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活在一個日益多元的社會中,每個人所關注的議題和觀點多少會有差異 ,而「尊重」和「包容」成為不斷被強調的價值。然而真實的情況是,人們傾向和志趣相同,志同道合的人聚在一起,而漸漸疏離與自己興趣和觀點不同的人。
愈來愈多實證研究指出,網路的社交媒體未必幫助我們擴張自己視野,反而使我們的認知窄化。舉例來說,2015年facebook進行了一次演算法調整,透過蒐集和分析使用者的資訊,facebook使用戶大量看到與自己觀點類似之人的文章和狀態,過濾掉那些與我們意見相左的人之狀態。在社交媒體上,我們所接觸的資訊愈來愈狹隘和單一化,容易陷入單一認同,而非真正聆聽多元的聲音。
在強調多元的社會中,受到網路和社交媒體的影響,一不小心不同觀點的人反而愈來愈難對話,反而形成各式各樣的聚落,在小圈圈中不斷強化自己片面的觀點。這樣的結果是,幾乎任何的發言,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市場;觀點是多元了,但是真誠深入的對話卻是乏善可陳。我們必須問自己,我們真的是在尊重和包容異己,還是把自己埋身在自己的小圈圈中,與異己隔離,以此來隱忍異己的存在?
過去幾年,台灣的太陽花學運和香港的雨傘革命分別激化社會中不同世代之間的張力,這樣的張力和衝突甚至在許多教會中爆發,許多人因為意識形態和政策理念與教會的主事者的理念不同,而離開自己所屬的教會群體。
不可否認,多數人希望參與和自己意識形態和文化風格相似的教會。然而,若基督徒選擇一起聚會的基礎是建立在大家擁護類似的政策,支持同樣的政治理念或政黨,那麼,將來若我們的理念和所支持的政策、政黨不再一樣時,是否就是大家分道揚鑣之日?教會,到底是一個怎樣的群體?
葛倫斯(Stanley Grenz)的教會論
浸信會背景的系統神學家葛倫斯(1950~2005)是當代北美神學界的奇才,以創造力和活力注入北美福音派神學,勇於和當代的文化和思潮對話,是北美後現代福音神學(postmodern evangelicalism)的開創者之一。2005 年葛倫斯因為腦部出血,送醫搶救 24 小時後不治,英年早逝。
我的系統神學老師卡維里(Veli-Matti Kärkkäinen)是葛倫斯的好朋友,有一次他在講課時曾感慨地說到:「如果葛倫斯再多活10年,在神學上必然帶給北美福音派更精彩的創見。」
在後現代的處境中思考神學,葛倫斯認為「關係」是後現代教會論中的核心關注,因此強調教會是一個群體。(註1) 當基督徒了解我們是為了團契而被創造時,我們的生活與信仰就連在一起了。教會,不是指任何一個人,而是指一群特殊的人,被聖靈召聚與彼此團契,活出與神、與彼此、與受造物的相交關係,藉此指向上帝為受造世界所預備的未來。(註2)
葛倫斯在的〈教會論〉一文中,參照當代社會學家的觀點來理解「群體」的三要素來展開他的教會論:
第一,群體中的人們有同樣的參照系統(frame of reference),亦即他們有共同的世界觀,也有共同的語言符號來溝通、理解和創造意義。(註3)
第二,群體有共同的焦點(group focus);這個共同的焦點是某個使命、某種嗜好、或是某個活動。(註4)
第三,群體中的人各自有自己的個人焦點(person focus)。
在群體中,每個人都受到群體價值觀和共同焦點的塑造,發展出自己獨特的身分認同,而這身分認同又依附於這群體。(註5)個體透過參與在群體中來建構自己的敘事;在這過程中,群體的敘事也滲入進入個體,個體也同時參與在群體的敘事中。因此,基督徒參與在教會群體中,一方面透過參與這群體來認識理解自己,另一方面也學習委身於這群體所見證和活在的敘事中。(註6)個體並未因參與在教會群體中而消失自身的主體性,反而因此而得到和得以發揮其主體性。
在描述完一個健康群體的三要素之後,葛倫斯接著論述教會是個社會群體,但與一般社會群體的區別在於教會參與在三一神的活動中,與三一神相互融合,共同參透(perichoretic relationship)。(註7)教會之所以是教會,因為他是一個刻意參與在三一神活動中的群體,而不是一個為自己的存在而存在的群體。
在《團契神學》一書中葛倫斯用三句話解釋教會的身分:(註8)
- 教會是一群彼此相關的人:一群藉由基督與彼此相連的人。基督徒與彼此的關係不是建立在共同的興趣與意識形態,而是建立在我們都是被上帝所召聚的這個事實上,透過三一上帝而與彼此有關係。聖經以基督的身體(哥林多前書12章27節)、聖靈的殿(彼得前書2章5節)來描述教會,基督徒是同個身體的不同肢體,被呼召建立成為一個聖殿。
- 教會是一群未來導向的人:教會不是一群基督徒彼此取暖的地方,而是一群被聖靈塑造的人,參與在上帝在這世界上的工作,在當下活出未來的生命。
- 教會是彼此相交的子民:我們不是僅因上帝而與彼此相關,我們也參與在彼此的生命中,垂直委身於基督,平行委身於彼此。在教會這群體中,我們的種族、性別、社會地位等區別不再有意義,從疏離破碎的關係中進入團契生活中。
葛倫斯的教會論與當代華人教會
葛倫斯對教會論的反省提醒當代的華人教會,基督徒與彼此的關係不是建立在某種共同的意識形態和政策傾向上,而是建立在同被上帝所呼召的這個事實上。教會不是一個由共同政治立場所凝聚在一起的政黨,也不是被共同興趣所連結在一起的俱樂部;教會是一群被上帝呼召的百姓,因著回應上帝的呼召,與不同立場和觀點的人分享彼此的生命。
在教會這個群體中,人們的焦點是上帝的作為,以及祂所呼召我們邁向的共同未來,而不是當下時事或政策的反應和觀點。因此在教會中,我們可以評論政治,可以有不同的意見,但因著被呼召進入的那共同的未來,我們可以誠實地面對彼此的差異,而不需隱藏或維持表面的和諧。
舉例來說,有基督徒可能為了正義而選擇廢除死刑,也有基督徒為了正義而支持死刑,然而當我們的焦點放在上帝透過十字架要在世上所成就的正義時,我們謙卑地承認人類無法靠自己實踐完全的正義,因此即便立場不同,但仍能在坦誠中表達不同意見,同時彼此相愛。
事實上,當教會的焦點放在對的地方,即上帝的主權和上帝終末的國度,基督徒在這共同的焦點下反倒有多元表達的空間。我們彼此相愛,不是因為同意對方的想法和作法,而是因為上帝向我們彰顯了祂對我們的愛,呼召我們成為一個彼此相愛的群體。
在我們還是罪人,與上帝敵對時,上帝就選擇先愛我們;那麼,即便我們的弟兄或姐妹的立場與我們不同,我們仍可在反對彼此的意見時不讓自以為義的態度妖魔化對方,選擇彼此相愛。在這樣的愛中,人們反倒有真正的自由表達多元的意見,同時在群體中容許他人幫助我們看見自身的盲點,彼此提醒。
然而這並不是說在教會中,我們只談彼此接納和相愛,卻不分辨什麼是上帝當下的行動和心意。教會所被呼召進入的共同未來不只提供我們和平相處的基礎,同時也提供我們分辨基督徒每日實踐的基礎。在面對任何議題時,影響和塑造我們立場的因素很多也很複雜,包括我們每個人的背景、性格、經驗、以及該議題和我們直接和間接的利害關係。我們所被呼召共同進入的未來使我們的眼光得以跳脫我們有限的經驗、觀點和關注,在一個更大的敘事下重新評估我們對議題的反應和實踐。
葛倫斯也提醒基督徒,與彼此團契是我們見證上帝國度最直接的方式。人與人之間必有衝突,如何在多元差異中彼此接待和相愛,正是教會見證上帝國度的契機。想像一下,若在太陽花學運的高峰,支持和反對學生佔領立法院的基督徒在週日仍能一起敬拜上帝,聆聽上帝的話語,並在聚會後真誠地彼此問安,關心彼此,甚至彼此聆聽,這樣的團契生活豈不是對上帝的國強有力的見證?
最後,教會首先不是「服事」的地方,而是「團契」的地方。基督徒在彼此團契中彼此服事,但不應在忙碌的服事中捨棄了與彼此的團契生活。身為一個牧師,我承認週日上午常常是在忙碌中度過,而忘記週日上午是敬拜的時間—透過宣講上帝的話語、歌唱詩歌、共領聖餐和彼此團契來敬拜上帝。葛倫斯提醒我們團契生活是教會見證上帝的方式,莫在忙碌中犧牲了與彼此團契的生活。
註:
1.Stanley J. Grenz, “Ecclesiology,” in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Postmodern Theology, ed. Kevin J. Vanhoozer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3), 252.
2.Stanley Grenz,《團契神學—連結基督的信仰與生活》(台北:華神,2007),224.
3.Grenz, “Ecclesiology,” 253. 若要更多了解參照系統(frame of reference)這概念,請參見Amitai Etzioni, “Introduction: A Matter of Balanc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in The Essential Communitarian Reader, ed. Amitai Etzioni (Lanham, MD: Rowman and Littlefield, 1998), xv.
4.Grenz, “Ecclesiology,” 253. 若要更多了解群體共同的焦點(group focus)這概念,請參見 Arthur J. Dyck, Rethinking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The Moral Bonds of Community (Cleveland, OH: Pilgrim, 1992), 126.
5.Grenz, “Ecclesiology,” 253-254; George Herbert Mead, Mind, Self, and Society from the Standpoint of a Social Behaviorist, ed. Charles William Morris (Chicago, IL: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2), 144-164.
6.Stanley J. Grenz, The Social God and the Relational Self: A Trinitarian Theology of the Imago Dei (Louisville, KY: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2001), 331.
7.Grenz, “Ecclesiology,” 268.
8.Grenz,《團契神學》,224-233.
(封面照片來源:afagen / CC BY-NC-SA)
作者簡介/董家驊
美國富樂神學院神學博士,現居洛杉磯,牧養教會,喜歡對話。
生活在消費主義當道的北美社會,不時需要自覺地抗拒這種生活方式和文化,學習在耶穌門徒的群體中忠心跟隨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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