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偶爾會聽到有人質疑,為什麼總統不去原住民族部落道歉,反而是要原住民族進總統府道歉,「為什麼?!」問者通常忿忿不平,認為這種道歉沒誠意,依然不脫上對下的殖民心態云云,更有少數有心人以道歉的地點大作文章,企圖以此弱化總統向原住民族道歉的正當性。
不過,我認為在總統府道歉是對的。
2008年當澳洲再次政黨輪替,剛執政的工黨黨魁Kevin Rudd當選澳洲總理,他履行選前承諾:為澳洲政府曾施行白澳政策,代表政府向澳洲原住民族道歉。陸克文道歉的地點就在澳洲國會。
同年,加拿大保守黨也贏得政權,總理Stephen Harper也在2008年為加拿大曾施行同化政策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地點也在加拿大國會。為什麼這兩國元首都選擇在「國會」向原住民族道歉?
我曾親自翻譯兩國總理的道歉文;澳洲總理Kevin Rudd在2008年這篇經典的道歉文,他說得很清楚:
「我們要為國會與政府陸續通過的法律與政策道歉,這些法律深深地重擊你我,使我們受創悲痛,讓我們澳洲人民受苦並損失慘重……讓我們勿忘,我們曾經一直到1970年代都還持續把孩子從父母身邊強行帶走,1970年代也才不遠之前,並非年代久遠,現在國會還有一些議員在1970年代就已經當選連任到現在,大家想必都還記憶猶新,這令人不愉快的事實對我們來說,就是我們的國會共同制定了這些惡法,我們都是結構共犯,允許這個國家『合法』把孩子帶走。……」
在內閣制國家,行政與立法機關是一體的,大選後取得多數席次的黨,成為執政黨,各部會首長就由執政黨的立法委員擔任,多數黨的黨魁就成為國家的總理。內閣制政府必須要向國會負責,國會成為法律與政策制定的核心,國會要承擔國會責任。
這也代表在內閣制國家,從以前到現在,無論有利或有害原住民族權利的法案、政策都是在國會產生,總理在國會道歉,代表政府向國會與人民負責,面對曾經在這個國會通過的錯誤法案與政策,並且期勉自己帶領的新政府與新國會不會再犯錯。
澳洲如此,加拿大也如此,在哪裡犯錯,就在哪裡認錯。事實上許多媒體沒有報導的,就是這兩國除了總理(執政黨的黨魁)向原住民族道歉之外,在野黨的黨魁也分別在總理道歉之後,依序向原住民族道歉。內閣制國家,就得由各政策決定者,在國會向人民道歉,面對歷史共業。
在台灣,儘管各界對當下的憲政體制仍多所辯論,但實務上就是總統制。從1895年開始,操弄台灣百餘年的國家政策,就是在總督府/總統府內決策產生。8月1日總統道歉當天,我受邀進入現場,看見兩大類型的與會者。
第一類型為由總統所帶領的副總統,所有憲政機關包括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五院院長皆出席,在現行的體制下必須落實總統所提出的原住民族政策的多位相關部會首長、縣市長、原住民族地區的公職人員(鄉鎮區長)出席;第二類型就是原住民族代表。
總統在總統府內,在超過百位官方與民間代表面前,為政府曾經施行過的錯誤政策,向原住民族道歉,督促自己不要在這個地點再犯下前政府犯過的錯誤,提醒自己做為國家的最高領導人不要再制定有害原住民族的政策。
我們一票一票民選出來的總統,站在總統府,面對原住民族,代表政府回應數百年來統治者的錯誤。在總統制國家,總統帶頭,非同小可。批判總統道歉的地點,無法協助任何人取得批判的正當性,只能成為眾多仇恨辯論的一部分。
而道歉之後所追求的終極目標,就是「和解」。作為基督徒,我們了解任何政權犯下的錯誤皆難以一筆勾銷,如同聖經上將各政權與以色列民的傾軋記得一清二楚。但道歉之後,雙方和好,共同以「愛」來面對,以鼓勵政府代替辱罵政府,使政府與我們一起尊重原住民族,尊重神所創造的多元文化,這是我一直以來的信仰。
真正內行的,應該看門道:以強大的信念,展開和解的雙臂,而非握緊仇恨的拳頭,才是促使原住民族邁向新階段的起點。
(封面照片來源:presidential office / CC BY-NC-ND)
作者簡介/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阿美族人。
曾任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長、原住民族電視台新聞部副理兼採訪中心組長與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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