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前,在信箱中收到一份廣告傳單,上面印著「醫治」、「恢復」、「美好」等大字,設計風格很後現代,乍看之下很像是基督教特會的傳單,等到坐下來仔細端倪眼前的傳單後,才莞然發現竟是諮商輔導師在職訓練的廣告,在推銷某一種治療方式,並強調經過工作坊的訓練,諮商師將擁有醫治的技能。
我坐在桌前,不禁想著,「這傳單怎麼那麼像特會傳單?」「到底是誰模仿誰?」「基督教的特會和心理諮商師的訓練到底有何不同?」「基督信仰所應許的生活,又和心理諮商所應許的生活有何差別?」「我們舉辦特會的方式和動機又和這些諮商工作坊有何差異?」
維真神學院的創辦人侯士庭(James Houston)指出,當代基督信仰的危機之一就是「宗教價值與文化價值之間的相互複製」。在今天的北美和歐洲,愈來愈少人去教會,是否因為教會已經和這世界愈來愈像,以至於人們分別不出兩者的差別?!當基督的新婦教會以時代精神裝扮自己的面貌時,努力融入時代潮流時,人們會不會不再能認得出她原本的面貌了?!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
十誡的第三誡是「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出埃及記20章7節)。對第三誡的傳統詮釋是不要妄用上帝的名在法庭上作假見證。舊約聖經並沒有禁止人們指著上帝的名起誓,但強調在爭訟時與不可和惡人連手作假見證(出埃及記23章1節),也不可為了利益而指著上帝的名起假誓(利未記19章12節)。依照這傳統的解釋,「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就是不要作假見證,以上帝之名取信他人,詐取利益。
近年有聖經學者嘗試從上下文來理解第三誡,提出另一種和傳統理解互補的詮釋。十誡的前兩誡強調上帝的獨一和禁戒雕刻偶像敬拜假神,而隨後的第四誡則在教導分別為聖的敬拜生活,這三誡都和「正確的敬拜」相關,因此若從這個角度來理解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則可理解為禁止混合崇拜——把上帝與假神混為一談,把假神當上帝來敬拜。
從以色列的歷史來看,在所羅門王死後,王國分裂成南國和北國。北國的統治者耶羅波安融合了迦南宗教對牛犢的崇拜,造了兩個金牛犢放在以法蓮山地,稱這是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神,公然打著上帝之名來鞏固自己的政治權力。(列王記上12章28節)之後不論是南國和北國,同時敬拜上帝和外邦的假神幾乎成為歷史的常態, 「他們又懼怕耶和華,又事奉自己的神,從何邦遷移,就隨何邦的風俗。」(列王記下17章33節)
混合敬拜其實就是侯士庭所說的「宗教價值與文化價值之間的相互複製」。在這樣的敬拜生活中,上帝的百姓不在需要與這世界有分別,而是與這世界一模一樣,甚至打著上帝之名追求這世界所追求的名和利。
包裝為「作光作鹽」的權力追求
一位資深的牧者有一次語重心長地說到,金錢、權力和女色是男性服事者面對的三大試探,而其中最為險惡的是權力。這位牧者解釋到,因為貪戀金錢和女色都可以找到實據,但貪戀權力卻很難,只有上帝和當事人自己才真正知道。正因權力的誘惑那麼大,又那麼難找到貪戀它的證據,以致許多人在這上面跌倒,卻仍能否認到底,過著兩面的生活。
多少時候,教會內的權力衝突被包裝成聖經真理的爭論。人們在爭影響力、主導權、所屬小群體的利益和維護自身的「重要感」,但表現出來的卻是誰的作法比較合神心意,誰是站在真理這一方……。權力的試探最危險之一是因為難以有實證,但其另外一個危險則是,把追求權力與為主作光作鹽的影響力混為一談。
在教會歷史上,基督徒犯過很多嚴重的錯誤,其中最常被重複的就是試圖以發揮基督徒的正面影響力來合理化對權力的追求。嚴重的甚至濫用上帝的名來殘殺異己,把信仰當作政治鬥爭的工具,合理化自身的動機和目的。十字軍東征時,所犯下的許多暴行是打著「以基督之名」。宗教改革時期歐洲諸侯國之間的戰爭,也時常打著真理之名,明的是捍衛信仰,暗的是爭奪地盤和權力。
近代也有少數西方教會因為宣教的便利,而對西方列強的殖民擴張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當然也有對國家的暴行仗義執言的教會群體)。上個世紀的南非白人政權曾用以色列人進迦南地要與迦南人有分別而堅持種族分離政策;美國也曾自詡是上帝的應許之地,視自己是上帝的正義之手在國際社會維護秩序,自詡是這個時代的士師。
21世紀初,隨著中國在政治、經濟和軍事的崛起,並在西方教會某些善意人士的助長下,華人教會也開始一種論述:「21世紀是華人的世紀,華人是宣教的最後一棒,上帝要透過華人教會帶來最終的復興。」華人教會開始重視宣教,重新認識自己與普世教會的肢體關係,這些都是好事,也是美事。然而若我們把回應上帝的宣教使命與高舉自身的民族自信混為一談,我們則是打著上帝的旗幟,擴張自己的野心,滿足民族自戀情結,掩飾民族自卑感。普世教會的歷史已經讓我們看到許多殷鑑,21世紀的華人教會在這方面不可不謹慎。
奉主的名
綜觀新約聖經,耶穌和使徒從未教導門徒打著上帝的旗號強迫他人屈就自己的意志,而是奉主的名聚會(太18:20)、施洗(太28:19)、趕鬼(可16:17)、傳道(路24:47)、祈求(約14:14)、醫治(徒3:6)、感謝(弗5:20)、抹油禱告(雅5:14)、並把淫亂的信徒交給撒旦(林前5:4)。這些行動都在宣告和歡迎上帝大能臨到,而非以上帝之名來爭取自己的權力。
十誡的前兩誡醒我們上帝是獨一真神,並禁戒我們雕刻敬拜虛假的偶像,第三誡則是提醒我們,不要把上帝當作偶像來崇拜,也不要把對上帝的敬拜混雜著對其他事物的敬拜,以上帝之名合理化自己的野心和慾望。
任何牽涉到人群的處境都涉及權力關係。基督徒在面對權力時,要讓基督信仰的大敘事塑造我們行使權力的方式。否定權力的存在並無法使我們跳脫權力的追求和影響,反而讓我們自以為「無所欲」地抓權或是漠視他人們權力傲慢的使用。
當耶穌面對撒旦的試探,「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時,耶穌簡單直接的回答:「撒但,退去吧!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馬太福音4章9~10節)在面對各樣權力衝突時,耶穌選擇放下自己的生命,並教導祂的門徒,「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馬太福音16章24~25節)面對權力,耶穌的生命展示出放下自身的權力是信心的行動,領我們活在上帝的大能中,通往生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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