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章9~10節)
如果我們讀的是同一本聖經,那麼上面的羅馬書10章9~10節的經文應該是一樣的。「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這段經文,是每一個決志受洗、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在受洗之前的課程,以及受洗當下,牧師都會再三反覆向受洗者確認的問題。確認無誤後,通過受洗的儀式,正式歸入主的名下。
初代教會的基督徒,為了拒絕向羅馬皇帝跪拜,拒絕承認耶穌基督以外的其他神,被處死、釘在十字架上,被逼迫,為主殉道。日本幕府時代禁教後,為了剪除基督徒,要求境內疑似基督徒的人踏繪(踩踏繪有耶穌基督圖像的一塊銅板),踏繪者代表不信基督,可以活,不肯踏繪者就是死路一條。
心裡相信且口裡承認,即便賠上性命都要向世人宣告自己是基督徒,是基督信仰綿延2000年,不可動搖的根基,也是基督信仰可以屢次撐過地上政權的大迫害,甚至讓原本反基督的政權歸信的關鍵。
遺憾的是,在不久前的一場明明是由基督徒群體發起並主導的集會遊行上,基督徒為了避免教會動用預算在不可以使用的名目,避免讓人知道這是基督教團體發起的活動,竟然在行前公然要求與會的弟兄姊妹不可以公開承認自己是基督徒。據現場的朋友回報,許多人禱告和唱聖歌都只敢默默的小小聲,不敢公開大膽的放聲唱。
我不知道,原來台灣的教會界的道德彈性已經大到,有需要時我再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對自己不利或明知道在作對主的名聲不利但硬要去做的事情時,可以公開否認自己是基督徒的狀況。
彼得當年三次不認主,後來是如何的羞愧?
彼得當初還是因為性命受威脅,為了自保,不得已才否認,那是人性的軟弱。今天參與集會遊行的數萬基督徒(千萬別告訴我,那些都不是基督徒),甚至不是為了保命,就主動不承認自己的基督徒身分,真的讓人詫異。
基督徒是一個印記,罪得赦免的印記,的確是由人的自由意志決定要或不要,也有可能在人生際遇中反覆掙扎,捨棄又拾回。但是,捨棄又拾回的理由絕對不是為了落實公民權益而必須暫時捨棄,等到公民權益落實之後又可以穿戴回來,且完全不需要真心悔改認罪。
曾經我聽過反同的基督徒說,為了反同,我們可以跟異教徒結盟,因為在這件事情上利害關係一致。曾經,我聽過反同的基督徒說,舊約的十戒、十一奉獻都是不用遵守的,因為我們活在新約了。曾經,我聽過一些主張有些人罪無可赦的基督徒,堅持對某些罪人處以死刑,認為這些人無藥可救。
當時已經覺得很誇張,但至少這些主張的宣說者還敢對外承認自己是基督徒,而今,沒想到更進一步了,為了反同,可以暫時性的放下基督徒的身分。
原來基督徒的身分是想要用的時候再穿上,不想要或不想被知道時就可以裝傻否認的。
不靠人的行為而靠著信稱義、得救是耶穌在十字架上幫人類換來的恩典,卻不是讓人隨便為了自己方便而取用或放下的。連基督徒身分都堅持不住的人,要如何說服世界相信自己所堅持的信念是來自基督信仰的啟示而非老我的私慾或恐懼?
期盼不要再發生為了自己的群體政治行動的方便,而任意集體放棄基督徒身分的荒謬事件發生!基督信仰沒有方便法門,決志後就得堅持一生,追隨主,無論順境逆境,都不可背棄耶穌基督。
(Photo credit: saturdave / CC BY-NC-SA;西班牙聖家堂「彼得三次不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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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基督徒對「基督徒」的稱呼是把它當作一種標籤,就像「十字架」是一種美麗的符號、圖樣,拿它來做妝飾用。
對基督徒而言,「基督徒」絕不是暫時性的稱呼,就像「十字架」絕不是一種符號,隨時可取捨!
「基督徒」不是面具隨時可戴卸,也不是標籤隨時可貼撕,!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沒有真與假「基督徒」之分,有「假基督徒」那是指惡者,偽裝基督徒滲入基督教會從事破壞,是撒旦的族類。
認耶穌為主的就是「基督徒」,不認耶穌為主的就不是「基督徒」。
是「基督徒」,就有自己非妝飾的「十字架」
然而「基督徒」又有因成熟度的差異,因「十字架」的原故,軟弱時他如仍認耶穌為主,這人仍是基督徒,豈能說他不是基督徒?
現今台灣信仰自由,有誰敢強迫基督徒必須開口說:「我不是督徒」,纔能在社會生存?基督徒也無須在街頭上喊:「我是督徒!」來表忠貞!
如果一位「基督徒」會成為牆頭草,那是牧者的責任,牧者牧養群羊的責任,首先絕對要認識自己的羊,不認識怎能餵養?同時要將羊群完完全全的帶領到 神的面前,讓基督徒清清楚楚的認識 神,並知道如何與 神建立親密關係,因為 神已教過你了—牧師!
基督徒站在基督所立的真理與公義基石上,凡事都可行,即使與異教徒結盟,異教徒也肯定基督所立的真理與公義,有何不可!更何況這次反同運動大都認定是基督教會主導,從同性婚姻支持者強烈抗議反同方面拿聖經教義來反對他們,更能證明教會的主導性,異教徒樂意加入,何樂而不為?福音本來就是要傳給未信主耶穌的人!
至於文中所提:「基督徒為了避免教會動用預算在不可以使用的名目,避免讓人知道這是基督教團體發起的活動,竟然在行前公然要求與會的弟兄姊妹不可以公開承認自己是基督徒。」,是否有真情實據,應確實提出,不可隨意基督徒汙衊。據報載:《台灣南高屏跨宗派基督教會聯盟共約300名牧師昨拜會朝野黨團,表達反同性婚姻》
上述所言正是,應確實訪查事實與否,要不也是另外一種散布謠言之舉,乃為不智。
樓上不要強詞奪理了,教會發出來不要大聲禱告唱聖歌的通知照片都傳遍臉書了。成立一大堆各種名字的聯盟,為何就是不說自己是哪個基督教會,存心不是為所作的事害羞,就是詐偽。騙人可以,騙自己可以,騙不了 神!
這跟太陽花的時候,民進黨的態度一樣啊。
因為訴求和政黨無關,所以不用民進黨身份參與活動。
要低調低調再低調,以免模糊焦點。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