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照自己的形象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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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初台灣發生駭人聽聞的刑事案件,媒體繪聲繪影報導案發過程,一名22歲陳姓女模特兒遭好友梁姓女模特兒以工作為由誘拐外出,梁女夥同程姓男友將陳女劫財劫色後殺害,甚至在犯案後遠走台中吃喝玩樂,還以被害人手機發出訊息誤導家屬。兩人被捕落網後,程男稱自己在梁女指使下犯案,梁女則冷血否認一切,引發眾多網紛紛到梁女的臉書留言謾罵。

然而這件兇殺案卻在兩天後有了出人意料之外的發展。根據檢警調查,各項證據都顯示梁女案發當天沒有步出家門,擁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是程男刻意誤導檢方辦案方向,於是將梁女釋放靜候調查。此時眾網友才驚覺自己的留言謾罵可能已經涉及公然侮辱,連夜急刪超過萬筆的留言

這讓我想起另外一位沒有那麼幸運的「前死囚」徐自強。當年台北內湖有一名富商被綁架撕票,徐自強因曾與綁匪有債務糾紛而無辜被牽連,即使擁有錄影畫面等明確不在場證據,卻未被法官採信,僅因綁匪供詞就認定徐自強涉案,20多年歷經70多位法官審理,許多法官即使明知疑點重重,卻不願意挺身推翻前任法官的判決,徐自強因此被判處7次死刑、2次無期徒刑。

然而比一般死囚幸運的是,徐自強的冤案在家人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的救援下,成功洗刷冤屈,終於無罪獲釋。他入監時孩子剛上小學一年級,20多年後出獄時,孩子都已經長大成人。如今徐自強成為司改會工作人員,四處分享自己的心路歷程。他的經驗也集結成書《1.368坪的等待:徐自強的無罪之路》,詳細說明案發經過、訴訟過程以及申請釋憲後對台灣司法判決產生的影響。

在參加新書發表會時,徐自強有一段話讓我感觸很深。他說許多法官在做出攸關性命的判決時,卻像是應付功課一樣,把之前的判決書抄一抄,連錯誤都一樣,忘了他也是一個有小孩、有父母、有家庭的「人」,每一次死刑判決對他來說都是最沈重的打擊。徐自強說,就連擁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家屬及司改會全力救援、甚至綁匪寫下自白書承認誣陷的案件,要翻案都如此困難,可以想見其他不具備同樣條件的冤案,恐怕永遠沒有人會發現。

台灣社會雖常被外國人稱讚「最美的風景是人」,然而每當有讓人驚駭的社會刑事案件發生,常可以看見許多人自詡「正義之士」,在真相未明之前,僅因接收了媒體片面報導,就聚集於警察局前表達「義憤」,甚至趁機毆打犯罪嫌疑人;在梁女的案件中,嫌疑人表達自己的無辜卻被媒體形容為「冷血」,眾網友也未審先判直接認定「妳有罪」!這樣的畫面經常在台灣社會重複上演。

創世記1 章27節說「上帝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人」,對基督徒來說,這是一段相當熟悉的經文。然而面對當年死囚徐自強的呼救、以及現今梁女的申冤,基督徒的反應又是否有別於想要「替天行道」的其他人,在嫌疑人眼中看見上帝的形象呢?理性的辦案及輿論,有賴於整體社會素養的提升;看見別人身上上帝的形象,則需懇求上主賜下滿有憐憫柔軟的心。

(封面相片來源:作者提供,徐自強新書發表會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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