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教會中遇到一個人,他和我說上帝對他的呼召就是傳福音。我問他:「那你打算做什麼工作來生活?」他說:「上帝會養我。」我一開始很佩服他的信心,後來卻漸漸發現,他整天無所事事,到處晃來晃去,財務狀況一團糟,人際關係也很混亂。這不禁讓我開始反省,當基督徒被教導要禱告、讀聖經和傳福音的同時,是否也有被教導跟隨耶穌對我們日常生活(工作、學業、家庭、財務、休閒、時間管理……)的意義是什麼?
許多基督徒似乎把自己的信仰生活和日常生活切割開來,認為這是兩回事,不應該混為一談。在這種二分法中,有些人只專注活在信仰生活中而忽略日常生活的責任,另外有些人則是汲汲營營追求日常生活的成就,把信仰生活當作舒壓調劑的休閒活動。
然而這種把信仰生活與日常生活二分法是否符合耶穌對門徒的呼召?當耶穌呼召他的門徒來跟隨他時,到底是在呼召他們去做什麼?基督徒的呼召是要熱心參與教會、天天禱告、到處傳福音?還是要在社會中當個好公民,在家中當個好孩子,在學校中當個好學生?又或,上帝呼召我們進入一個更整全的使命中,在這整全的使命中,信仰實踐與日常生活是緊密結合在一起,不是二分的?
萊特論教會的使命
英國神學家克里斯多福・萊特(Christopher Wright)結合舊約神學與宣教學兩個領域的研究,從整本聖經重新理解和詮釋教會的使命。萊特認為根本沒有宣教的聖經根據(biblical foundation for mission)這回事,因為教會本身就是上帝宣教(God’s mission)的結果,也為上帝的使命(God’s mission)而存在。基督徒被呼召來認識上帝過去在世上的作為,同時受邀參與上帝今天在世上的作為。(註1) 教會的使命就是參與上帝的使命。
萊特感嘆今天的教會往往陷入二分的危機,把個人性與世界性的救贖分開,把信仰和生活分開,把宣講和彰顯榜樣分開,把傳福音和作門徒分開。(註2)這種二分法往往造成教會擇一而偏重,扭曲了上帝賦予教會的整全使命,也使基督徒的信仰實踐變得支離破碎。
萊特提醒教會,我們要向這世界宣告聖經所啟示的大故事,一個賦予生命和萬物意義的大故事。這個故事就是好消息,告訴我們上帝是如何愛這世界,忠於祂與世人所立的盟約,以致賜下祂的獨生子耶穌,使世界透過耶穌與上帝和好,並在耶穌裡開始一個全新的創造。
對萊特來說,上帝使命的核心是使萬物與祂——世界的創造主——和好(哥林多後書5章18~20節、歌羅西書1章20節),基督徒所傳的福音,是整全的福音,不應該是破碎的福音。教會的主要使命是要使人與上帝和好,與彼此和好,與受造萬物和好。教會的使命不應侷限於建立基督徒私人生活上的敬虔,也包括在家庭、信徒群體、工作職場和公共空間中與他人有正確的關係。
整全的宣教使命
今日的華人教會是過去200多年西方宣教士宣教的結果,而今也成為普世宣教運動中的差派群體之一。當華人教會漸漸成長,脫離西方差會的支持,有能力自立、自傳和自養時,愈來愈多的教會把焦點轉往宣教,把資源投入宣教事工中。這實在是可喜的現象!然而當華人教會愈發重視宣教之際,認識什麼是教會整全的宣教使命也愈來愈重要。
萊特提醒教會,我們不應把上帝賜給教會的整全使命給撕裂。教會的宣教使命,一方面是帶領個人學習跟隨信靠耶穌,但另一方面也關乎更新我們與他人的關係,修復我們與受造世界的關係。
當教會的整全使命被撕裂時,教會就好像有一堆不相干的代辦事項—門訓、宣教、社區事工、社會正義、環境保育、教養兒女,而每件事卻都不相干,甚至相互在競爭有限的資源。然而當我們重新以「和好」來認識教會的使命時,就會發現其實眾多的代辦事項其實都朝同一個方向前進。
在教會中,每個人的關注、熱情和負擔會有不同,因此選擇投入的事工也不盡相同,但是所有事工都是在回應上帝呼召教會投身的整全使命。在這樣的認知下,投身社會運動的基督徒不用急著批評努力在教會服事的基督徒不關心社會,在教會努力服事的基督徒也不要忙著對投身環境保育的基督徒貼標籤,認為他們「愛世界」過於「愛教會」。
反過來說,當基督徒投身社會運動或其他公共議題之際,我們也應問自己,我們是投身在上帝使世界與祂和與彼此和好的使命中,還是只是在實現自我的理想,試圖在其中找到自己存在的意義?當基督徒花大量的時間投入教會的服事時,也要誠實問自己,我是參與在上帝的使命中,還是在建立自己的王國,試圖證明自己的價值?
事實上,與其把上帝賦予教會的使命撕裂成各式各樣的事工,不如以宣教的角度重新理解我們生活中所從事的各式各樣活動。基督徒的父母親在教養孩子,其實就是在參與上帝的使命,在向孩子宣教,門訓我們的孩子。基督徒的員工在職場也可以是參與上帝使命的方式,發覺在職場中轉化他人生命和世界的契機,投身其中。
問對問題
重新發覺上帝的使命也能幫助我們在參與各樣的事工時問對問題。
北美華人教會近年老化的問題日益嚴重。一方面近年從中國移居美國的年輕新移民對基督信仰和教會生活興致缺缺;另一方面華人教會也留不住在美國土生土長的第二代美裔華人。在教會老化和聚會人數日漸凋零的狀況中,教牧同工的第一個反應往往是在問「怎樣留住或吸引教會中的年輕人,以延續我們的教會?」
在台灣的大都會中,教會面對的主要不是老化的問題,而是增長的壓力。當台灣基督徒比例逐漸提高時,愈來愈多千人教會破繭而出之際,許多中小型的教會面對人數增長的壓力,關注的是「怎樣向大教會學習,發展教會?」教會之間彼此學習本是美事,但若只以教會的大小作為是否學習的標準,以增長成為我們服事的動力,那恐怕焦點放錯了。
萊特對上帝使命的關注提醒我們,我們要問對問題。個別堂會的延續、生存和發展固然重要,但這些不應主導教會的決策。我們需要問的是:我們的教會是否忠於上帝的使命?因著我們教會的存在,開始活在與上帝和好、與彼此和好、和與受造萬物和好的關係中?我們傳福音帶領信主的人,透過教會的教導和裝備,是成為教會的熱心會員,還是成為耶穌的忠實跟隨者?
作主門徒
作主門徒與宣教不是兩件不同的事,而是同一件事。若我們在我們的宣教中沒有帶領人作主門徒,或是在帶領人作主門徒的過程中沒有指向回應上帝的使命(God’s mission),都是有偏失的。
基督信仰從來就不是只屬於個人的事而已,而同時是關乎我們個人和整個受造世界的。和好存在於關係中,反映在人際的相處和互動上,因此不能被簡化成個人性的敬虔生活,也觸及我們在公共空間的言行舉止。
近年華人教會開始重視「作主門徒/門徒訓練」( discipleship)。其實英文「discipleship」一詞,指的是作門徒的過程,而不是參加一個課程或訓練。萊特對上帝整全使命的強調提醒教會,作主門徒不能被簡化成一套課程或方法,而是一個透過信靠耶穌基督,回應三一上帝整全使命的過程。教會的裝備課程、主日學、一對一帶領、門徒小組…等可以幫助弟兄姊妹學習作主門徒,但參加這些活動並不等於在作主門徒。
萊特的洞見提醒教會,作主門徒是一個一生之久的過程,包括在日常生活的每個決定中分辨上帝的心意,學習效法耶穌;這觸及了個人的內在生命、生活的安排與生命操練,也包含了我們的人際關係、對社會議題的公共參與和我們與受造萬物的關係。
註:
1.Christopher J. H. Wright, The Mission of God’s People: A Biblical Theology of the Church’s Mission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2010), 266.
2.Wright, The Mission of God’s People, 273-284.
(封面相片截自:zondervan Youtube頻道;萊特介紹自己的作品《The Mission of God’s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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