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 約翰福音 十五章 13-14節
在這段經文裡,基督使用友好以及慈愛的字眼來告訴門徒,祂所賜給他們的命令是何等重要。祂用自己的範例告訴他們,祂是多麼地愛他們,並且為他們作了何事。
一個人如果能為朋友拿出一百元、一千元或是代他付清所有欠債,是需要相當大的愛的,但是,讓我們想想,一個王願意將整座城──甚至自己的王國──賜給一個貧窮的乞丐,這又是多大的愛呢!可是比起基督為了我們捨命,這樣的愛又顯得微不足道了。這顯然是人所能表現出的最大的愛。有人能用金錢、財富,甚至生命來為他所愛的人服務,但人勢必都寧願付出金錢、財富、土地、人民,而不願意為他人死。即使有人願意如此,比起神從天上差遣祂的兒子來到地上,為敵對祂的世人而死,仍顯得微不足道。這樣的愛比天上地下任何一件事都要偉大。
你應該做什麼作為對基督的回報呢?即使你為鄰舍捨命,比起祂的生命,又算什麼呢?基督沒有什麼要求,只要你用實際的行動來愛別人。
每日經文—取材自《信心日引》(台福傳播中心) 《信心日引》是根據馬丁路德著作所編成的每日靈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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