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很可能是目前日常社交生活中使用最頻繁的字眼了,不只年輕世代開口閉口會說「我愛你」,那些讓人電到、激情、迷戀,半夜睡覺也會偷笑,很High、有FU,讓我們Fall in love感覺良好的浪漫。基督徒當中當然也普遍使用,從所唱的詩歌、彼此見面問安的用語即可略知一二。
然而真正的愛,不是一種浪漫的感覺,也不是某種從上帝而來、可傳遞給第三人的「屬靈實質」,更不是對著不想知道姓名的人說「耶穌愛你,我也愛你」,隨即轉頭的荒謬。基督教所說的愛其實有不同的含義,就以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3章4~7節所說的「愛的真諦」來說: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基本上,這裡所說的愛是一個動詞,是「以合宜、恰當的方式對待他人」。人與人之間互動當然會激發各種感覺,有時候不太浪漫,但愛是在那些感覺之後的抉擇與行動。在人生不同情境、不同身分的那個當下,能根據聖經的典範分辨是非,又能分析長程、短程的影響,然後採取恰當的行動。這一整個過程需要足夠的知識,更需要道德勇氣。這是智慧。
這一段開頭就提到「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結尾又提到「忍耐」,這樣愛就永不止息。通常我們聽到「忍耐」這個字,會聯想到「悲情」。帶著悲情的長久忍耐只是不得已情況下的「忍受」而已,這不是聖經的原意,重點在於「恩慈」。恩慈,或作仁慈,是一種以超越的眼界,去支持、醫治那些無能力回報的人。所以,愛很不浪漫,而是一個人能以恩慈的心態持續地等候。(註)
有時候仁慈需要冒險的,因為好心不一定被接納、好意人不一定領情。我們的本能反應是覺得受傷、就放棄了,從此不再仁慈。所以說:人的愛有限,因為人通常早早放棄,不願意繼續為那些不配得的人承擔。然而,上帝不放棄,仍然願意「再試一次」。
一個人為什麼會仁慈?因為他知道,上帝在這一切事上掌權。所以,這樣的人因為心裡帶著盼望,就能繼續以仁慈的態度對待人。仁慈使人勇敢、自願成為弱者,把自己暴露於可能的傷害之下。因此,愛是使我們能處理人生中各種意料之外事件的不凡能力。
然而,人生難免有些時刻,愛不下去,怎麼辦?這要回到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因上帝有恩典有憐憫,祂的救贖工作會成全到底,因此,在上帝的保守之下,教會或許會經歷高低起伏,然終究會越來越好;眼前這個人會越來越好、而我們自己也會越來越好。因為上帝的愛,使我們可以用這樣的態度彼此對待,心存盼望而審慎樂觀地期待將來。
那麼,這一段「愛的真諦」經文是在講婚姻愛情嗎?若在查考一下上下文脈,會發現婚禮的時候才唱這一段愛的真諦,恐怕是對於愛存浪漫的幻想。哥林多前書12~14章這一大段經文,是在糾正教會內因對「屬靈的」有不同的見解而黨同伐異,造成聚會混亂的錯誤。有人會醫病、趕鬼,有些人能說方言,就自以為屬靈高人一等,輕視那些沒有這些表現的弟兄姊妹。
保羅的話實際是在說:你們這些能說方言、趕鬼的,對待教會內其他弟兄妹時,是常常忍耐帶著恩慈嗎?如果沒有,怎麼能說自己是屬靈的呢?那些覺得自己已洞悉上帝心意的,動不動就要上講台去說「聖靈感動我」,有沒有耐心聽聽弟兄姊妹的不同意見呢?保羅說,「我們現今所知道的有限」,真正的屬靈人,在知識上是謙遜的。
現在台灣教會面對內外許多議題,諸如教會治理體制更迭、民法、勞動基準法的修訂、環境保護或轉型正義等等,看法立場並不一致,不同教會按各自神學傳統,以不同的方式表達自己的立場,這是多元的教會本有的面貌,原不足為奇。基督教內若有重大歧異,應坐下來對話溝通,講解聖經來說服異議者的良心。
若一次無法說服,就下次再繼續辯論,直到達成共識,而不是以好像上帝一樣能「掌握最後真理」的傲慢態度,輕率地判定不同意見者不再是基督徒。基督教內因不斷地聆聽與對話,因而建立了自我偵錯矯正的機制與能力,這是教會內共同尋找真理的路途。從2000年歷史來看,這機制確保了教會雖不斷犯錯,卻能成為真理的管家與柱石的奧蹟。
若我們再仔細思考「愛的真諦」經文的敘述,可以發現一件事情,就是這些經文的重點不是在講「事情」,基督徒要作什麼事,而是在講「人品」:基督徒是怎樣的人。愛這種高尚的人品,是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按照基督的樣式重新打造的,所以稱為「恩賜」,使我們對待家人、會友、同事、鄰居的生活態度都完全改變,所有人際關係都會重整。這樣的信仰群體會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立比書2章16節),會讓世人能從教會身上,體驗到基督豐豐滿滿的恩典與真理。因此,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成了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功能上的延續。
聖誕節將至,在這等候基督從天再臨、將萬物都更新的節期裡,基督徒得時時問自己:我們是這樣一個愛弟兄、愛鄰舍的人嗎?路加記載當年「罪人都挨近耶穌」,我們今日景況是在效法耶穌嗎?
有位弟兄忿忿不平地提及,某遊民中午時分到某教會去,說到「已經三天沒睡好又沒吃什麼了」,該教會裡三四個人為他禱告了一個多小時,禱告完了,跟這位求助的人說:「我們已經將你的需要交在上帝手中了。」句點。
我們今天以什麼方式來對鄰舍說「耶穌愛你、我也愛你」呢?
後記:
約10天前傍晚時分在客運站等車回家時,一位上了年紀、手裡拿著一個裝著幾個泡麵紙碗的大型透明塑膠袋的婦人在旁位子坐下,問我:「我可以跟你要10塊錢嗎?」我心裡突然冒出很多念頭:怎麼是這數字、有社工背景的同事說過什麼、某教會曾立下什麼制度、也想起年輕時的往事。
我反問:「你怎麼會跟我要10塊錢?」這位婦人回答:「想到隔壁超商買飲料。」飲料?我心裡嘀咕,不健康吧,正好我背包裡還有一顆橘子,就回覆:「我給你一顆橘子,好嗎?」收了橘子之後,她又問:「我可以在這裡吃嗎?」「橘子已經給你了,就是你的,你要在哪裡吃,我不方便說什麼。」
我才轉身,沒一會功夫,見到她已走出車站外離去,應該還沒吃完那顆橘子。客運發車後幾分鐘,我突然想到:該不會那橘子就是她的晚餐吧?我背包裡還有一包餅乾,為什麼不給她?為何沒乾脆給她100元去買便當?如果會被騙,不過就100元;如果她真的沒飯吃呢?我就錯失了接待天使的機會。
我心裡懊惱:若是會犯錯,寧可是錯在對人太仁慈,而非對人太無情。我禱告上帝,讓我有機會再遇到那位婦人:「請問,我可以到隔壁超商買個便當給您嗎?」
註:本段關於「恩慈」之釋經參考了一些註釋書,尤其是NIV Application Commentary,謹向各註釋書的作者們致謝。
(封面相片來源:theleticiabertin / CC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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