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那些朝夕相處的朋友嗎?記得我仍15、20時,最常和同學與同齡朋友爭辯的無聊話題之一就是:男女之間到底有沒有純友誼?以我們當時有限的認知與人生閱歷,結論總是諧謔的「沒有」──除非女生長得太抱歉;那些嘴上無毛的傢伙還模仿假道學的口吻強調著:「女同學們,男人是很危險的,尤其他們精蟲充腦的時候。」
真的沒有純友誼嗎?
然後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們當中偶爾有人戀愛了,當然不總是運氣好,情場上的鍛羽將軍回來了,沒有人會真的追究他「見色忘友」,咱哥兒們怎麼會計較這些?反倒會為他又找到更像Mr. Right/Miss Right的人高興,即使他一旦運氣好,消失的時間更長了。萬一哪天他需要幫忙,當然還是義不容辭,嗳,咱哥兒們!
但,愛情和家庭於是有了優先性:為了家庭兒女,朋友疏於來往是可以被原諒的;反之,為了朋友拋家棄子卻是容許不得的事,為此,戀人的忌妒與憤怒是可被理解的,法律也可以站在保護配偶與子女這邊。愛情,夫妻之愛,似乎比朋友之義具有更高的價值,更值得追求。
或許我們許多人都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了?我們的運氣還不算太差,剛好抓住愛情的尾巴,跟一個差不多的人開始婚姻關係,如果不巧有了小孩,想起朋友的機會就又更少了,那些朋友給我們的成全與祝福,哎,幸福的時候恐怕更難想得起來,失戀、失意的時候或許會。
還記得嗎?朋友之間的義氣?噢,不,那是年輕時候的熱血殘留,那是某種會使家庭不安、會破壞社會和諧的東西。你說,不不不,我們真的只是朋友。誰會相信?更多解釋只會越描越黑。
理想?是啦是啦,年輕的時候啦。是他們先背叛了我們的理想,可不是我!不是有人說:18歲不是馬克思主義者的是冷血,30歲還是馬克思主義者的是笨蛋?理想主義也差不多。
或許再過幾年,同性戀在台灣也稀鬆平常了,同性好友之間的忠誠、信實、慈惠、承諾,也會像異性好友之間那樣,不再被相信、被承認、被珍惜。於是,友情被愛情與社會秩序、甚至群眾壓力夾殺,殘存不多。
超越金錢與地位,超越個人的經濟壓力與生命危險,卻被嫉妒壓傷、被自私的愛情迫害、被錯認為同性戀、被誤會割裂的無私友情,是柯米日(Jonas Hassen Khemiri 1978-)的得獎小說《我所不記得的》(Allt jag inte minns, 2015),透過複雜的敘事手法傳達的訊息。愛情是自我中心、排他、複雜的;愛情捅出簍子後一走了之,友情善後並代償補贖。小說結尾,始終忠於朋友的范達(Vandad)控訴所有人都撒了謊,連牧師也騙他說,時間能療傷。然而,最終也只有他對亡友的忠誠是他僅存的。
遇到社會問題,或者是出現弱者或受害者的情況,有些人很喜歡讓耶穌選邊站,很遺憾地,即使整個社會、整個世界都在歌頌愛情,鼓吹家庭價值,但耶穌會站在虛弱、遍體麟傷的友情那邊,因為他曾明白表示:「一個人為他的朋友捨棄自己的生命,人的愛沒有比這更大的了。」(約翰福音15章13節)
其實,友誼是認識基督之愛的根本,但當今台灣教會卻普遍不重視它,或者把它搞得很膚淺,或者只把它定義為愛情的預備階段。(愛情固然也是奇蹟,也是恩典,但它畢竟不是領略基督之愛的根本。因為耶穌直接表明我們是他的「朋友」,而把他當作是新郎新娘的,是較晚發展出來的引申和教會傳統。)
不少教會精心規劃了許多造就課程,其中也有不少關於人際關係的教導,只是,講如何經營夫妻關係的有,講怎樣營造愛情的有,講有效教養、還能維護和諧親子關係的也有,但純粹談友誼的,很少很少很少。傻瓜!愛情如果養得好還能養出小孩、養出未來、養出教會的前景,純友誼除了養出不著天際又難以控制的理想、養出捨命的傻子,還能養出什麼來?
嗳嗳,回到我們這些曾抓住愛情尾巴的幸運兒身上來,尤其又是不巧有了小孩的,我們將留給下一代怎樣的未來?想必那將是一個友情稀薄、沒有理想、沒有信仰、高唱(自私的)愛情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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