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年,台湾社会见识了教会在关心公共事务时所展现的论述,以及面对不同立场意见者的态度,我身边一些非基督徒朋友接连被吓得说不出话,听到基督徒跟基督教就退避三舍,无法理解,为何会信教信到连「理性思辨」的能力都丧失?
会这么说是因为,投身公共事务辩论的基督徒当中,有一些从事的是被社会认定为擅长理性思辨的职业,像是律师、大学教授或学校老师,可是在特定议题上,这些人展现的态度并非理性讨论,而是我告诉你「我的圣经是对的,所以我说的是对的,你们说的是错的。」
这些人平素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可能都是尽忠职守的专家,愿意遵守理性思辨原则,但是回归基督徒身分时,一方面要在公共议题的发声上挂上自己的头衔(强调其社会声望和权威),二方面却完全不尊重自己的专业,只讲圣经,只背圣经上的答案,却要别人只能吞下去,其他都不接受。
该庆幸台湾的基督徒太少吗?如果今天的台湾是上述那样对待公共事务的基督徒主导的国家,会变成何等可怕的一言堂?
好比说,前一阵子有一群牧师出面反对大法官释宪。大法官释宪是多么慎重的撰写论述意见,且将其所论证全部对社会公布,诉诸公论。结果一群牧师完全无法对大法官释宪的论辩提出有效反驳,只是宣告反对。
说不出理由,或者说唯一的理由是圣经,是无法说服不相信圣经以及背后的世界观的人,偏偏刚好这样的人在台湾占绝大多数,于是,教会界秉持圣经宣告介入的公共事务,只是不断让社会看笑话,不断搞砸基督信仰在台湾社会的声望。
套用网路流行语,这些高举圣经说自己绝对没错的基督徒,是在消费过往100多年来许许多多默默为台湾付出的基督徒前辈所累积的阴德值。若不是有前人们累积大量对台湾社会的贡献,若不是基督教会对过去的台湾做了很多值得感恩的事情,社会早就已更加严厉的手段对付蛮不讲理、只凭自己意思解释圣经的教会。
台湾的教会今天会走到这个地步,说实在是自找的。不认真带领基督徒学习查经解经学系统化神学,只是办一大堆特会和能够让人嗨的聚会,要基督徒追随牧师的权威,顺服牧师的教导而不可质疑,用各种貌似关爱其实是道德骚扰的方式压制有异见的基督徒,阻止教会发展理性思考,凡事都有一套标准答案可以依据的带领模式,在教会内部群体的事务运作上也许有效,一离开教会投入与其他政治或信仰立场者的论辩就成了笑话。
照这个情势继续发展下去,基督教会只会被台湾社会边缘化,只会强化非基督徒对基督徒的刻板印象,只会让人远离基督教。
遗憾的是,被信徒重重围绕而看不见外部世界只听得见内部顺服的牧师与教会领袖们,至今仍然相信自己是对的,相信自己的主张之所以被社会拒绝是因为自己正在为义受逼迫,相信这些不顺都是魔鬼撒旦的攻击,就是不相信这是因为自己有个上帝创造的好大脑却不肯拿来用的缘故。
理性论辩被边缘化的教会,独裁一言堂式的领导将会崛起,能思考的人纷纷退出或静默不语,上帝任由那些凭己意解经的人在圣殿内喧嚣,直到崩坏的那天到来!
(封面相片来源:Hao-Zhong Wang / CC BY-NC-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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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分享,末段”…一言堂式的领到将会崛起…”这一句疑似有错字。
谢谢,已修正。
可否请参考一下,其他「深思熟虑」的基督徒所提出的意见?其实大法官释宪同婚的内容是真的有很多漏洞,怎么可以说是「慎重」呢?
以下是精神科医师侯康强医师的意见书。其实释宪前真的有很多正反意见提出,但大法官却完全倒向同运人士,是真正不妥啊⋯⋯
宪法法庭同性婚姻案言词辩论-法庭之友意见书
壹.主旨: 本人侯康强(一位精神科医师)就司法院大法官为审理会台字第 12771 号台北市政府及会台字第 12674 号祁家威就民法第 4 篇亲属第 2 章婚姻规定「使同性别二人间不能成立法律上 婚姻关系」认有违宪疑义声请解释案,提出法庭之友意见书供大法官卓参。
贰.摘要:
一 : 性倾向并不是天生的。所以同性恋也不是天生的。
二 : 性倾向(sexual orientation) 不是不可能改变的。
三: (1)同性恋是否为精神疾病?-这是有争议的。 (2)美国精神医学会(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当年因为受到同运影响,而决定其立场-「同性恋不是病」。(3)美国精神医学会及其他争相仿效的专业组织,不论有何权威光环,凡从他们所发出关于同性恋的声明,若未经仔细检查,就不可轻信。
四: 目前的同志如果转变为异性恋之后,以整体来看,身体和心理都会有比较好的未来。
五: 如果通过同性婚姻法或同性伴侣法后,目前的同志将更不容易转变为异性恋 ; 依照上述第五点,因此这些法案是减少同志未来身体和心理变好的机会。请问这样对同志是好的吗?此外,也不利于爱滋病的防治。
六 :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前或之后,整体而言,同志的精神状况比一般人差,例如同志忧郁症的比例比一般人高。
七: 如果通过同性婚姻法或同性伴侣法后, 透过教育等因素,将会增加人们尝试同性性行为的比率,增加这些人的苦难。请问这样对他们好吗? 此外也不利于爱滋病的防治。
八 : 如果通过同性婚姻法或同性伴侣法后, 教育会受到影响 ; 家长或亲人中,不愿意让自己孩子接受这种教育的应该是占多数,他(她)们会担心,甚至坐困愁城,而无法对抗政府当局的公权力。请问这样对他们好吗?
九: 科学的研究报告,有时会有研究同一件事情,但是不同的研究人员却有不同的结果,甚至两个完全相反的结论。原因在哪里?
可能原因至少包括(1)取样(也就是选取样本)的偏差。(2)使用统计学的方法其实只是一种推测,都是从样本(少数个案)推测到群体(多数),都只是一种推测,当然可能推测出错误的结果。(3)研究报告作假。
第 1 页 十: 针对台湾精神医学会2016/12/26的「支持多元性别/性倾向族群权益平等和同性婚姻平权之立场声明」, 我的评论— 学会这份声明,未必代表多数学会会员的意见,而且内容看来争议不少。
十一: 美国麻州爱滋病新增人数整体趋势是下降,2004年同婚合法化前就是这样。但麻州的男性同性性行为占整体爱滋病比例是上升超过30%。
参.说明:
一 : 性倾向并不是天生的。所以同性恋也不是天生的。
有两位 Johns Hopkins 大学医学院精神医学学者,其中的McHugh在Johns Hopkins 医院担任过长达25年的精神科主任(psychiatrist-in-chief),两位针对「sexuality(性向)」及「gender(性别)」所做的文献回顾报告,举证「性倾向天生说」并无科学根据。
(原文)The understanding of sexual orientation as an innate, biologically fixed pro- perty of human beings — the idea that people are “born that way” — is no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evidence.
(原文翻译) 观念上认为性倾向是人类天生的、是体质上不会改变的性质—也就是说,认为人们「(性倾向)天生如此」– 这种观念并不被科学证据所支持。 (注 1)
注1: :Mayer and McHugh (2016),〈Sexuality and Gender〉,《The New Atlantis , Fall 2016》 p 7。
二 : 性倾向(sexual orientation) 不是不可能改变的。
(原文) Longitudinal studies of adolescents suggest that sexual orientation may be quite fluid over the life course
for some people, …
(原文翻译) 一些对青少年所做的纵断式研究显示: 以一些人的一生来看,性倾向可以是相当地易变的
(fluid :易变的也可以翻译为「流动的」); … (注 2)
注2: 出处同上 , p7
三: (1)同性恋是否为精神疾病?-这是有争议的。 (2)美国精神医学会(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当年在同运的压力之下,而决定其立场-「同性恋不是病」。(3)美国精神医学会及其他争相仿效的专业组织,不论有何权威光环,凡从他们所发出关于同性恋的声明,若未经仔细检查,就不可轻信。
(注3 ,注4) 第 2 页
APA (注:美国精神医学会,这本书翻译成「美国精神病学协会」)在受同运人士几个月的骚扰和恐吓后(他们打断科学研究和会议、伪造凭证、对精神科医生作出人身威胁), 由只有34%的成员投票,做了一个「医学判断」,就将同性恋的病名从诊断手册中删除。
…….
截至2005年, 专业机构的态度已经变得极受政治驱动; 有些APA(注:美国精神医学会)的资深异议人士,于2005年发表一本书说,
〔「〕APA(注:美国精神医学会)已经选择意识形态凌驾科学之上……审查箝制确实存在…..即使在麦卡锡时代,也没有目前存在着的意识挂帅下,情蒐恐吓的阴毒感。〔」〕
…..
…APA(注:美国精神医学会)现在正暗地图谋压制和恐吓矫正治疗(注:矫正治疗应是指性倾向的回转治疗)的研究者和从业者。这些伎俩与先前共产主义集团使用的一样恶劣。
因此, 我们不情愿地必须下此结论: APA(注:美国精神医学会)及其他争相仿效的专业组织,不论有何权威光环,凡从他们所发出关于同性恋的声明,若未经仔细检查,就不可轻信。
到2010年已有一些实例: 若干论文虽在科学依据上已被认可、且期刊已同意刊出; 但随后却在更高层编辑手中, 单纯基于意识挂帅考量,就被拒绝刊登了。
注3: 《基因使然!同性恋与科学证据》(中译本2016 , 注:英文版2013 ,) pp 263-268
✽备注1 : 本意见书附上这本书两本,都是新书,作为附件,提供大法官们参考。
✽备注2 :这本书的书名很可能会使人误解, 其实这书名是讲反话。
看封底就可以了解,封底说「第十二章 性倾向会流动,因此不是遗传预定的。… 」『第十章 同卵双胞胎的「同性吸引对间一致性」仅11%, 推翻了同性恋的遗传决定论! … 』(我说明:指同卵双胞胎,如果其中一位是被同性吸引的,那么同卵双胞胎的另一位也是被同性吸引的机率将是11%)
注4 :同志热线推荐的书籍《同志伴侣咨商》,该书作者为男同性恋,这本书中说:如果没有这个政治运动,我们怀疑精神医学界和心理学界会不会分别在1973年和1975年正式将同性恋去病理化:从精神病症中除名(Bayer , 1987)(David E. Greenan & Gil Tunnell 著,丁凡译,同志伴侣咨商,台北:心灵工坊,初版,2005年,p58)
四: 目前的同志如果转变为异性恋之后,以整体来看,身体和心理都会有比较好的未来。
第 3页 (1)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前或之后,整体而言,同志的精神状况比一般人差,例如同志忧郁症的比例比一般人高。所以,目前的同志如果转变成异性恋,应该是对他(她)的精神状况是好的。
(2)最近,我国每年新增的爱滋病人,大约2,200人,其中八成是同志;同志感染爱滋的机率是异性恋者的148倍。所以如果同志转变成异性恋,可以说,依这一个危险因子而言,可以大幅降低感染爱滋病的风险。 (3)其他至少还有:例如男同志之间的肛交,容易造成身体伤害。
所以,我再重复说一次: 目前的同志如果转变为异性恋之后,以整体来看,身体和心理都会有比较好的未来。(以医学术语来说,就是会有比较好的预后。)
五:如果通过同性婚姻法或同性伴侣法后,因为法律会影响同志转变为异性恋的动机,目前的同志将更不容易转变为异性恋 ; 依照上述第五点,因此这些法案是减少同志未来身体和心理变好的机会。请问这样对同志是好的吗?此外,也不利于爱滋病的防治。
六 :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前或之后,整体而言,同志的精神状况比一般人差,例如同志忧郁症的比例比一般人高。
七: 如果通过同性婚姻法或同性伴侣法后, 透过教育等因素,将会增加人们尝试同性性行为的比率,增加这些人的苦难。请问这样对他们好吗? 此外也不利于爱滋病的防治。
八 : 如果通过同性婚姻法或同性伴侣法后, 教育会受到影响 ; 家长或亲人中,不愿意让自己孩子接受这种教育的应该是占多数,他(她)们会担心,甚至坐困愁城,而无法对抗政府当局的公权力。请问这样对他们好吗?
九: 科学的研究报告,有时会有研究同一件事情,但是不同的研究人员却有不同的结果,甚至两个完全相反的结论。原因在哪里?
为什么研究报告会有结果不同,可能原因至少包括下列,例如
(1)取样(也就是选取样本)的偏差。 (2)使用统计学的方法其实只是一种推测,都是从样本(少数个案)推测到群体(多数),都只是一种推测,当然可能推测出错误的结果。 (3)研究报告作假。国内外,以前到现在,也可预见未来,不知道有多少造假的研究论文没有被曝光。
举两个例子: 各位,以前诺贝尔奖还曾经颁给某种精神科的治疗方法,后来证明这个治疗方法是不好的,现在也没有在正统精神医疗中出现了。
第 4 页 一些年前的衍生金融性商品,例如雷曼兄弟的连动债,是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理论而来的;结果后来引起金融风暴。请问,全世界的受灾户,能找诺贝尔奖得主求偿吗?
连诺贝尔奖颁奖,都可能发生这样的不止一次的大乌龙事件。
十: 针对台湾精神医学会2016/12/26的《支持多元性别/性倾向族群权益平等和同性婚姻平权之立场声明》(注5), 我的评论—学会这份声明,未必代表多数学会会员的意见,而且内容看来争议不少。
原文及我的评论全文如下:
✽学会声明(共四段) 分列如下:
近年来,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议题引起社会各界讨论,台湾精神医学会身为医学专业团体,精神科医师有社会责任提供民众科学的实证研究,经由倡议来改善社会对性别认同和性倾向相关的不平等,以改善多元性别/性倾向者之精神健康。
世界卫生组织及世界精神医学会皆曾强调现代医学早已认为非异性恋之性倾向、性行为、性别认同、以及伴侣关系,既非精神疾病亦非人格发展缺陷,而是人类发展多样性之正常展现,且同性性倾向本身并不会造成心理功能的障碍。到目前为止,并无足够研究能确认性倾向是由某些特定教养或环境因素所致或由个人「选择」而来。因此非异性恋性倾向并无治疗的必要,任何企图改变性倾向的作法都是缺乏科学证据支持的。
△我的评论: (1) 美国精神医学会当年因为受到同运影响,而决定 其立场-同性恋不是病」。
(2) 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前或之后,整体而言,同志的精神状况比一般人差,例如同志忧郁症的比例比一般人高。
(3) 我们现在不讨论同性恋是否为疾病; 目前的同志如果转变为异性恋之后,以整体来看,身体和心理都会有比较好的未来。如果同志有意愿改变, 不管是自己想法子改变, 或是自愿
求助他人或专业人士的介入(intervention), 为何不可?
第5页
至少从两个资料来看,性倾向的介入是一种有效的(effective)的
介入 :(a) … 99%受访者说改变治疗很有效、很值得尝试。有受访者表示他们改变性倾向后,心理和人际状况都改善了。 (注 6) (b) …他们表示接受治疗后,沮丧抑郁的程度显著降低了。(注7)
✽学会声明(第三段)如下 :
许多研究指出只要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族群的权利和平等受到保障,该族群的精神疾病罹患率就会下降。过去研究证实同性婚姻合法化以及相关的权益政策获得保障,能有效增进同志族群的健康,同性恋或双性恋者若能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心理层面的痛苦亦能随之减轻。女或男同性恋家长所养育的孩子与异性恋父母的孩子,在发育、适应力或总体福祉上并无明显差异;亦无证据显示同志家庭会影响子女的性倾向或性别认同。
△我的评论:(1) 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前或之后,整体而言,同志的精神状况比一般人差,例如同志忧郁症的比例比一般人高。
(2) 科学的研究报告,有时会有研究同一件事情,但是不同的研究人员却有不同的结果,甚至两个完全相反的结论。
(3) 柏斯(Bos)和史丹弗(Sandfort)以荷兰的同志和异性家庭作为研究对象,在2010年的文献也指出,在女同志家庭长大的孩子跟在异性家庭长大的孩子相比较,存在发展上的差异(注8)。他们的差异可从三方面观察:
一、女同性恋家庭的家长较少教导孩子做出符合其生理性别的性别角色行为,造成孩子比较中性;
二、异性恋家庭的孩子,会对自己的性别有归属感,也会偏好自己的性别,但女同性恋家庭的孩子并没有。
第 6页
三、女同性恋家庭的小孩,较不确定自己以后会不会投入异
性恋的交往关系。
女同性恋孩子对自己的性倾向怀疑,有很可能是因为家长的
态度影响到孩子的性倾向认同。
(4) 学会声明这段的最后一句: 「亦无证据显示同志家庭会影响子女的性倾向或性别认同。 」和有的研究结果(例如(3))牴触, 也跟我们一般人基本的判断有出入– 家长的想法和行为应该对孩子多少会有影响。
✽学会声明(第四段,即是最后一段)如下 :
台湾精神医学会支持政府应提供多元性别/性倾向者在法律与社会上的平等保障,包括医疗照护、反霸凌、反歧视、合法而完整的婚姻等权益,并给予多元性别家庭在生养、领养、抚育小孩上有完整的法律义务及权利,这将对同志家庭中的孩子提供重要的保护。
△我的评论: (1) 同性婚姻法或同性伴侣法, 对大家都不好。详见我这份意见书。
(2) 多元性别家庭在生养、领养、抚育小孩方面,除了学术上, 社会上也是有很大争议,这不是我这份意见书的重点,在此就不多做讨论。
△我的综合评论: 学会这份声明,未必代表多数学会会员的意见(注9),而且内容看来争议不少。
注5 :台湾精神医学会2016/12/26的《支持多元性别/性倾向族群权益平等和同性婚姻平权之立场声明》全文如下:
近年来,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议题引起社会各界讨论,台湾精神医学会身为医学专业团体,精神科医师有社会责任提供民众科学的实证研究,经由倡议来改善社会对性别认同和性倾向相关的不平等,以改善多元性别/性倾向者之精神健康。
世界卫生组织及世界精神医学会皆曾强调现代医学早已认为非异性恋之性倾向、
第 7页
性行为、性别认同、以及伴侣关系,既非精神疾病亦非人格发展缺陷,而是人类发展多样性之正常展现,且同性性倾向本身并不会造成心理功能的障碍。到目前为止,并无足够研究能确认性倾向是由某些特定教养或环境因素所致或由个人「选择」而来。因此非异性恋性倾向并无治疗的必要,任何企图改变性倾向的作法都是缺乏科学证据支持的。
许多研究指出只要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族群的权利和平等受到保障,该族群的精神疾病罹患率就会下降。过去研究证实同性婚姻合法化以及相关的权益政策获得保障,能有效增进同志族群的健康,同性恋或双性恋者若能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心理层面的痛苦亦能随之减轻。女或男同性恋家长所养育的孩子与异性恋父母的孩子,在发育、适应力或总体福祉上并无明显差异;亦无证据显示同志家庭会影响子女的性倾向或性别认同。
台湾精神医学会支持政府应提供多元性别/性倾向者在法律与社会上的平等保障,包括医疗照护、反霸凌、反歧视、合法而完整的婚姻等权益,并给予多元性别家庭在生养、领养、抚育小孩上有完整的法律义务及权利,这将对同志家庭中的孩子提供重要的保护。
注6:美国国家同性恋研究及治疗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Research and Therapy of Homosexuality)以两年时间研究 860 个决心克服同性恋倾向的人士,发现他们大都改变了性倾向,他们的同性恋幻想和行为的频率及程度都显著降低了,这些改变都有足够的证据支持。99%受访者说改变治疗很有效、很值得尝试。有受访者表示他们改变性倾向后,心理和人际状况都改善了。
注7:Spitzer (2003)对二百个参与同性恋治疗的人士进行研究,发现他们接受治疗后,性倾向有显著的改变――同性对他们的吸引力大大减少,很多人发展出「良好的异性恋运作」 (good heterosexual functioning) 。他们表示接受治疗后,沮丧抑郁的程度显著降低了。《Archives of Sexual Be-havior》32:403-17
Spitzer 是促成美国精神医学会(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在 1973年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诊断准则手册中删去的一位重要人物。他表示在开始这个研究时是抱着怀疑态度的,认为同性恋者不可能改变他们的性倾向。
注8:Bos HMW, Sandfort T. (2010).Children’s Gender Identity in Lesbian and Heterosexual Two-parent Families. Sex Roles. 62:114–126
注9:截至去年台湾精神医学会大会开会前5天 (即2016/10/30) 为止,台湾
第 8页
精神医学会的会员的总数是 1,806名。有效的精神科专科医师是1,560名。而大约三年前,有些精神科专科医师及住院医师有连署一个支持同运的连署书,连署的人数接近300人。我估计当时的会员总数至少大约有1,600位。所以,至少以那次联署书最后发布出来的时候,我觉得以精神医学会全体会员来说,强烈支持同运的医师可能还是少数。
(小注1:有些联署人令我讶异,怎么会参与联署。我猜测不见得所有联署人都是那么强烈支持同运。)(小注2:顺带一提,依我粗略的估计,目前还在人世的前任精神医学会理事长大约有12位左右,我记得只有2位签署这份联署书,而且我记得现任理事长当时没有参与联署。)
十一: 美国麻州爱滋病新增人数整体趋势是下降,2004年同婚合法化前就是这样。但麻州的男性同性性行为占整体爱滋病比例是上升超过30%。(注10)
注10: Brian Camenker , October 2008 , Updated June 2012 . What same-sex
“marriage” has done to Massachusetts– It’s far worse than most people realize
Copyright (c) 2012 MassResistance p3
In recent years state funding for HIV/AIDS programs has gone up considerably in Massachusetts, along with the proportion of homosexual-related cases. According to the Massachusetts Dept. of Public Health, even though the total number of new HIV/AIDS diagnoses has declined, the proportion caused by male homosexual be- havior rose by over 30% from 2000-2009. Thus, for the last several years the state has budgeted $30-$35 million per year for these programs. This dwarfs spending on any other viral disease that we are aware of.
肆.结论:
性倾向并不是天生的。所以同性恋也不是天生的。
性倾向不是不可能改变的。
美国精神医学会当年因为受到同运影响,而决定其立场-「同性恋不是病」。美国精神医学会及其他争相仿效的专业组织,不论有何权威光环,凡从他们所发出关于同性恋的声明,若未经仔细检查,就不可轻信。
第 9页
如果通过同性婚姻法或同性伴侣法后,不良后果至少有下列几点:
第一点:目前的同志将更不容易转变为异性恋 ;因此这些法案是减少同志未来身体和心理变好的机会。请问这样对同志好吗?
第二点:将会增加其他人们尝试同性性行为的比率,增加这些人的苦难。请问这样对他(她)们好吗?
第三点:由上面两点推论出, 将不利于爱滋病的防治。对公共利益有妨碍。
第四点:教育会受到影响 ; 家长或亲人中,不愿意让自己孩子接受这种教育的应该是占多数,他(她)们会担心,甚至坐困愁城,而无法对抗政府当局的公权力。请问这样对他们好吗?
所以依我个人上述的论述,即可有相当理由做出结论—为了所有国民(包括同性恋者)的利益,我国应该不要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或制定同性伴侣法。请大法官们依照宪法第7条,第22条以及第23条之精神,及参考以前释宪内容,做出合乎宪法、也对全体国民有益的决定。
当然,请大法官们也参考其他与我立场相同者的意见书,这(些)意见书会涵盖其他论述。毕竟我难免有准备资料不够齐全,或者还有些论点没有写出来,而且我的论述会比较侷限于精神科医师的专业范围。
最后 祝福所有国人(包括意见与我不同的人)幸福快乐
综上,恳请 钧院鉴核
谨状此致
司法院许宗力院长 暨 所有大法官
具状人 : 侯康强医师 (我国精神科专科医师, 专科医师执照是第315号)
中华民国106年3 月23日
第 10页
56位精神科医师:为何世界顶尖医学专家公开支持同性婚姻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223/1062016/
支持婚姻平权方,也有精神医学医师联名提出法庭之友意见书,也都有全文上网供社会各界参考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0B3VCSlNa6ze7ZEFJejh0SnNCV0k
双方都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学会资料都可以供检验,这也是某种沟通理性的实践。大法官这次比较过同样是精神医师但立场不同的论辩后,理由书中也少见地引用了各精神、心理专业学会的见解,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甚至也有大法官在部分不同意见书中,请基督徒或是反对同婚的人重新想想什么是社会价值。但许多人还是忽略宪法价值,忽略大法官14人中只有1份不同意见书、1份部分不同意见书所呈现出来的宪法意义。不愿意和大法官看完双方意见后做出的评论对话,只死抱着自己在释宪前的相信,对民主沟通来说十分可惜。
查了侯医师的脸书
很明显基督教徒
最后又回到基督教
啥时基督教财学会包容?
2楼还有脸转贴这种造谣览人包
不但让人很难读下去
一旦读下去了,就更清楚这篇文章在批评的是怎样的基督徒!
强者。
其实大法官释宪同婚的内容是真的有很多漏洞,怎么可以说是「慎重」呢?其实释宪前真的有很多正反意见提出,但大法官却完全倒向同运人士,是真正不妥啊⋯⋯
今执政者所圈选的司法院.大法官是带有政冶色彩,这次同志运动是民进党推行的,在释宪上当然大法官必定附合当权者之意,仕途才会顺利直上,人意横行必然现像,教会也是胡作非为唯我独尊高傲,说真的教会今是以保罗为主,他的书信是保罗的教导,与主耶稣无关,教会的信徒是保罗的信徒属保罗,教会信徒不是基督徒,教会是冒耶稣的名行诈骗之实,教会本身是宗派组织是从罗马帝国国教-天主教再分一支新教(教会),正统十二使徒奉主耶稣建立耶路撒冷神的大家庭,才是真的的基督门徒,教会的信徒属保罗以基督徒自称是冒牌货,主耶稣没有按立「牧师」这位阶是罗马帝国的产物,
基督徒里头也有些同志。当那些守旧的基督徒拼命的反同(而且还占了大多数的基督徒)。这些同志基督徒还拼命给解释说上帝是是不反对同性恋。但还是遭到大多数基督徒的攻击唾弃。何苦呢?道不同不相为谋。既然基督教是如此的不通情理如此的刚愎自用如此的自以为是,为什么不离开基督教呢为什么还要信他呢?人家明明不喜欢你视你会不正常视你为撒旦视你为异教邪说,你还拿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坚持自己还是个基督徒?何苦呢?难道有被虐待的倾向?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跟那些圣经就是真理的人讲道理是没有用的。因为他们认定圣经就是法律,跟我们所认知的法律是无法并容的。是时候了基督徒也不应该再为基督教讲话了。要有良知不对的就要拿出来说,不要因为自己基督徒就要包容他们的反同,包容他们的武断的教条思想方式。
根据澳洲三万对同卵双胞胎资料库分析,同卵双胞胎中一人是同性恋者时,另一人同时也是同性恋者的比例只有九分之一。同卵双胞胎基因库几近99.95%以上相同。因此若同性恋是由遗传控制,应该是99.95%两个都是同性恋才是。这是很清楚的科学证据,证明同性恋倾向主要是由后天形成。
美国与台湾的精神科医学会这样公开支持同运,其实是违反科学事实的。侯医师愿意这样写出事实,不能说人多的一方就是真理啊~
事实上,比同性恋者更弱势的群体更多。精神分裂思觉失调,不同程度的智能不足,罕见疾病,自闭症,蒙古症,多重器官障碍….我们天天在临床上都遇到,但谁会像星巴克拿出营收1%支持同运这样支持自闭症孩子们?如果学校要教同志教育,不是也该教大家尊重了解其他的弱势族群?
其实同性恋族群很多是医师,律师,老师,公务员,高科技分子…..真的有这样「弱势」?北市一年编60亿,新北市80亿,推动性平专案,但同志大游行却总是支持16岁以下通奸除罪化,(小女生阴道细胞层仅1-3层,这样早就乱交,未来得到性病不孕的比例一定是大幅提高!这样做良心何在呢?)毒品除罪化,多元成家(因为男同性恋是种上瘾式的强迫性性行为,几乎都是多重性伴侣,甚至经常是与数十或数百人有性关系…这样对婚姻不忠贞,得到性病的机会大幅增加,这样要求婚姻保障实在无益!!美国13-24岁爱滋病患者90%都是男男交,台湾也不例外,甚至今年六月的数据已经从每天6人上升至9人!!)这一连串同志文化的入侵,又受政治人物,医学会,教育体系,甚至媒体,电影圈娱乐圈排山倒海的狂推….当然直接可以判断背后的可怕势力就是要推广同志文化中的性滥交与开放式性行为…同婚根本只是借口而已….
如果真的为后代子孙着想,应该要勇敢起来抵制同运才对!不然,不是等于跟这些害人害己的恶事有份吗!!
日本韩国新加坡都不见得比台湾差,人家为什么就不准?!就是因为同运的目的绝对不是只有推动同婚而已,而是要完全改变社会成为多p性滥交天堂啊!!人家才不想让自己国家少女像美国这样1/4都得过性病,才不要让爱滋病大量增加拖垮自的公卫医疗体系!!
台湾要怎么走,请大家深思啊~…
戴允元…”同运的目的绝对不是只有推动同婚而已,而是要完全改变社会成为多p性滥交天堂啊!!人家才不想让自己国家少女像美国这样1/4都得过性病”……真会扯…….@@
此次大法官的释宪的确争议颇多,全盘采用张文贞教授的观点,从鉴定人的选任,看出论点超级偏颇某方。而大法官可否超出本身权限解释宪法,都还有疑虑,没有直接民意基础,更是最大诟病。
教会的立场就是圣经立场,
圣经立场一直都是反同婚,勇敢说出才有gus,
我不知道你们为何会觉得教会需要接纳你们的不同意见,
教会是按著上帝的旨意而设置,非人的思想意念。
你们打着长老教会的名号,却不断地宣扬同性恋的美好来分裂长老教会。
这已经逾越你们的本分,也看不出你们信仰的内容。
这不是异端,那请问甚么是异端?
在公共场合讲话的不等于能代表基督徒,甚至很多基督徒以那些代表者为耻。要支持某些理念没有关系,但要清楚他的内容和表达的人在说什么,明确地分辨是否与真理相符;否则直接跳进去让自己本是属神儿女的独特身份,替一些没有根据甚至欺哄诈骗的立场背书,那恐怕不是为信仰真理发声,只是满足自己的私欲、又令人离福音更远。
虽然如此,但一件事情如果是正确的,无论如何就是正确的,不会因为别人赞同或反对而改变其本质。对待真理我们是这种态度,为什么在此文作者眼中对待圣经就不是这个态度了?世界从来不欠缺严厉对待基督徒的手段,难道我们为了避免这个结果,就只好选用比较符合其他人能够接受的方式来解释真理吗?保罗怎么说的?我如今是讨人的喜欢?我在你们这里,是凭借智慧的话说服人?用现象跟结果来否定本来正确的事情,这叫做主客不分、又或是反客为主。
教会的理性思考,本来就不是这个世界上的理性思考。我们可以想想怎样帮助人更认识真理,怎样在生活中实行爱神爱人的行动让人知道一个由神创造、被神掌管的人应当怎样活。但真理不一定可以通过一般人的理性思考,并且绝不是通过理性思考的才成为真理。把理性思考无限上纲到成为衡量的准则,这又是另一种反客为主的错误态度。今天此文作者担心基督徒的表达成为一言堂,请问审判日那天作者认为是几言堂?我并不是要把基督徒对圣经的表述提高到和神的审判一样的高度,只是在此指出作者否定所谓一言堂,根本是完全弄不清楚主客关系的相对化态度。
如果不是基督徒,基本上不需要在意我的评论,因为出发点与价值观不同。我个人也不支持基督徒随意介入所谓的公共事务(在我们自己还没有搞清楚状况前),但我认为此文作者这种以世界的眼光来衡量圣经、把绝对的圣经相对化的态度,但对于基督徒而言恐怕是更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