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先救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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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和你媽同時落水,時間急迫只能救一人,你會先救誰?」可能有為數不少的男性曾被伴侶問過這樣的問題。這種類似「魚與熊掌」的選擇實在為難現代男性!如果時空移轉,古代儒家社會的男性對於此類問題應該不會有太多猶豫,彼時強調「天地君親師」的五倫觀念,五者的順序是按人生最須尊崇、服從者的優先次序排列。因此,對於古代男性而言,若母親與妻子同時落水,毫無疑問當然是先救母親。

「魚與熊掌」的人生選擇其實不斷在真實世界上演。中國河北邢台某高姓男子,今年7月家鄉發生洪水,當大水淹進村內時,他急忙趕去母親家救人,留下老婆、孩子自行上屋頂等候救援。所幸最後並未釀成悲劇,但卻讓妻子心寒,妻子於是帶著兩名孩子回娘家。

另一個例子也發生在中國。中國四川某劉姓男子把母親接回家同住,沒想到母親與妻子相處不睦,後來妻子以死相逼,不願與婆婆同住屋簷下。劉先生為了家庭和諧,只好另外在外偷偷租房供養母親,並對妻子謊稱已將母親送回老家。9年來,他每天兼3份工作維持家計與孝親,將母親藏了整整9年,直到今年7月終於歡喜大團圓。

美國男性和臺灣男性對於「先救哪一個」的情境問題,有著截然不同的回應。根據《泛科學網》的一篇專欄,32.6%的美國男性選擇先救母親,反觀臺灣,高達66.1%的男性選擇先救母親。這兩種回應映照出東西方社會對於家庭觀念的差異,西方家庭是以夫妻橫向關係為中心。

聖經創世記2章24節教導「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離開」一詞在原文中展現的語氣相當強烈,人長大之後,無論在心態上或生活上都要和父母有所區隔,並且與配偶合為一體,以配偶為優先,建立基督化家庭。傳統儒家社會強調「有差等的愛」,因此對於父母親的愛理應多於其他親屬;此外,愛的表達必須依據親屬關係中的親疏遠近有所分別,過多或過少都不適切。儒家家庭以「父子」為中心,強調縱向的上下尊卑關係,與基督化家庭的夫妻橫向關係截然不同。

耶穌在路加福音14章提到,人若不愛主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主的門徒。耶穌並沒有叫基督徒不要孝順父母,聖經也提醒基督徒,「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以弗所書6章1節)

背負儒家傳統觀念包袱的基督徒不可避免經常陷入進退維谷的境地,在「離開父母」與「聽從父母」兩條聖經教導中徘徊、掙扎。父母對於子女的愛不見得是百分之百無私,父母的一己之私可能造成子女偏離他們的人生志向,甚至偏離了上帝對父母及子女各自的呼召。

你我身邊不乏子女為了照顧重症父母,辭去原本工作或事奉,全職擔任看護角色的例子;父母辭世後,這些子女很有可能必須面對中高齡失業及其他接踵而來的問題。在後工業的社會裡,老人的長照問題不應該只讓個人承擔,國家必須建構老有所養的福利架構,教會同時也應該思考自身在高齡化社會裡所能扮演的角色。

西方以夫妻橫向關係為本的家庭價值觀,尤其是對於個人獨立性的追求,值得浸淫東方價值的我們學習。儒家傳統父母必須學會放手的人生功課,子女成年後建立自己的家庭,對父母的依賴轉向對妻子的愛護,這是一種自然的過渡。同時,父母也必須體認,子女不是自己的財產,子女是獨立的個體,適時放手,讓子女追求自己的人生標竿。

雅歌8章7節提到夫妻之愛是「眾水不能熄滅,大水也不能淹沒。」基督徒在結婚當天已在上帝面前宣告,不論爾後的人生是好、是壞,是富、是窮,或健康、或疾病,夫妻至死永不分離。誠然「要救哪一個」的問題讓人為難,但其中映射出的價值判斷面向,值得已婚、未婚的基督徒及基督徒父母思考。

作者簡介/鄭超睿
台大政治系學士,英國愛丁堡大學政策研究碩士、社會政策博士候選人。
曾在台灣神學院、輔仁大學等院校擔任兼任教職,目前為主流出版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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