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一個專門為新移民及移工發聲的媒體《四方報》,曾在2011年獲得卓越新聞獎基金會所頒發的「社會公器獎」,2012年出版《逃/我們的寶島,他們的牢》,集結了26封台灣人口中所謂「逃逸外勞」投書,道出他們在台灣工作所受到包括低薪、超時工作、扣押證件、責罵羞辱、暴力對待及囚禁等種種不人道待遇,以及關於逃跑後的各種驚慌無奈與恐懼。
然而即便這本書已經出版5年,悲劇還是繼續在發生。新聞報導指出,8月底一名形跡可疑的「逃逸外勞」砸破路旁小貨車車窗疑似準備偷竊,一名警員及民防員趕到現場之後,即便使用警棍、棍辣椒水仍然無法有效制止該名阮姓越南籍青年,甚至遭踢傷,該名阮姓青年更朝員警投擲石塊、企圖搶走警車。最終阮姓青年身中9槍,其中5槍打在腹部要害,當場失去性命。
這起悲劇的檢討面向可以很廣泛,包括警察裝備是否品質有問題,否則警棍及辣椒水怎麼會無法阻止赤手空拳的嫌疑犯?另外還有用槍時機是否妥當,對於一個手持石塊的嫌疑犯,是否非得將其擊斃不可?若是台灣人嫌疑犯做出同樣舉動,是否也會遭到連續開槍打中要害擊斃?更有警界內部傳出檢討,是訓練系統失靈,讓警察無法在緊急情況下做出適當的判斷。更深層的問題,外勞為何要逃逸?抓補逃逸外勞為何又是警察的工作?
不過前述種種,都不是這篇文章想要討論的重點。身為基督徒,更該捫心自問的是,做為一個自詡「小國小民,好國好民」的台灣人,我們是否有照著聖經的教導善待這些身邊常見的「出外人」呢?
說來諷刺,台灣每年同樣有大量的年輕人出國前往日本、澳洲等地,美其名是「打工度假」,說穿了其中為數不少就是從事當地人較不願意從事的農場、屠宰場等勞動工作,然而當地薪資較台灣高出許多,亦受到符合人權規範的法律保障,只要是合法居留,工作合則來不合則去,更有假日可以上山下海度假,幾乎無法想像會有「逃逸台勞」需要靠澳洲警力四處搜捕的情事發生。
而台灣人又是怎麼對待來此從事勞動工作的外國朋友?包括集中營式的管理與宿舍、層層苛扣的薪資、高額剝削的仲介費用等;進到個別家戶進行看護工作的,低薪不說,更常見24小時人身管控、沒收手機、與看護無關的家事亦全部交辦、更遑論言語羞辱及肢體暴力都不是新鮮事,活拖拖一副現代奴隸的景象。可怕的是大家早已麻木而不仁,對現況見怪不怪。
馬太福音25章34~43節記載了耶穌說的一個比喻,這是每一個基督徒幾乎可以倒背如流的一段經文:「那時王要對在他右邊的人說:『來吧,蒙我父所祝福的人哪,來繼承創世以來已經為你們所預備好的國度吧!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我渴了,你們給我喝;我在異鄉時,你們收留了我; 我衣不蔽體,你們給我穿;我患了病,你們照顧我;我在監獄裡,你們探望我。』 那時義人將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就給你吃,見你渴了就給你喝呢? 我們什麼時候見你在異鄉就收留了你,見你衣不蔽體就給你穿呢? 又什麼時候見你患病或在監獄裡,就到你那裡去呢?』 王要回答他們,說:『我確實地告訴你們:你們為我這些弟兄中最小的一個所做的事,就是為我做了。』 」
當今天一個流落異鄉、走投無路、衣不蔽體,被稱為「逃逸外勞」的越南青年,甚至連被關進監獄的機會都沒有,就被擊斃在路旁。台灣絕大多數的網友,卻在看到新聞時留言大聲叫好,認為犯罪本來就該死時,基督徒又在想些什麼呢?
改革移工引進制度、健全人權保障、消除台灣社會對外籍勞工的歧視,或許不是一介平民能力所及。然而當我們走在路上,看見騎腳踏車經過的外籍勞工朋友,因為呼吸自由空氣而歡笑;在公園裡看見推著長輩出來曬太陽的外籍看護工,因為遇見同鄉而雀躍。你會選擇掩鼻閃避,甚至還懷疑他們圖謀不軌、想要逃跑、準備進行傷天害理的勾當,或者想起他們同樣是上帝最寶貝的兒女呢?
(封面相片來源:tintincai / CC BY-NC-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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