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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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专职在长老教会台北大专学生中心服事,在家吃完午餐离开家门前,我的家人有时会说:「你要去上班囉?」这时我心中都会觉得怪怪的,「我是去上班吗?我是去服事的吧?」「上班领工资很正常,服事领工资对吗?」「那为什么教会的司琴可以领薪资,帮忙备餐的妇女团契妈妈不行?他们不都是用自己的才能服事吗?」心中的小剧场就像动画版的灌篮高手,一个三分球出手可以演30分钟。我通常只简单的回一句:「我要去中心,晚一点带团契。」简单带过这个困难的问题。

对我一个平信徒而而言,问题可能轻松的多,按劳基法就能解决一切!劳基法作为劳工朋友最基本、最基本的保障:只要在合法范围内给我最低工资,最长工时,请假照规定给予,休假也照规定执行,该给的劳保、健保劳资双方乖乖缴纳,只要我与中心双方合意,旁人绝对无法置喙!唉……是工作,那就轻松了!

但对于基督徒来说,做教会的事工,虽然领了一份谢礼,却也真的不是把自己当劳工。或许行政职的平信徒还好,上下班准时至少不是问题,我担任学生事工的辅导,牧养的是一群大学生。半夜学生要支援,我也曾冲出家门过,连上10天班当然也不是什么夸张的事。说到加班怎么算?我自己是不太敢跟上帝说我有加班,积在天国的财宝记得帮我多放一点。

我想在休假、加班制度更困难落实的可能是牧者。过去有人开玩笑说,牧师的工时很短,就礼拜的那一个半小时。这当然是玩笑话,多数的牧师兢兢业业的牧养羊群,真的是好比7-11,更胜全家。现代的基督徒也都很有默契的让牧师在礼拜一少接一点电话,好似周一是牧师的「例假日」,但若真有急事还是得劳烦牧师时,电话还是要打!虽然多数教会真的也很疼惜牧者,给予牧师不少的休假、津贴等福利,但就算未符合劳基法,也很少看牧师跳出来主张要控告雇主违法!

当然,一般有规模的教派,多数牧师不太需要为了收入而牺牲太大。但这让我想起蝶恋花旅行社的国道翻车事件,老板一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有人批他厚颜无耻,但倒也说出不宜说出口的真相:台湾多数的人就是为了生存,有更多的收入,只好用命来换金钱……这次悲惨的事件,是否让我们看到更多的不公义呢?

社会残酷,但教会机构压榨平信徒受雇者的机会却也是不少!如果有机会翻看教会的财务资料,就能发现牧者与雇员间的巨大落差。牧者需要被善待,雇员当然也是!教会机构中的雇员普遍低薪,正当普世教会在大力提醒对抗经济与世代不公义时,这样的不公义却是在教会当中。

常见的是一个大学毕业的青年雇员在教会中领取不到3万元的薪资,甚至有听说接近24K德政的薪水,这应该只是冰山一角。教会中的「募款单位」状况更是困难,例如基督教报社,每天地方教会都有活动,记者怎么够用?一个人只好当两个人用,一例一休是否能带来真的例,休时是否真能加发加班费?又是募款单位……加聘人力又增加很大的负担……。

在更多机构,更多的状况是一句:「这是服事上帝!」周日前往教会负担募款的「服事」就不算「工作」了!下班后带个团契当然也是合情合理!会弹琴的助理最好了,还能帮忙弹个琴!如果刚好又会摄影、插花跟网站管理,整个教会的一半就交给这个全能型助理!重点是,还很便宜呢!而且,这些理由都挺「神圣的」!不是吗?

其实多数愿意在教会中工作的人,真的也是带着「服事」的心,就算饿死也心甘情愿。但是,就让我断章取义一下保罗的话:「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保罗主要要强调的是恩典救恩(Grace Salvation),来对抗工作救恩(Work Salvation),不过,也实实在在的提醒我们做工就应得其工价。我们教会不应随着世界的潮流,22K就可以聘来大学生;压榨同工的人力资源;在聘任时含混其词,工作职掌跟服事混为一谈。如此的我们还何德何能被称为一个「先知性」的教会呢?

教会勇敢的成为时代的先知,正视牧者的劳动、健康问题!正视干事、助理的薪资结构与负担!正视每个在基督教机构中工作的医生、护理师、工程师、记者、职工,以及契约外包中的顾工。大家都想过更好的生活,因此「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但别让教会也成为这样的地方!而是每人做工得应有工价,有在主里工作应得的自我价值满足,物质生活的应有报偿。

(封面相片来源:ThisIsChristiaan / CC BY;People in NY never stop wor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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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意见

  1. 关于教会的所有事工,统称为「服事」,参于服事的人分神职人员、行政人员、教会会友。酬劳方面分别为:有给职员与志工。
    因「服事」的缘故,职员可以是志工,而志工也可以说是职员,这些问题存在教会里,是很笼统模糊不清的不是问题的问题。
    在教会里,有给职员与志工会导致笼统模糊不清,是因两句强而有效的话:
    1、「这是服事上帝」,积财宝在天上,不计较钱的事。
    2、「顺服」,不敢推辞和拒绝。
    教会职员与志工的界定,相对于谢礼、薪资与车资、茶水费的分别,如何清楚规范是一所健全教会必须存有的事。
    否则像初代教会「因为在日常的供给上忽略了他们的寡妇」(使徒行传 6:1)事件会一而再的重演。

  2. 很认同您的看法!
    我在我的教会已经司琴长达5年,都是无给制的,最近心力疲乏,退出司琴,教会最后选择外聘钢琴手。
    就我看来,一次的司琴费用还挺优渥。
    不禁让我有点感慨,之前的付出似乎都付诸流水,之前我虽然也是无给制,但每次的司琴仍然是尽力去做到最好。
    如果自己讲自己希望有所待遇,却又怕被冠上贪心的帽子。
    因为在我们教会,除了传道有给薪,其他部门通通志愿制已经是常态。
    之前稍微旁敲侧击反应过,却被灌输应该要认为自己在积天上的财宝。
    我应该是更高兴才对啊?但是……哀。
    看着新来的司琴不是基督徒,还有薪水可以领,心中的感觉真是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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