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一人,只见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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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如果说基督教跟体育有什么交集的话,大概就是NBA球星林书豪受伤一事了!从他成名以来,就有许多弟兄姊妹一直为他祈祷;即便遭遇各样运动生涯的挫折,但从他的言谈与分享当中,确实可以感受到他对于基督信仰的认识和实践。在某种程度上,这样一位弟兄或许足堪为基督信仰的典范与见证,他不仅在成功时谦卑,也在患难中依旧持守他的信仰,我对此也深感佩服。

然而,相对过去教会或世界史上曾有或现有,足堪为人类道德良知典范的那些人;诸如现任教宗方济各、南非图屠主教、马丁路德金恩牧师、德国神学家潘霍华、德蕾沙修女,甚至是台湾单国玺枢机主教等等,我们现在所推崇的基督徒艺人、明星,企业家为信仰榜样相比,似乎层次上低了点。

这些见证没有什么不好,毕竟不论是信仰社群还是其他群体,总是需要社群中,各式各样由「英雄叙事」(heroic narrative)而来的「榜样」、「故事」来形塑这些群体所要依循的伦理、道德生活。这些社群会将他们所以为的「美德」嵌入他们的「叙事」、「见证」当中,好让社群参与者认同这样的意义与价值。

但是如果我们的弟兄姊妹所听到、接收到的「见证」,都是强调个别的信徒如何倚靠上帝而获得现实的成功;或是因为相信上帝而让原本失败的人生「转化」为「蒙福」的人生;这样一种类似「好人有好报」、「信仰上帝有好报」的「故事」时,我们无形中也只是不断地在接收和强化这样单一的意义与价值观了。

或许对台湾教会而言,过去的历史人物或者国外的信仰典范远不如在媒体中常常曝光的艺人、明星,或是赚大钱的大老板等案例好用。这类型的见证容易获得立即的「回馈」和「效益」。但是,相较于世所公认的良知典范,现在的教会带给这个世界的「见证」,常常只是一种「个人英雄主义」的见证。

真的不是说这些见证不好,只是如果只是这样「个人英雄主义」的见证,那么也就容易陷入高举自己的危机当中。我认为真正的见证不只是要让人「来信耶稣」,而是要让人「不见一人、只见耶稣」,或像保罗所说的:「……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哥林多前书11章1节),终究,见证是要引人到基督的面前,那怕效法基督会带来现世生命的危险,实际财富的亏损,各样的逼迫和患难,终究只能是要人效法基督!

这也就是前面所提的南非图屠主教、马丁路德金恩牧师、德国神学家潘霍华、德蕾沙修女等等这些人,之所以为人类与教会历史良心的缘故。因为他们所活出来的见证,不只是要人「来信耶稣」,更是要世人因他们的生命而看见耶稣,看见耶稣所带来的公义和和平,看见基督要我们效法的生命是一个什么样的生命!

或许有人会说,这些良心的见证不也只是「个人英雄主义」式的?周学信在《行动的原点:公共参与的10堂灵修课》里曾介绍十个参与社会行动的基督徒典范,这些人的见证与行动,乃是与他们的灵修相连,而这样的灵修又是与他们所属的信仰群体和信仰传统相连。我们可以看到,潘霍华、金恩牧师和德蕾沙修女等人对于社会公义的关心,对于那「最小弟兄」的怜悯,其根本动力都在于他们所属的属灵社群,以及灵性操练。就像周学信指出的,灵修的本质是群体性的。这些人不论是灵修还是行动,都不是单打独斗,而是在灵修当中与历代、当下的信仰群体一起面对试炼和挑战。

在教会愈来愈重视所谓「公共参与」的今天,基督徒要能够在公共领域中活出基督、见证基督,靠的不是比谁的声音大、谁的人头多,或是谁的动员能力强。真正的见证也不是哪个基督徒艺人比较红,哪个明星是媒体宠儿,或是哪个基督徒大老板又为教会捐了多少钱。而是要能够让人看见我们,就如同看见基督。

许多的灵修传统都已经指出,灵命塑造的焦点是要人变得愈来愈像基督。真正的灵修催逼着我们,基督如何与那「最小的弟兄」在一起,我们就怎样和他们在一起;基督如何与那被社会与世界所忽略、排斥的人在一起,我们就怎样与他们在一起;基督如何为那些被人以各样方式歧视及逼迫的人上十字架,我们就怎样为他们上十字架!或许,这才是真正吸引人效法基督的见证!

(Photo credit: CharlesFred / CC BY-NC-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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