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源頭-2017-11-22 每日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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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  約翰福音 六章 53節 

這段經文不管如何解釋,都是一清二楚的。如果耶穌說的是「任何吃我肉的人可以得生命」,那麼有些人可能就會提出這樣的挑戰:「那些沒有吃的也有可能得生命。」有些狂妄的人也會說:「你的教導固然對,但我們的也沒有錯。耶穌並沒有說用其他的方法不能得到生命啊。」這些人創造出各式各樣的方法,以為這樣便可以得到永生。這些方法包括對著聖徒禱告、崇拜聖母馬利亞,或是住在修道院裡。但以上這些方法一點都不能帶來永生。除了基督以外,沒有其他方法能夠被接受。

讓我們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件事。如果我說:「惠丁牌啤酒能夠解渴,安娜牌啤酒也能解渴。」那麼我的意思就是:能解渴的啤酒不只是惠丁牌的。但是如果我說:「如果你不喝惠丁牌啤酒,就不能解渴。」意思就大不相同了。同樣地,基督是用這樣的口吻說的:「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祂的意思是:除祂以外,沒有其他得生命的方法。如果我們輕看基督的肉體,便不能得到任何幫助。我可以對馬利亞或聖彼得呼求,但是他們對我愛莫能助。這是無庸置疑的。簡言之,基督之外的任何方法都會被拒絕。

我們所以得著生命、恩典以及救贖,都是憑著信心,而不是憑著善行。因為我們相信耶穌、吃祂的肉、喝祂的血,便得著了這些賞賜。

每日經文—取材自《信心日引》,台福傳播中心出版                                                             《信心日引》是根據馬丁路德著作所編成的每日靈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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