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帶來自由-2017-07-14 每日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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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為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加拉太書 二章 16節 

不要誤以為基督徒是不犯罪的。反倒因為他們對基督有信心,神不會把罪算在他們的帳上。這個事實對許多因為自己犯罪而感到恐懼的人是個很大的安慰。我們也常常告訴別人,我們的罪已經蒙了赦免,並且因為基督的緣故,已經稱義了。同樣地,基督徒應該已經與律法和罪隔絕,尤其是在受試探的時候。

我們既是基督徒,就已經超越律法與罪了。基督是律法的主。如今祂已居住在我們的心中,永遠不離開,就如同寶石固定地嵌在戒指上一樣。當律法對我們的罪發出控告,而我們的罪令我們害怕時,我們所需要做的只是抬頭仰望耶穌。當我們憑信心緊緊抓住耶穌時,我們已經勝過了律法、罪惡、死亡與魔鬼。因為基督統治我們,我們永遠不會受到它們的傷害。

這就是為什麼基督徒不論內在或外在,都能不受律法的轄制,也不受任何人控制的原因。可是讓我們記住這點:必須在我們已成為基督徒的情況之下,而不是仍是俗人而且具有良心的情況下。我們成為基督徒後,已經完全得著了釋放,我們的良心因為信心的緣故已經被改變得更加豐富了。這樣的信心是大且無可測度的財富,正如保羅所說的:「說不盡的恩賜」(林後九15)。祂的恩賜是說不盡的,不管我們如何稱揚、如何讚美,都是不夠的。這樣的信心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女並且繼承了祂的基業。

每日經文—取材自《信心日引》,台福傳播中心出版                                                                 《信心日引》是根據馬丁路德著作所編成的每日靈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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