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待降節期和聖誕節,有幾個關於人權的日子,聯合國1948年12月10日通過 《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將12月10日訂為「世界人權日」,揭示「所有的人均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方面處於平等地位」。12月1日是「國際愛滋日」;12月3日「身心障礙者關懷日」。此外,12月1日也是影響馬丁路德‧金恩牧師(Rev. Dr. Martin Luther King, Jr.)一生重要的日子。
1955年12月1日阿拉巴馬州的蒙哥馬利,婦人羅沙‧帕克斯(Rosa Parks)拒絕按照公車售票員的命令,讓座給白人男性,違反「種族隔離法」被逮捕。那年29歲的金恩是當地德克斯特街浸信會(Dexter Avenue Baptist Church)的牧師,聽聞此事說:「我再也不能忍受下去了,抵制的時候到了!只有通過抵制才能讓白人清楚我們不願意接受這種不公對待了。」12月5日金恩被推為蒙哥馬利權益促進協會(Montgomery Improvement Association)的領袖,展開非暴力不合作運動,走上人權奮鬥之路。
1958年出版《奔向自由:蒙哥馬利記事》(Stride toward freedom: the Montgomery story)是金恩第一本著作,紀錄1950年代,蒙哥馬利公車事件等美國非裔人士爭取人權與平等的歷程,以及信仰反省。
《奔向自由》中,有句常被引用的話:「歷史將會記錄在社會轉型,最大的悲劇不是壞人囂張跋扈,而是好人過度沈默。」這段名言,主要是針對1950年代美國不公平的族群政策和種族隔離下的壓迫,金恩由非暴力不合作運動中所發出吶喊和抗議。
12月3日「下一代幸福聯盟」(下福盟)於台北、台中、高雄舉行遊行,遊行活動前一週,有網友轉傳一則「十萬家庭站出來缺你不可」緊急動員令,上面就有這段名言和金恩博士的肖像。一方面欽佩網友的苦心,一方面有種另類的矛盾與違和感!
不經查考,濫用、錯用金恩名言,可能會自打嘴巴,反而削弱12月3日遊行的正當性和迫切性。好在,網友熱心製作的緊急動員令,不久就停止瘋傳,遊行中也沒有再引用。
支持同性婚姻的朋友很容易將「1950年,美國黑人」類比為「2016年的台灣同志」,當異性戀者可以有合法的婚姻權,為何LGBT與當年非裔美國人無法享有平等權益?那麼,金恩博士若身處在2016年的台灣,他會跟維持現行體制的「下福盟」與「護家盟」站在一起,還是發起非暴力爭取平等權益的運動呢?
在《馬丁·路德·金自傳》(The Autobiography of Martin Luther King,Jr. )中,金恩坦承:「我必須經常離開家鄉,這令我沮喪,就無法很好地負起作父親和丈夫的責任。」為了人權運動四處奔波的金恩,他是缺席的父親和丈夫!金恩從「牧會」到「牧養國家和世界」,無法兼顧家庭與服事,這不也是很多牧師、傳道人的家庭生活寫照?
不只是牧師,在高工時、高壓力、低薪資的「過勞之島」,許多人為了賺錢養家餬口,無法享有高品質家庭生活,無暇經營親子關係,由此來看,如果要下一代幸福和守護家庭價值,恐怕先要改革台灣勞動政策。
多年來流傳,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局長胡佛(John Edgar Hoover)1960年代幕後指使,將疑似金恩婚外情錄音帶寄給他的太太與各大媒體,威脅金恩限期自我了斷,不然就要公開醜聞,摧毀金恩形象和名譽,這件事在電影《逐夢大道》(Selma)有所著墨。
但當時美國各媒體堅持不報導公眾人物私生活的原則,沒有炒作金恩緋聞,沒有濫用道德來扒糞和打壓,胡佛伎倆沒有得逞,民權運動得以持續。反觀同樣情況在台灣,金恩老早被媒體輿論批到狗血淋頭,就像最近護家盟某要角的婚姻情況被揭發一樣!
綜觀金恩博士的一生,絕對不是某些團體所追求的高道德,零缺點。然而,金恩之所以令人尊敬,在於他沒有標榜自己是聖人,誠實坦白說出自己的弱點,好好做個人,有血有肉,能夠哭泣歡笑,忠實完成上帝交託的使命。
金恩博士的生命提醒人們,特別是基督徒,不應該以「泛道德」或黑白分明的眼光來看一個人或評論事情,反而要看生命與事物的全貌,從中看見上主獨特的作為。同樣的,引用名言、聖經經文更要留意,至少要看看上下文,以免斷章取義,避免錯用、誤用、濫用名言經文,金句變電鋸,傷人於無形,金恩博士也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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