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斷人的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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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天,我們總要講上好多的話,但同時,我們也要聽上好多的話,在一講和一聽之間,到底要如何取捨?原來,「講話」是對別人有建造;而「聽話」則是對自己要有幫助。因此,我們就必須要思考,什麼話語是對他人有益的。

今天,在我們的生活、職場中,常常會受到論斷、耳語、批評、閒言閒語、或是背後的暗箭所傷,所以耶穌特別在馬太福音7章1~6節中,教導門徒如何處理論斷人: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牠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

事實上,在這段經文的背後裡,也提出了三個核心的問題:

1.是誰有資格論斷人?(第1節)

一開始耶穌就說:「不要論斷人」,這是什麼意思呢?原來人都很想當審判官去論斷人的所行所為;但可惜的是人們的斷論不客觀,甚至有時無情攻擊,造成另一個人更大的傷害,因此,主阻止一切論斷的行為。而到底誰有資格論斷人呢?顯然只有造物主才配得擁有審判的角色,因為祂是創造主,祂有一切的權柄。

2.論斷人是憑著什麼標準?(第2節)

人們的論斷,常常是用自己的角度,結果卻是不客觀。耶穌教導我們:「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人們常常習慣用非常嚴厲的態度去評論人,但對自己的作為,卻完全是兩套標準,這跟古人常道「寬以待人,嚴以律己」的神精全然不同。

耶穌提醒:當我們去斷論──就是以審判官的姿態去審判一個人的時候,小心!我們將也會被人用審判官的姿態來審判。這就好像是迴力標一樣,我們丟了什麼東西出去,結果回來的,也是那個東西,到頭來是自己被自己的斷論而受到傷害,得不償失。

3.自己是否有資格論斷人?(第3~5節)

最後的關鍵問題是:有誰具資格去論斷人?在剛才我們提到沒有任何人是有資格審判人的,只有創造人的主才有資格,而耶穌進一步指出人們最常犯的錯的,就是我們常常自己有大問題,結果卻只看見別人的小缺點。

在約翰福音8章中,有個正在犯姦淫的婦人,被人抓到耶穌的面前,眾人問耶穌該如何處置她?這是故意給耶穌難題:若耶穌說不行,則是犯了摩西的律例,摩西的律例中清楚提到,只要是在婚姻之外的性行為,就可以拿石頭打死她;但如果耶穌說可以拿石頭打她,那麼,耶穌就是觸犯了當時羅馬政府的規距,因為耶穌並不是政府的行政官員,並無權這麼作,耶穌只是告訴眾人:「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約翰福音8章7節)後來,人們就一個一個離開,因為他們都是罪人。

既然我們都是有罪的人,又如何能論斷另一個有罪的人呢?

最後一段經節看似是無關,卻是重要的信息:「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牠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馬太福音7章6節)這原來的意思,就是告訴我們,如果我們仍然斷論人,就如同是把聖物給狗,或者是把珍珠丟在豬前,我們的身份猶如聖物、珍珠般,但是一旦去批評別人時,等同於把自己陷於狗、豬的處境般,把自己的格調降低,與狗、猪大玩泥巴戰,實無必要。

總之,基督徒需要儆醒,在言語上要聖潔,不批評、論斷別人的是非八卦。讓我們所講的言語是建造人的,而讓別人所講的話,也造就我們的屬靈生命。

(封面照片來源:moiggi.interactive / CC BY-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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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意見

  1. 從文章和留言,讓我看到論斷人的功課真是不容易學。求神幫助我們在神的話語上願意多下功夫,瞭解祂話語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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