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各各他的路——在公共空間忠心跟隨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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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台灣因同性婚姻的議題引起基督徒間的激辯,也引發基督徒和同志運動者之間的張力。在這些張力背後,顯出一個比同性婚姻合法否更重要的議題:在多元社會中,人們如何與不同信仰的人一起生活?面對公共議題,基督徒有沒有權利從信仰出發表達對議題的看法?又應不應要求社會中的其他成員按我們的方式生活?

基督徒該不該從信仰出發表達對公共議題的看法?

向世界宣講上帝的心意一直是基督信仰的核心。基督道成肉身來到這世界,為的就是向世人彰顯上帝的心意,改正更新這世界。當基督徒把信仰簡化為一種私人的靈性生活和道德觀念,而喪失教會先知性的聲音時,這是一種信仰的失能。

面對世上各樣的政權和權勢,基督信仰的先知傳統(prophetic tradition)驅使信徒勇敢又有智慧地向世界宣講上帝的心意,見證基督這道成肉身的真理,為生活在罪中的人們開創悔改的空間和可能。

我想問題不是我們「應不應」從信仰出發對公共議題表達看法,而是「如何」有智慧又有愛心地表達我們的看法,實踐我們的信仰。發聲,不只是表達不同的意見,也要有智慧地表達;除了關切溝通「內容」的忠實,也要考慮溝通的「有效性」。

耶穌對門徒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章16節)。基督徒是透過愛神愛鄰舍的踐行把世人指向真理,有時甚至會違反社會多數的共識來實踐信仰,需要按處境有智慧地表達異議,在可能的情況下爭取實踐信仰的自由,同時以耶穌教導的「黃金律」善待他人。

當基督徒訴求經濟分配的正義時,我們要先反省,在我們的信仰群體中是否實踐經濟正義,照顧群體中的經濟弱勢?當我們訴求維護家庭價值時,我們也要先問自己,在我們信仰群體中的家庭是否活出上帝的心意,支持和顧念失能的家庭,使社會看見上帝設立家庭所透露的真、善、美?當我們訴求尊重多元反對歧視時,我們又如何在公開和私下對待那些與我們意見不同的人,包括主內的弟兄姐妹?

真理不是抽象的道理,而是有位格的,在父子聖靈三個有位格所組成的神聖團契中被彰顯,透過跟隨耶穌的群體而被世人認出。

那麼,基督徒應不應要求社會中的其他成員按我們的方式生活?

我認為基督信仰對這問題的回答是:「熱切宣講見證上帝的福音,盼望人們正確地回應上帝的啟示而活出興盛的人生,但拒絕強迫他人接受基督信仰」。

保羅在論及世俗政府的權柄時,強調信徒當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禱告,「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提摩太前書2章2節)初代教會的基督徒生活在一個漠視甚至敵視基督信仰的政權下,保羅呼籲信徒為執政者禱告,使信徒能按照上帝的心意而活。

保羅接著提到上帝「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摩太前書2章4節)這種堅定溫柔的態度並不是對非信徒的生活方式漠不關心,也不是對違反基督信仰之法律的屈服,而是暗示信徒在多元社會中見證基督的最好方式是透過敬虔的生活和群體的見證。

曾劭凱在《「各得其所」:將加爾文的矛與盾還給彼拉多》一文中引用巴特對耶穌面對比拉多的審判之詮釋,寫到「耶穌肯定彼拉多有權柄釋放祂,也有權柄釘死祂。同時,彼拉多並沒有權柄宣告基督的主權;對於「真理是什麼」(指信仰的真理)的問題,彼拉多不能以羅馬帝國之代表的身分作出回答。」

耶穌在面對彼拉多時,肯定國家社會的法律在上帝國全然臨到前的暫時權力,但否定終極真理是由國家社會的法律所規範和定義。基督徒當然有權在公民社會中合情合理地表達自己的信念和價值觀,然而卻不應強迫他人接受我們的信念。

如何與信仰和價值觀不同的人一起生活?

基督徒一方面應從信仰的角度表達對公共議題的看法,另一方面卻不應強迫他人接受我們的看法,那麼,基督徒該如何與那些與我們想法、信念和價值觀不同的人在公共空間中一起生活?

謝宇程在《證明「恐同教義」很荒唐一萬次,也不會因此而改變,因為……》中解釋為何與基督徒討論同性婚姻是無解,試著讓非基督徒了解對多數基督徒來說,反對同性婚姻不是依據理性邏輯的推演,而是依據對上帝啟示(聖經)的詮釋。

謝宇程寫到「信徒面對上帝,是沒有在談自由平等的,是沒有在談邏輯論證的。上帝說什麼,就是什麼。」從某種程度來說,我認同宇程的看法;基督徒在公共議題上的看法不是建立在純粹的理性推導上,而是在某種「信念」和其仰賴的「權威」上使用我們的理性。

理性的使用本就不是完全價值中立的,而都是建立在某些信念和權威上。我們每個人(不論是基督徒還是非基督徒)都是在某種「信念」和「權威」的基礎上使用理性。基督徒、佛教徒、人本主義者、無神論者……都談自由和平等,但是在不同的信念框架下談。若我們夠誠實,每個人都在依據自己心目中美好生活的願景試圖塑造所在的公共生活。

美好生活的願景牽涉到我們如何理解人生的「大敘事」,這大敘事影響塑造著我們對下面4個問題的答案:1.什麼是現實/真實?2.怎樣的人生是美好的?3.什麼樣的人才是好人?4.如何成為真正的好人?(註1)

與其相互用理性彼此攻擊,或是試圖否定對方那無法證偽的信念,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之間關於公共議題的對話可以更多聚焦在訴說彼此的「大敘事」、指認出那些影響塑造我們價值判斷的「信念」和「權威」、描述我們對美好生活的願景。當我們能相互分享和聆聽時,或許仍不會有共識,但卻能對彼此多一份理解和尊重,創造為共善一起努力的空間。

柱化社會作為一種可能性

很多人認為在公共議題上談宗教是危險和不智的,擔心某個信仰的人會強制把自己的生活方式強加在另一個信仰群體上,因而主張建立一個全面世俗化的社會,把宗教排除在公共生活之外。然而,世俗主義是否已然成為它所反對的「宗教極權主義」之孿生兄弟,正在強迫所有信仰群體服膺於它的主張之下,按照它的方式生活?

邱慕天在《解開同性婚姻的政治僵局》一文中認為新加爾文主義所提倡的「柱化社會」是解開台灣同性婚姻爭議的方案。邱慕天所描述的「柱化社會」,是「讓社會那些沒有高度共識的競爭敘事典範能夠真正地『多元並立』。……除了需要以國家為代表進行的事務外,政府只負責協調和監管(保障公平);讓『看得見的手』退到自由市場人民協商行為的背後去。」我基本上同意他的看法。

「柱化社會」創造一個空間確保價值和世界觀的多元,然而在真實社會中不同價值和世界觀的人不可能與彼此完全沒有交集,因此在「柱化社會」的模式下,仍須培養社會大眾的公民素養,學習彼此聆聽和尋求共識;若無這種素養,那麼柱化社會只是個理想,卻難以實踐,最終變成「分化對立的社會」。

談到如何在宗教多元甚至對基督信仰帶有敵意的社會中生活時,聖經教導基督徒「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得前書3章15節)福音不只影響基督徒對公共議題的看法,更影響基督徒參與公共議題的態度和方式。

基督徒若要能發自內心地溫柔對待那些與我們立場不同的人,那麼我們的核心身份認同就必須建立在耶穌基督上,而不是建立在某種對議題的立場上。因為若我們把對單一議題的立場與自己的身份認同綁在一起,一旦遇到立場不同的人,我們就被激怒,採取防衛性或甚至攻擊性的反應。這樣的例子,在教會內和教會外都屢見不鮮。

基督徒可以在「柱化社會」中與不同的信仰群體一起生活,這並不是消極地承認其他大敘事是與基督信仰同樣真實的另一個敘事,而是建立在一種對基督信仰敘事能帶給人類豐盛生命的堅定信心上。正因基督徒相信上帝的啟示是真理,因此能放棄用暫時的世俗權力強迫他人服膺我們的信仰,同時承認我們對上帝啟示的理解也是有限的,轉而把焦點放在忠心地按照上帝的啟示來生活,並透過群體的踐行見證福音。

基督信仰與多元社會

對許多擁護多元社會的世俗主義者來說,基督信仰與多元社會是不相容的兩種社會想像。世俗主義者主張在公共生活中排除超越界,認為只有回到「以人為本」的框架下,多元社會才能真正存在。耶魯大學的教授Miroslav Volf卻不同意這種說法。

在《公共的信仰》 一書中,Volf認為人們不需要在「宗教極權主義」和「宗教退出公共領域」的世俗主張這兩個選項中二選一;根據他對基督信仰的理解,基督信仰是支持政治上的多元主義的,意即尊重他人的自由和選擇,願與不同信仰群體為著人類的共善而努力。基督信仰不是一種文化或文明,而是在不同文化和文明中以基督為中心的一種生活方式。真信仰總是出自一個人的自由選擇,因此應當放棄強迫他人接受某種信仰。(註2)

我認為Volf所謂在政治上的多元主義與新加爾文主義所提倡的柱化社會是兩個相容甚至相互呼應的社會願景。Volf政治多元主義所倡導的相互聆聽和互贈禮物正是維持柱化社會所必要的公民素養。政治多元主義不是要消除不同信仰群體之間的差異,而是容許他們並存;柱化社會的理想則是要保障基督徒和其他信仰群體在公共空間能自由地實踐其信仰 。

在公共生活中學習作主門徒

當耶穌開始傳道時,祂一方面無畏地向那個時代宣講上帝的心意,另一方面拒絕使用暴力強迫他人接受「天國的福音」,而是邀請人們來「看」在上帝治理中的生活是什麼樣子,並對世人發出「來跟從我」的邀請。盧雲寫到:「上帝的道路是軟弱的道路。福音的大好消息,正是上帝變得微小又軟弱。…耶穌在終極的軟弱中為我們帶來新生命。」(註3)

通往各各他的路不是一條社運拼場面比網路人氣的路,而是一條降卑捨己受苦的路;走向各各他的路也不是漠視罪惡的路,而是一條挑戰罪惡背後那終極權勢的路。耶穌揹了十字架,公開地為著愛和真理受苦,否定了君士坦丁式基督王國的公共參與路線;祂三天後從死裡復活,否定了消極面對罪惡的避世路線,也否定了罪的終極詮釋 。跟隨耶穌,是走一條放棄使用暴力來抗拒邪惡,一條因著對他者的愛而甘願受苦的路。

註:
1.Dallas Willard,《我們怎麼知道上帝存在?》(新北市:校園,2016),84.
2.Miroslav Volf, A Public Faith (Grand Rapid, MI: Brazos Press, 2011), 142-144.
3.盧雲,《耶穌就是福音》(台北市:主流,2015),28。

(封面相片來源:Elvert Barnes / CC BY-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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