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世界難民日(6月20日)臨近,讓我們一同思考在我們當中的尋求庇護者。他們是我們良心的啟蒙者還是我們經濟的負累?
香港是尋求庇護者城市
香港對尋求庇護者並不陌生。由1950年代末開始從中國湧來香港的中國人就是尋求庇護者(因經濟或政治因素),而香港就成為他們的家。1950年代末至1960年代來香港的中國人有100萬之多。我們或我們的朋友中可能就是尋求庇護者的後裔。踏入1970年代中,因英國政府決定,香港成為接收來自越南尋求庇護者的第一收容港。由1975年至2005年,香港總共收容了超過20萬名滯港越南人。
不論這是否香港人的意願,香港為尋求庇護者曾提供最直接和最迫切的人道救援。所以,若說尋求庇護者建立今日的香港,這實不為過;又若說香港是尋求庇護者的避難所,這也不誇張。這段歷史是香港的負累還是香港的成就?
在人性與涼薄的十字路口
自中國政府重新恢復對香港主權後(1997年7月1日),香港可以自行決定它對尋求庇護者的政策。雖然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不適用於香港,但香港政府以酌情權給予最後1000多名滯留香港的越南難民居留香港的資格。此外,香港政府沒有改變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簡稱《公約》)適用於香港(1992年簽署)。
但在2016年1月,有記者詢問行政長官梁振英,香港會否考慮退出《公約》時,他回應,「如有需要的話,我們可以這樣做。」他的回應不純是他個人立場,更反映社會對尋求庇護者的關注。他的回應帶出兩個重要課題。
第一,在香港尋求庇護者的人數是否急劇上升,導致香港社會在財政上和空間上無法承載?至2016年,大約有11000名尋求庇護者在香港,而每年政府提供人道援助金額約8億元及相關開支約10億元。相對於2006年只有1800多名尋求庇護者,尋求庇護者人數上升是一個事實。人數的增加反映了相關政策被濫用、全球政治迫害加增還是交通方便?若是政策出現問題,社會應檢討,防止被濫用,但絕不可因有被濫用的可能而選擇退出《公約》,因為這關乎人的生與死。一個真心有人道責任的政府絕不會輕易說出退出《公約》。它寧願接受某程度被濫用,也不願意犧牲受害者。反因對受害者的投入,它會用更創意方法思考如何可以幫助到真正需要的人。
第二,尋求庇護者在香港生活期間是否製造嚴重社會問題?我們承認有尋求庇護者犯法,但比例並不高。在追究尋求庇護者犯法的責任時,我們需要思考這是否純粹是個人問題還是他們也是被罪者?例如,尋求庇護者每人每月可以獲取3000元的人道援助,但不容許工作。以香港生活水準來看,這金額不足夠生活。他們有些人只好選擇打黑工,補助日常生活。
此外,香港政府沒有資助其他團體,為尋求庇護者提供合適的社交活動和生活支援服務。政府只關注他們生存,但對他們生活卻沒有任何關心。又審查尋求庇護者的申請往往要用上數年才完成,而這等候過程對人的身心健康是很大折磨。以上制度的理由不足以為尋求庇護者脫罪,但沒有對制度的反省而將責任完全推在尋求庇護者身上是不公平。當有立法會議員建議為尋求庇護者設立禁閉營,防止他們帶來對社會的壞影響時,這做法不只是一種對尋求庇護者污名化,更是進一步傷害受傷害者。
今年是香港回歸20年。甚麼令香港人引以為傲?成功落實一國兩制(當然不是)、在全球排名頭100所大學中有4間來自香港、香港是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還是一個對陌生的無助者沒有拒絕的城市呢?
面容,不是數字
尋求庇護者是面容,不是數字。每一個面容都有一個故事。他們渴望我們可以聆聽他們的故事,而不是抱著懷疑態度跟他們相處。以下,我引述一個尋求庇護者的故事。
Poules是一名來自埃及尋求庇護者,他來港前是為當地基督教電視臺工作的記者;因為埃及是伊斯蘭教的國家,宗教逼害在當地不時發生,身份證上有一欄是宗教信仰,基督徒的身份根本無法隱藏,只能默默地忍受伊斯蘭教徒的逼害。他接受這份工作時必須斷絕與家人的關係,因為他不希望因為他的工作為家人帶來危險。 Poules除了採訪當地基督教徒的情況外還積極參與基督教與伊斯蘭教融和活動。
「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Poules提起耶穌的話。兼愛是他一直追求的,直至他的攝影師在一場悲劇中連同其他23名基督徒示威者被軍方殺害, Poules身兼攝影師和記者,他依然緊守崗位。「因為這能幫助到別人」這句說話是令他繼續的動力。但在之後的一場衝突中, Poules 因為拍攝到軍方向示威者開槍,六名軍人把他打至半死,頭部縫了14針,在醫院裏躺了整整一個月。在意識到生命受到了嚴重威脅,沒有選擇下 Poules 來到了香港。
「原本我的目的地不是香港。我有認識的人在德國可以投靠,可是無奈身上的金錢不足以支付那兒的簽證申請,所以我才來到這裡。」Poules原本的計劃雖然被打亂,但虔誠基督徒的身份告訴他這也是天主的旨意,要讓他來到香港,與香港的人訴說他的故事。
「很多人不知道很久以前耶穌曾居住在埃及,也完全不知道埃及其實是伊斯蘭國教,那時的居民在耶穌到過的地方都建了教堂,但在轉為伊斯蘭國教時政府要居民要不選擇轉教,要不支付高昂的稅費,要不為耶穌赴死。」Poules談道,「現在基督教徒若要進去教堂,警察都會在旁持槍戒備,不是從周圍憤怒的伊斯蘭教群眾的手中保護基督教徒,而只是保護那座建築。」
Poules可以公開地講述他的遭遇,因為他的難民身分已被確立,並等侯往第三國家。事實上,他每次講述其遭遇都是一種傷痛。那麼,有真誠的聆聽者嗎?有雪中送炭的路人甲嗎?
基督徒的責任
我相信我不需很仔細解釋相關聖經經文(好撒馬利亞人故事(路加福音10章25~37節)、山羊和綿羊的比喻(馬太福音25章31~46節)),基督徒也會自覺對尋求庇護者有一份責任。那麼,教會可以有甚麼具體行動?
第一,留意當下相關政策,並參與討論、爭取和制定對尋求庇護者的友善政策。第二,建立本地人與尋求庇護者的互動關係,讓尋求庇護者不被隱形。第三,設計讓尋求庇護者有成就和成長機會的活動。第四,建立關懷尋求庇護者的支援網絡。第五,關注不同國家侵犯人權的行為,並進行公眾教育和公眾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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