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圍2016坎城影展「一種注目」單元的《赴湯蹈火》(Hell or High Water),結束在一個充滿詩意的長鏡頭:畫面從退休警探的汽車逐漸遠離的大草原景象向下,沉入到荒草中,最後定焦在近景內的穀物上,陽光從中析透而出,在最後一刻,將觀眾的目光引領到全片未曾提到的土地與作物。在這一幕之前,觀眾已經隨著全片,緊盯著兩對主角,也就是合夥搶劫銀行的牛仔兄弟,與追捕兩兄弟的兩名警探,走過將近一百分鐘緊湊的你追我跑的情節。
為什麼電影要結束在土地與作物的畫面上?
好看的電影類型繁多,但從導演的角度來看,基本上可分為兩種:導演凌駕觀眾,與導演引領觀眾。《赴湯蹈火》就是導演領觀眾的類型,並且可說是做得登峰造極。全片我們看不到耍弄鏡頭語言的風格表現,相反地,導演盡量隱藏鏡頭,而讓觀眾自然地被引入劇本、情節、對話與動作構成的故事當中。而這故事呈現的景象,令人深思。
從表面上看來,《赴湯蹈火》的故事再簡單不過:前科累累的牛仔哥哥,接受離婚後為了贍養費與母親留下的欠銀行的債務而捉襟見肘的弟弟之邀,兩人有計畫地展開了搶劫銀行的行動。發生在德州小鎮上的搶案引起了騎警的注意,年屆退休的老騎警和他信奉天主教的原住民混血搭檔一同踏上追捕的路途。同樣的劇情結構,在當代西部犯罪片這個次類型中並不少見。然而,同樣的故事,導演卻能讓觀眾對搶匪和官差寄予同樣的同情,是因為這個故事還有更深的兩層涵義。
第一層涵義鑲嵌在故事背景當中。兩兄弟之所以踏上不歸路,除了弟弟需要贍養費之外,更重要的是剛過世的母親留下的大筆債務。根據故事細節,觀眾可以自行推測:過世的老母並不清楚自己和銀行簽的約是個麻煩,還將自己即將被收回的土地留給孫子當作遺產。然而,正值壯年的牛仔弟弟很清楚:這塊地上剛發現石油,任憑母親的土地被銀行的圈地手段拿走,這超過他能容忍的底線。
這個背景雖然未曾詳細交代,但一方面,卻是推動整個故事前進的基礎結構,另一方面,我們可以從片中許多配角的行動發現:在片中,美國德州的平凡公民,對於兩兄弟「搶銀行的錢還銀行」的做法,竟然暗中支持,從兩人在路途中稍作休息的餐廳客人與服務生,如何對警探否認自己的證詞,以及民間代書如何暗中提點弟弟要如何安排搶來的錢和銀行交易,就可發現:這部片反映了美國人民對銀行的不滿。
第二層涵義,則以象徵的方式,透過情節顯露。在電影中,如果大地是透過畫面展示的象徵符號的話,那透過語言展示的,則是印第安人在美國土地觀當中的地位。在故事的兩對主角中,分別有一個代表印地安認同的角色:在搶劫兄弟檔中,是哥哥,在追捕搶劫兄弟的兩名警探中,是距離退休尚遠的中年警探,他自己就是印地安混血。在哥哥這個角色身上,我們第一次聽到他表達自己的印地安認同,是在賭場裡,他和一個柯曼奇族的印第安人有這樣一段對話:
──你是柯曼奇族的?土地上的王者啊!
──現在是屁的王者了。
就在哥哥要離開時,這位被剝奪土地的民族的後裔問他:
──你知道柯曼奇的意思嗎?就是敵人,是所有人的敵人。所以,你知道你是什麼嗎?
哥哥身為白人,卻挺起胸膛直盯著這位柯曼奇後裔的雙眼,說:
──所以,我是柯曼奇!
在這個伏筆後,則是兩名警探。在其中一幕,兩人在咖啡店外的露天座位上休息,印地安混血的中年警探在老警探一再言語使弄後,望著銀行外一片荒蕪的小鎮景象,緩緩說道:
──這片土地,原本都是我們的。我是柯曼奇,你也是柯曼奇,只是他們把你的祖先教成了不再是柯曼奇了。他們搶走了我們的土地,現在,他們的孫子土地被搶走了,只是這次不是用槍,用的是銀行。
就這樣,第二層涵義和第一層涵義連結了起來。於是,當劇情發展到最高潮,弟弟帶著搶來的錢要去銀行付清欠款時,哥哥隻身在德州荒野中和國民防衛軍對抗。第一個罹難的,就是柯曼奇警探,而哥哥在打贏了第一輪交火候,望著一片荒野,在高崗上吐了一口氣,心滿意足地說出:「我是柯曼奇,大地之王」的那刻,也正是老警探的子彈要射入他的腦袋中的那刻。柯曼奇,成為被奪走土地與生命者的代號。
這個充滿無奈與掠奪的故事,卻結束在溫柔的風和日暖的畫面中。為什麼?
或許是因為,我們都知道這一切的無奈。我們總說:「免了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但我們沒人真的會免了誰的債──難道銀行會免了我們的債嗎?這個世界還有免債的空間嗎?還是只要不是說真的,只要說的不是真實的債,我們就都做得到免了別人的債呢?
我們參與了這個世界,但我們打造的世界無法符合神的心意。舊約清楚地記著「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在你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裡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申命記14章28~29節),「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豁免的定例乃是這樣: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年已經宣告了」(申命記15章1~2節),這已經不只是借錢是否算利息的問題,而是要「免了我們的債」,要「我們免了人的債」了。
當然,在金融全球化之後的今天,我們已經不可能像申命記記載的那樣去做了──我們就連像馬丁路德和慈運理等宗教改革家那樣批判收取利息,都是不可能的了。然而,禧年的規定,豁免、安息、讓弟兄姊妹自由,我們或許依然應當不斷回想:神的命令是因為要給我們難當的擔子嗎?還是,一如所有其他事情一樣,我們正是因為不信,因此感到做不到呢?神自己在要求我們豁免弟兄姊妹的債的時候,不也是說「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裡不可愁煩;因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嗎?(申命記15章10節)
這真的是可信賴的嗎?說到底,社會正義與道德的爭議中,一個未解的核心,是我們的信心問題,也是我們不斷迴避、並且將繼續迴避的問題。
在看著兩兄弟鋌而走險《赴湯蹈火》過後,最後一個畫面中,在陽光下開始結實的麥穗,我陷入沉思……
(封面相片來源:IMDB;電影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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