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有限-2017-07-04 每日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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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 彼得前书 二章 17节 

世俗的政府除了管理外在看得见的事物外,事实上什么都不能做。神可以忍受世俗的政府,因为它对于罪、善行或是任何属灵的事都不在意。相反地,它处理的是:如看守城市、建桥梁、收税与规费、维持治安、保护人民与领土以及惩罚犯罪等。因此只要政府官员不要求基督徒作出违背神的事,基督徒应该服从政府官员。基督徒服从政府官员,应该不必觉得是被迫的,因为他们在任何事上都是自由的。

如果有个皇帝或王子问起我的信仰,我当然会告诉他,这并不是由于他的政治权威,而是因为基督徒本应公开承认他们的信仰。可是,如果这位皇帝或王子要我相信这个或是相信那个,我就会告诉他说:「好好地管理你的政府吧。你没有权利过问神国度的事。我不会听从你的。你自己也不能忍受别人侵犯你的领土,如果有人侵犯越雷池一步,你必定会射杀他们。你以为神会容忍你把祂推下来,让你取代祂的宝座吗?」

彼得说地上的政府只属人的机构,它没有权利干涉神对这个世界的管理,也没有权利命令人追随怎么样的信仰。

每日经文—取材自《信心日引》,台福传播中心出版                                                                 《信心日引》是根据马丁路德著作所编成的每日灵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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