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若缺乏穩固的根基,則其教義的可靠性恐與鄉野/都會傳奇相去不遠,所謂的靈驗或神聖經驗,也可能只是信仰群體內一套意識形態不斷地灌輸,所產生的自我良好感覺而已(註)。基督教是建立在拿撒勒人耶穌復活的歷史事實之上,而聖經是基督教信仰的權威,此乃大公教會之共識應無疑義,即便各宗派對於聖經權威的理解稍有差異。
聖經權威的挑戰
然而啟蒙之後,質疑聖經的歷史記載不實、或不符科學的聲浪升高,有學者提出「聖經有誤」要推翻聖經的權威性。在這樣的衝擊下,尤其是在北美,基督教護教者根據「基於信心的理性」提出「聖經無誤論」:上帝是真理上帝,祂所啟示給聖經作者的原始經文在神學上、歷史上,甚至科學上是完全無誤的,因此可作為信仰與生活的權威,以此來辯護基督教的可信性。雙方論戰已一個世紀之久,華人教會內也有許多護教者,一生忠心為真道辯護,令人感佩。可惜的是,這一派護教學未能逃脫聖經有誤論三個預設的陷阱:
方法學的:這派護教方式如同在對手的場子裡,依據對手設定的規則鬥拳,只有挨打的份。從方法學來看,這派的論述建立於單一基礎上:聖經原始版本毫無錯誤,然後以線性邏輯推論出之後的結論。這樣在邏輯上太脆弱了。不僅目前還找不出聖經原版,質疑聖經權威的對手只要不斷拋出聖經中有關歷史或科學的小問題,辯護聖經權威的一方就得窮盡大筆研究經費來回應。對手只需四兩破千金、辯護者就會焦頭爛額。
宣教學的:聖經有誤或無誤討論的焦點,都是聖經極微細為之處,譬如:會幕銅海的尺寸紀錄,耶穌是在出耶利哥時醫治瞎子,還是進城時?醫治了一個瞎子還是二個?諸如此類。整個過程延續一百年,耶穌基督就在辯論過程中隱沒了。偏離了基督的中心性,福音信息也就在辯論中消蝕了。
第三個問題更嚴重,聖經有誤論者的做法,彷彿將約櫃放在牛車上,打開來檢視,然後聲稱石版不是摩西寫的,而是後世學者為了宗教、政治目的的託名之作,因此不符史實、是經不起科學檢驗的。護教者為了辯護,亦上前觀看石版約書,斷言其為摩西在西奈真品,是全然無誤的。然而大家都忘了,根本就不應將約櫃放在牛車上!
當年聽康來昌老師說聖經不只真,還是善與美,他以比喻說:看一幅名家藝術畫作,應是欣賞讚嘆,而非「這幅畫無誤」;他更說聖經是聖旨,領受聖旨的人若說:「等一等,我檢查一下聖旨是否有誤」,這是大不敬。
那時少不經事,未能體會康老師話語的重量。當然,假傳的聖旨還是不是聖旨是個哲學與人生的難題,的確要仔細分辨,而持守聖經信仰的教會需要以全新的進路來護衛聖經的權威,則有其迫切性。
辯護聖經的權威
彭國瑋博士的大作《見證耶穌是基督-基督宗教釋經學初探》,跳脫了聖經有誤論者設下的科學主義陷阱,以聖經形成與流傳的史實為根據,以「聖經乃見證之書」的進路,將討論的焦點重新聚焦於拿撒勒人耶穌,並反駁懷疑者:根據歷史的事實,你們說:這位先知使徒所見證的耶穌是誰?
從護教學來說,彭的進路奪回了議題設定權,將辯論拉回己方主場,迫使對手回應回己方所設定的議題;從宣教學的觀點看,這進路要求雙方辯論者注視耶穌,回歸大公教會「基督中心」的信仰傳統;更在無形中督促讀者,讀聖經要注意態度的敬畏。因此,彭博士的書可視為維護聖經權威的典範轉移傑作,在華人教會圈內更難能可貴。我想,歷史會還給這本書應得的讚賞。
萊特指出,舊約古老的經文,雖是特定時空之內的產物,卻能對歷世歷代信徒仍有規範之力,在於整部經文指向一個超越的「典範」:聖經經文,在指導、矯正上帝與子民的關係,指出人應如何調整,成為上帝聖潔國民的樣式。因此,聖經所記載的以色列史,成了那個規範性的故事。(舊約倫理學, 90~102頁)
從萊特的論點引申,當上帝選召以色列人成為他的子民,歸上帝作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時,要求以色列「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上帝要求以色列要活得像祂!
然而,以色列在西奈山上既沒看見什麼上帝的形象,怎麼知道要活的像什麼模樣?以色列只能從誦讀刻在石版上、抄寫在皮卷上的上帝的話時,以「聖化的想像」來揣摩、想像聖潔的國民應有的樣式。雖以色列人屢試屢敗,然上帝的仁慈,在日子滿足的時候,差遣祂的獨生子降生成為人,將上帝的聖潔,有形有體地表明出來,讓世人看得見、摸得著。從此,上帝的聖潔既已成了肉身,五旬節之後的上帝子民就不再依靠揣摩,而是注視祂、跟隨祂、效法祂。
換句話說,上帝選中一群人作為自己的子民,與他們團契,又教導他們在上帝的世界裡的共同生活應有的樣式(即是基督教的天地人想像),最後親身來到世人當中,完完整整地將上帝詮釋出來,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如此,在眾使徒和眾先知的那根基上,上帝親手建造他自己的新創造,就快要完工了。教會既是基督的身體,就在所散居的各處,以各地特有的面貌將基督活出來,這是教會的見證,也是它的信息,使世人可以看見而一同來效法基督。
因此,聖經成為信仰的權威,不是單靠聖經文本而已,而是聖經在每一世代持續地塑造了上帝子民的身份,塑造上帝子民的認同;而上帝子民亦不斷聆聽聖經、解釋聖經、活出聖經(Birch and Rasmussen, Bible and Ethics in the Christian Life , p. 153)。換句話說,書寫成文字的上帝的道、會眾中傳講的上帝的道,與上帝子民活出來的上帝的道,三者是一致的,在見證那位成了肉身的上帝的道。
我們可以生物體的DNA學做比方:DNA分子為雙股螺旋形的構造,每股是由許多不同的核苷酸(A, T, G, C)連接而成的長鏈,具備容錯與自我改錯的能力。每股DNA雖只是一維的鍊狀結構,卻以三維空間的構造,指導生物體內蛋白質的合成,繼而控制生物體的性狀。也就是說,DNA的設計具有維度上的超越性。聖經文本與上帝子民合而為一,如同基因雙螺旋一般,即是基督教的DNA,以雙倍的信仰「遺傳物質」傳給下一代。
因此,上帝可以使用即使在抄寫、流傳過程出差錯,甚至是聖經正典範不一致的經文,以及會不斷犯錯的子民來顯明祂自己的旨意,這是上帝的權能與榮耀的彰顯。歷代教會不斷犯錯,卻因聖靈的保守,在犯錯中不斷糾正,而成真理的管家與柱石,這是上帝的奧秘神蹟。
再思聖經的本質
聖經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所說出來的,仍是人的話。因此,聖經是「神人二性」的,它既是上帝的話,亦同時是人的話。且容我大膽借用基督論語言來說:聖經是上帝的話取了人的話,其神人二性特質「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二性是相通的,「二性的區別不因聯合成聖經而消失,各性的特點反得以保存,會合於一個實質之內」。
上帝說話,事就成了,萬有因此被造;上帝說有就有、命立就立,絕不徒然返回。因此,上帝說話乃是動態的宇宙性事件,一旦說出,就在天地間迴盪,使萬物更新。不會停留、無法捕捉,正如「聲音」不能停格。上帝子民聆聽聖言時能捕捉到的,乃是上帝的話所取了的人的話。聖經是人的話,所以需嚴謹地研究:同時,聖經亦是上帝的話,所以聆聽時要戒慎恐懼、要謹守遵行。
所以,聖經是信仰與生活的權威,不僅僅因這是教會的共識(大家這麼說、主任牧師如此說)而已,而是由二重的「道成肉身」的奧秘所支撐的。每當以色列聚集誦讀聖經、聆聽上帝聖言之時,眼睛雖看到羊皮捲,心中卻必須想像著那承載著石版的約櫃,那不是可以放在車上推的,而是必須以利未人的肩膀扛著的。因為,聖經不只是一本書而已,而是上主的聖座,上帝的臨在。
范浩沙用了一個詞來形容聖經的奧妙:「文本聖像」,他說文本是對超越者的超越見證,因「文本讓我們看見一張臉,他者的面容。」(神學詮釋學,589~590)因此,當我們聆聽聖經,是要在聖靈的運行中,看見那位超越者基督的面容,而歸榮耀給至高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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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首兒歌是這樣說的:「耶穌愛我 我知道,因有聖經告訴我」,從青年時期耳熟能詳,到結婚生子之後,每晚哄小孩入睡,也是唱這首歌為催眠曲。進入中年後,發現這首歌應該再加上一句才完整:「是聖靈透過教會傳給我。」
耶穌愛我 我知道,因有聖經告訴我,
小小孩子主牧養,我雖軟弱主強壯。
主耶穌愛我,主耶穌愛我,
因聖經告訴我,是聖靈透過教會傳給我。
註:
對此議題有興趣者,可參考:陳胤安,宗教經驗的形塑及其意識型態:以台灣五旬節/靈恩運動為例。刊載於《臺灣人類學刊》12卷1期(2014/07/01),P5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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