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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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適逢台灣二二八事件70週年,隨著政黨三次輪替,以及越來越多過去二二八事件和白色恐怖時期的檔案、史料曝光。使得台灣社會追求轉型正義的呼聲越發強烈;要求全面的真相,譴責真兇與加害者的聲浪更是一次比一次高漲。

然而,當台灣社會對二二八事件的認知,以及該如何面對真相,進行續的處理,越來越趨向相同的共識和訴求時,對於「真兇」和「加害者」,以及過去所遺留下來的威權殘餘物,卻似乎有著相當分歧且對立的聲音。

這也是為何每年此時,「去蔣化」的訴求就會更明顯地浮出檯面。關於「中正紀念堂」的存廢,各地方關於「中正」路名的更改,仍存在在台灣各角落的「蔣公」銅像拆除與否?總會在228和平紀念日的前後引發紛爭和討論的原因。因為,作為當時最高執政與決策者的蔣介石,對於這樣的大屠殺事件,必然要負最大的代價。

只是對一些人來說,或許是基於曾受過其「恩惠」的個人情感,或是過去所接受的黨國教育太過成功,缺少對過去台灣歷史整全的認識;又或者是出於「拼經濟」與現實利益的考量,甚至是缺乏對民主自由之所以寶貴、獨裁威權之所以可怕的正確認知……從某種程度上來看,某部分的人之所以反對「去蔣化」,是因為這些因素讓人將自我放大、投射在諸如銅像、紀念堂等這些「殘餘物」上,以致於無法更為全面地去思考這些「殘餘物」對於台灣的民主、社會,甚至是信仰到底意味著什麼?

民主國家的「正常化」

不可否認,民主國家也保有許多紀念碑、紀念堂。這些「紀念物」不僅讓人「記憶」,也讓人「遺忘」。正是因為我們對於紀念物共同的「記憶」與共同的「遺忘」,使得這塊土地的人民可以建構一個屬於自己的民族,一個「想像的共同體」。

但是,對民主國家來說,什麼該被記憶,什麼該被遺忘?是需要經過公共輿論的檢驗和討論的,而不是像中國那樣的極權國家,由共產黨一言而決,甚至查禁、逼迫那些和官方立場不同的聲音和人。同樣的,對於已經民主化,但還未全面實現轉型正義的台灣而言,也就必須再次經由民主程序,按著多元的歷史觀點,公開且完整地去面對過去黨國威權時期所遺留下來的「記憶」,討論應該如何重新地,按著民主、自由和法治的觀點重新釐清與定位。

應當持平的說,「去蔣化」不全然是將其「妖魔化」,而是「正常化」。對一個民主國家而言,不論領導者有功還是有過,都不應當將其「個人」當成某種「紀念物」。「紀念物」的存廢無關乎個人對於國家是否有功,而是人本來就不應該被當成「物」,被「客體化」、「偶像化」,這不僅是對人曾經存在主體的抹殺,也是對於他過去實際存在的歷史的不尊重。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從基督信仰的角度來看,基督徒更應該反對這種「偶像崇拜」。若干年前曾聽一位宗教學者談到,所謂宗教的要素,無非是「教主」、「經典」和「儀式」。當時他意有所指的說,從某些政黨的型態和政治活動看來,不正也是符合了這樣的宗教要件。對我這樣40歲上下,曾生活在要服從「主義、領袖、國家……」的年代,在所謂「光輝十月」時參加各樣的紀念大會、敬禮與呼口號的台灣人而言,這豈不也正是參加一種宗教儀式。

曾慶豹教授在其《約瑟和他的兄弟們:護教反共、黨國基督徒與臺灣基要派的形成》一書中明白地指出,在台灣現代教會史中存在著一群「黨國基督徒」,在他們的「神學」裡蔣介石是他們的先知、使徒,他們以「愛國、愛教、愛蔣」作為判斷信仰是否純正的權威。在信仰的狂熱中更多的是對政治勢力的崇拜。遺憾的是,也正是因為這些人,相當程度地形塑了當今台灣教會,無論是國語教會、長老教會,甚至是泛靈恩運動的生態與格局。這也使得許多教會與信徒,缺少了對於政治上「偶像化」、「神格化」的辨別能力。

幾年前曾偶然在某「祈禱院」中看到一間會堂的門口,引用出埃及記20章3~4節:「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以此清楚的告知要進入禱告的信徒,身上不可以穿有任何包括卡通圖案在內,各種有「形象」的衣服或裝飾。以免違背了上帝所頒佈的律法誡命。

如果,我們的信仰,要求我們「拆毀」各樣為自己雕刻的「偶像」、「形象」,那麼為何今日的教會能夠容忍在我們首都的中心地帶,矗立著一座高大的殿堂,每天按時有儀隊供奉,讓人朝拜的「大金像」?還有那至今仍然遍布台灣各角落的「邱壇」?

除威權就是除偶像

或許我們需要重新認真地思考什麼是「偶像」,所謂「偶像」,並不只是一般人以為供在廟裡的木雕泥像而已。從出埃及記32章裡以色列人拜金牛犢事件看來,就像前文所說,偶像往往就是人自我的投射,任何可見、可觸摸,可經驗,甚至是可操縱之「物」,都能成為自我的投射,好讓人取代並抗拒那位「自有永有」的上帝。與其每天倚靠不可見的上帝賜下瑪納,倒不如那些可以實際捏在手裡,積蓄在倉裡,自己可以掌握的事物。這就是偶像,偶像給人虛假的,以自己在基督裡真正的自由,換取那以自我為中心的安全感。

其實,不論是紀念堂還是銅像,除去這些威權的「殘餘物」就是除去偶像!沒有任何的人、事、物,或是什麼「主義、領袖、國家……」能高過上帝的主權。當我們容讓心中有上帝以外更為重要的事物時,就是讓自我所投射的偶像成為自己的王。

當然,不僅是個人,當整個國家與社會共同體在面對老我,以及追求不再以自我中心時,都必然是一個痛苦而漫長的過程。讓我借用某種靈恩教會的術語做結:「當今的執政者需要『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我們的社會需要認過去威權時期『祖先的罪』,需要與台北市中心,還有遍佈全台的『屬威權』的『像』爭戰!藉著大規模的『除偶像』,將這地分別為聖,好讓台灣可以成為一個正常的民主國家,追求上帝的和平與自由!」

(封面相片來源:Ethene Lin / CC BY-NC-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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