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马太福音 五章 39-40节
处理世俗的事对基督徒并不是罪。信徒和一般人一样,必须尽公民的责任。然而,信徒在处理世俗的事时,必须十分谨慎,避免犯罪,并且做基督要我们做的,世俗的人是不会做基督要他们做的事的。
因此基督徒当兵时,与人有诉讼时,或是施行惩罚时,他就必须扮演战士、律师与法官的角色。可是在这些角色中,基督徒必须有清白的良心及纯洁的动机。他不想伤害任何人。他必须在这些世俗的角色中同时也保持他的基督徒角色。不管在什么情况之下,他都必须做个基督徒。即使遇到困难也不改变。他以普通公民的身份遵守国家的法律以及一切规条。
总之,基督徒不是为了今生一些看得见的事物而活,今生的事乃是在世俗政府的管辖之下。耶稣也并不废除政府,祂也不要我们与政府作对,或是不执行作为公民的责任。相反地,祂要我们遵守政府的规律,以维持社会的完整与安定。但是在内心里,我们是活在基督的管辖之下。祂的国度不在地上,也不与地上的政府作对,而是乐意接纳政府。因此,作为基督徒及个人,你不应该与恶人作对。而另一方面,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你却应该尽所能地防止一切的恶势力。
每日经文—取材自《信心日引》,台福传播中心出版 《信心日引》是根据马丁路德著作所编成的每日灵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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