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文—取材自《信心日引》(台福傳播中心)
神對我們的接納
「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創世紀 4章 4-5節)
神的接納並不是根據一個人作了什麼。而是祂先接納了這個人,接著再接納這個人所作的。因為神喜悅亞伯,祂也就接納亞伯所獻的祭。神並不喜悅該隱,因此祂沒有接納該隱所獻的祭。因此我們要知道,在亞伯作任何事之前,他已經得到神的接納了。希伯來書作者這樣寫:「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來十一4)該隱也獻了祭,事實上,早在亞伯獻祭之前,他已經先把祭物帶來了。可是他獻祭時的態度是傲慢而過份自信的。他認為神一定會喜歡他的祭物,所仗的理由只是他是頭生的兒子。他對神並沒有信心,同時他也沒有認自己的罪,他覺得自己沒必要禱告,也沒想要求取神的憐憫。
這正是許多想憑著自己的善行得到神接納的人的光景。即使到今天,仍有許多人有這樣的想法。他們一心專注在所行的善上,以為這麼做便可以得到神的接納。並沒有信靠神的憐憫以及恩慈。他們並沒有期望神透過耶穌基督赦免他們的罪。今天這段經文證明了神並不會受到人的行為的影響。祂所看到的只是人對祂是否有信心。但是神不會拒絕人們所行的好事,不管在神面前它們顯得多麼卑微。神唯一痛恨而且譴責的只是不信。
《信心日引》是根據馬丁路德著作所編成的每日靈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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