    你要夏林清公布她的2015,07,13版本,那麼,請先瞭解朱伯銘2016,05,29貼文的漏洞百出,並請正視你引用驚爆焦點一片,投射輔大性侵案是一種體制的壓迫。
    你在未瞭解真相之前,已然判斷夏林清是個壓迫者,你認為夏林清河蟹吃案,對吧?

    你要求習近平依法治國、依憲治國,很好,你是堂堂的人權諮詢委員,應該不會作出雙重標準的事,請你正視我的以下回應。

    葉大委員:
    妳身為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妳能同意教育部下令輔大師生不得討論相關事件嗎?
    妳已先用 ~ 驚爆焦點 ~這部片子,形容輔大心理系處理性侵案,妳不是已經一個預設立場 ~ 輔心系壓迫學生嗎?一種體制的壓迫?
    妳真的瞭解事件一切嗎?妳知道朱伯銘2016,05,29的臉書貼文,已經破綻百出了嗎?
    以下貼上我的貼文,
    請妳好好的回答一個問題 ~
    妳同意教育部將輔大師生封口嗎?
    不僅是依據我的貼文,更依據言論自由,
    真相不是越辯越明嗎?
    也依據民主國家對人權的基礎 ~
    我國憲法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請問葉大委員,教育部對輔大師生下封口令,可有任何法律依據?既然沒有,那麼教育部的封口令,已然違反憲法,並涉嫌觸犯刑法第三O四條:以強暴脅迫,妨害他人行使權利,或行無義務之事。

    葉大人權諮詢委員,對於教育部違法又違憲的封口令,你預備如何回復輔大師生的言論自由嗎?要不要教育部對輔大及輔心系道歉?

    鄭重聲明,我不是輔心人,不是民陣成員,對於此次網路風暴,我除了現場聆聽夏林清一次記者會,其他皆依據臉書的資料,做出我的發表。
    我知道如此聲明沒啥用,因為,居然有人說我與夏林清令尊夏曉華先生有兩代交情,我倒還希望真能親身瞻仰夏先生的風範。能夠扯這種謬言的,我建議他去寫小說,在臉書一直玩一直玩一直玩,不就浪費您的大才了嗎?

    朱伯銘在2016,05,29貼出 [ 關於巫沛瑀的性侵事件 ] 後,累積按贊近千次,分享5600次以上,再看對該文的回應,幾乎全是基於同情及氣憤,可見得朱伯銘的煽惑功力。朱伯銘以後的行動,包括不針對將輔心系的email 栽給夏林清,然後營造白色恐怖的氛圍,經過輔心系澄清後,他向社會大眾道歉,卻不向夏道歉,因為,他的攻訐將因失去主角而失去可信度,他也選擇不面對鄭小塔要他核實的要求。
    朱伯銘採取 [ 如自導飛彈的射後不理 ] 的策略,使用社會大眾的同情心及正義感共構的獵巫心,營造一種小白兔被大野狼吞噬的景象,實際上卻在搞小蝦米吃大鯨魚的目的,這一切都看的出他的確是鬥爭高手,一點也不是他文中顯示的弱。
    然而,大野狼及大鯨魚是他製造的幻象,就如同玩投影一樣,只要移動光源或物體的距離或角度,一切都可以放大及扭變,而臉書正好是絕佳的布幕。朱伯銘是個幻影師,一個魔法師。
    因為我曾是性侵受害者,我能感受他的痛苦。但我沒有因此而胡亂傷害他人,這是我對他最不能接受的事情,尤其,他可以那麼不老實的不向夏林清道歉,不接受鄭小塔的對質。

    朱伯銘,你把自己看的太重要了,太偉大了,一個悲劇英雄 ~ 在虛擬的網路裡,這個重要的偉大悲劇英雄,絕對經不起實體世界的檢驗,所以,他在網路玩投影幻象,質疑來了就射後不理,因為,網路可以不顧道德,不論是非,不講道義,不管感情,不負責任,可以不想歷史 ~ 2016,05,29朱文發表前,他還參與夏的活動,尤其在大陸的輔大活動。
    他若真的對夏有他說的絕對合理憤怒 [ 2015,07,13內容是朱文的核心之一 ] ,他可以在當時就把夏給公審了,讓夏的名譽在實體世界當場被紮紮實實的摧毀。

    但是,朱伯銘沒這麼作,為什麼?
    害怕嗎?不會吧!他是那麼厲害的鬥爭高手啊!
    可見朱伯銘2016,05,29有關2015,07,13部分的描述,完全是斷章扭曲、甚至變造。

    如果是因巫沛瑀今年三月的貼文,又怎麼等了二個多月才出手?朱伯銘在盤算什麼?我想最可能的原因是輔心系的email,攪起他的被迫害妄想情結,對王姓性侵加害人的憤怒,對輔心系email的憤怒,亦明知 ~ 巫沛瑀瞭解性平在當時條件之下,無法達成巫沛瑀的要求[ 見杜月生之教育輔導工作之澄清 ],攪和一起,他的無比憤怒塑造他內心的幻影 ~ 我們是被害人啊的無限擴大及投射,他必須製造一個加害人,一個有權威的加害人,把夏和一切連結起來,是最有效的戰略,因為,夏是院長而且有極高的學術聲望。所以,當輔心系澄清email與夏無關後,朱伯銘已然失去攻擊的正當性,唯一的策略 [ 其實有最好的策略 ] ,就是不向夏道歉,不回應該有的對質,而且,繼續發文攻訐,甚至與湯瑪斯性侵醜聞作連結 [ 該文標題是體制的壓迫,這個連結完全是不倫不類,而顯示朱伯銘的困獸之鬥。 ] ,這樣子,朱伯銘暫時保住他的顏面,甚至維持與巫沛瑀的關係,只要繼續扮演受害者,他就能繼續呼吸,他已經帶上了魔戒。

    為了他的呼吸,楊索及張娟芬賠進去了,當然,她們還是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朱伯銘在2016,06,07輔大討論會後,就有最好的解決方案,就是向夏林清道歉,但是他選擇不這麼作,因為,他已然攪起虛擬世界的同情心與正義感,事實上他是誤導及濫用了,他的聲譽將因面對自己的錯誤而毀滅。
    但是,他可曾想到教導他的夏老師?夏的聲譽被他毀滅,而正奮力的在她所無能的虛擬世界戰鬥,不只是為了她的聲譽,更是為了她堅持的教育路線,更企圖在虛擬中發展。

    各位充滿同情心的正義使者們,同情心與正義感是好的,當濫用的時候,卻是壞的。你們都希望夏公布她的0713版本,那請你們先具體的說明對朱伯銘05/29貼文的質疑。因為,沒有人會當材料,當先射箭後畫靶的畫材。

  4. 林三台先生 看了你言論 快昏倒 什麼叫真理愈辯愈明 這個是性侵害案件欸 連法院審理都不能公開了 你在那邊什麼辯啥啊 無言
    完全沒有替受害者想
    而且你還公開受害女生名字 你不知道有個資法問題嘛 可以合理懷疑 你是校方派出來的人吧 感覺受害者講的是對的 校方的白色恐怖 公審受害者 逼受害者講為啥要公開此事 這種事 是私下談 吧 本來大家不知道受害者長怎麼樣 現在都知道== 忽然覺得輔仁心理系是個很可怕地方 還逼迫學生對質

  5. 把被害人、被害人男友都指名道姓,講到21歲的嫌犯王凱民卻只講了個王姓性侵加害人! 就林先生的邏輯,反正網路上都查得到,所以無需有憐憫心了是嗎?

    • 1.本個案是我國各大學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的心理治療理論與實務,團體治療,性侵害被害人治療實務案例,心理諮商治療倫理,學生輔導,等課程經典案例。
      2.試自行選擇(1)一種心理治療理論,(2)性侵害防治被害人加害人心理治療相關法令,(3)心理諮商倫理守則,依據此三項的其中一項,分析本個案疑似性侵害被害人心理治療諮商過程的優缺點,並申論你對本個案的心理治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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