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授权转载自「神学是粉红色的秋」粉丝团,主旨如题:我认为,教会的政治分歧应理解为一种大公性问题。
香港教会的宗派繁多,其实大家却都没有真正经历过「宗派主义」(confessionalism)这回事。我的意思是:香港教会作为后宗派主义时期的宣教成果,香港教会其实没有经历「宗派」的本义,香港教会的宗派性其实只不过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宣教结果。宗派是甚么?宗派其实是信仰的差异。宗教改革以后,欧洲一直经历因信仰差异所造成的痛苦——人们为信仰的差异而死——天主教还是更正教?阿米念主义还是加尔文主义?国家教会还是非国教教会?这些宗派主义的痛苦与挣扎,香港从来没有经历过。
过去几年,香港教会却真正经历了「宗派主义」的本义。基于政治分歧,有人称某些教会不是教会,有人指责某人不是基督徒。我要说,这撕裂并非纯粹基于政治分歧,而是一个更深层次的信仰议题——因此,香港教会过去几年正经历另一种「宗派主义」现象。若说十七世纪宗派主义引发「宗教战争」(Religious war),过去几年香港教会也出现类似的「网络宗教战争」。
因此,我尝试判断过去香港教会的政治撕裂为一种教会大公性问题。
我信公之教会(Credo catholicam ecclesiam)是教会的重要记号。何谓教会的大公性(catholicity)?简单来说,就是强调教会的普遍性、多元性与接纳性——教会纵然源于不同地方、种族或时间,有不同的神学与形式,因着基督耶稣为首的缘故,彼此的本质却是相同。因此,基于教会的大公性,面对彼此的差异,教会不会称呼相异的教会为「假教会」,或者妖魔化任何形式或神学不同的教会。
不过,教会的大公性从来都不是一件廉宜的事。对香港教会来说,宣道会与循道卫理会的共存(例子而已)不是真正「入肉」的大公议题——这大公性只是前人留下来的议题。对当下香港教会来说,大公性不是「宗派差异」,而是「教会的政治差异」。试想想:黄丝带与蓝丝带的分歧,若理解为阿米念主义与加尔文主义的分歧,灵恩与非灵恩的关系,问题不是容易一点吗?——我不是对方的立场,但我却不会称呼对方为魔鬼。
教会的大公性从来都是基于教会的软弱。它没有「河蟹」真理,它不是几年前所谓的「廉价包容」或「肤浅合一」。它的意思是:在相异的政治与神学立场下,我们承认在耶稣基督的根基上,教会的错误并不导致她失落教会的本质。因此,它没有放弃真理的坚持。不过,在教会的大公性原则下,虽然我不相信对方的一套,但因着相信耶稣基督为主,我愿意以信心与自己相异的羣体共存,并且承认对方为耶稣基督为首的羣体——只要对方仍然愿意承认耶稣基督的主权。
因此,让我们从教会的政治分歧回归到一个教会论问题。这是一种相信,也是行动,更是态度。
作者简介/陈韦安
「神学是粉红色的秋」创办人;建道神学院神学系助理教授;德国鲁尔波鸿大学神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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