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台灣大學雄友會事件的海報後,我便不由自主地陷入沉思;沉思的倒不是「都讀到台大了還不知道是非對錯」這類問題,而是海報本身與文案結合而成的文宣本身。文案的內容大家都知道了,是對集體性暴力的暗示性描繪。然而,讓我沉思的仍然不是這文宣內容不對,而是這文宣內容激起了如此巨大的情緒。
對,這文宣是該激起巨大的情緒,任何稍有憐憫之心的人,看到這種耀武揚威的力量展示預告,都應該自然而然地感到義憤:誰說你有力量就可以這樣展示呢?誰又說你有力量就可以這樣使用呢?如果沒打算使用,那展示是為了威嚇嗎?
但這又是種特殊的展示。海報中所戲仿的性暴力影像的呈現,正如許多論者指出的,是為了服務於這類影像的消費者,亦即異性戀男性,而影像服務於異性戀男性的方式是呈現男性的幻想,讓觀者直接在凝視中,參與到自身欲望的投射與實現。因此,這類影像呈現的,並不是男性的力量,而是遭受男性力量的女性形象。正好,文案不偏不倚地說明了這點。於是影像與文字形成了完美的組合。
但我還是無法忍住不想那巨大的情緒。是的,這影像是對所有受暴者的二次傷害,也是對台灣的精神水準的下限的挑戰。然而,這並不是台灣真正的下限。我們都心知肚明,一個社會真正殘暴的地方,並不在這些影像上,而是發生不被看見的角落,在有血有肉的人的身體上。是不是只是因為沒有被呈現,因此我們就不那麼憤怒?或者,我們如果知道了,也會一樣憤怒,而得到呈現與否,是我們能否感到憤怒的關鍵?
換言之,只要能夠凝視受難者,我們是會憤怒的,我們是會站在受難者這邊的。是嗎?
那三個星期之後的受難日,我們是不是也會一樣感到憤怒呢?2000年前那次逾越節所發生的事情,和雄友會文案中的描述,有太大的差別嗎?事實上,兩幅景象不都是在說一個人被集體暴力給碾碎的經過嗎?而在受難日的記述裡面(太26-27,可14-15,路22-23,約18-19),我們可以看見一樣的場景:對被逮捕者的戲弄、羞辱、以及在欲望客體身上徹底展現力量的決心。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經過的人還搖頭說:你可以救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可15:30)這話翻譯出來豈不正是:你為什麼不抵抗?這話,是不是在性暴力事件中的關鍵詞?
2000年基督教史上,這幅畫面,已經透過各種方式,從壁畫到油畫,從舞台到螢幕,演出過無數遍。一個人無助地被摧殘,「呼天不應叫地不靈」(雄友會文案),以至於死。但我們看著並不憤怒,對不對?因為耶穌復活了,因為第一個諾言實現了,我們只等著主再來。耶穌受難成了我們的盼望,這盼望是什麼意思?我們是不是只想到復活的榮耀,卻沒體會到受難的深重?
但凝視著耶穌受難的景像,和凝視著性暴力的圖像,我依然覺得恍若深淵。「如果我們與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8:17)。我終於明白,令我疑惑的不是大家對台大雄友會的憤怒,而是基督的榮耀。為什麼基督是榮耀的?為什麼看著十字架上的基督我們看到的是榮耀,但看著性暴力的影像,我們看到的卻是羞辱?
而當年在耶穌身邊的羅馬兵丁,看到的又是什麼呢?如果性暴力的影像是滿足男性欲望的視角,那羅馬兵丁看到受難的耶穌,是不是也滿足了什麼樣的欲望?在那天對耶穌的戲弄中,是不是有種力量與征服的快感?
是不是,我們高舉基督受難的榮耀,就是要否定施暴者的欲望?是不是要將施暴者的滿足踩在腳下,永遠拒絕承認施暴者的權利?基督徒口中基督的榮耀,是不是也包含著對所有這類暴力的堅定回應:永遠不再!(No more!)
如今,暴力已經在全球範圍內系統化,而在影像網路化的年代,暴力的呈現已經是稀鬆平常的事。但我們的社會並沒有對消費性暴力受暴者的影像麻木。凝視著耶穌的受難,我們是否也不再麻木?
(封面相片來源:《The Passion of the Christ》電影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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