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得生-2017-01-02 每日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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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馬書 一章 17節

當我還是修道士時,我並沒從禁食和禱告中得到任何成就。這是因為我並沒有真正的認罪,也缺乏敬畏神。其他修道士亦是。我們不了解原罪,也不知道不信神也是一種罪。那時我們只相信,無論人作什麼,都無法確定神對他是否有憐憫、有恩惠,我們也把這樣的思想拿來教導他人。在這種情形之下,我越追求基督,基督離我越遠。

當我明白只有透過神無比的慈愛,才能被光照、才能得到永生,我就很認真地查考保羅在羅馬書一17所說的:神的公義在福音裡向我們顯明。我研究了很久,並且反覆思考,試圖明白其中道理。「神的公義」的拉丁文成了我的攔阻。「神的公義」經常被定義為祂的無罪以及對罪人的責罰。除了奧古斯丁(Augustine)以外,所有教導者都把「神的公義」解釋成「神的憤怒」。因此每次我讀這段經文時,都希望神不要把福音彰顯給世人。誰會喜愛一個憤怒並且審判、責罰我們罪的神呢?

最後,透過聖靈的幫助,我更仔細研讀先知哈巴谷所說:「惟義人因信得生。」  (哈二4)由此我得到一個結論:生命必須由信心而來。我的認識因此由抽象成了具體。我能夠把「義」這個概念和稱義的人聯想在一起。換句話說,一個人乃是藉信心得到神的稱義。這一來,聖經──甚至整個天堂──都在我面前敞了開來。

每日經文—取材自《信心日引》(台福傳播中心)                                                                    《信心日引》是根據馬丁路德著作所編成的每日靈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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