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從公民角度思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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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這句話含意有別於世界的另一領域,而基督徒要清楚認識他們屬於那另一領域。這另一領域是上主國。隨即問題是:

第一,世界是甚麼意思?這是一個時間和空間概念還是一個主權概念?為甚麼基督徒不屬於世界?

第二,基督徒不屬於世界是否等於基督徒不須關懷世界、不須貢獻世界和不須承擔對世界的責任?若不是,基督徒應以甚麼態度在一個他們不屬於的世界來生活?

第三,有別於世界的領域是一個怎樣的領域?它與世界的關係是甚麼關係?

以下,我嘗試從公民概念回應以上關注。

國家公民

現代公民概念包括四個元素,分別資格、權利、義務和參與。簡單來說,資格本身已存在一定排斥性,即甚麼人才有資格成為某國家的公民。當一個人沒有公民資格的話,他就沒有相關權利與義務,而他參與社會的程度也受到一定限制。例如,非美國公民在美國生活就被視為僑居者(alien)。當公民資格被確認後,隨即的權利和義務就被賦予了。

經歷了英國政府和中國政府管治的香港人深明這道理。在1997年前,保護香港人在海外地區生活是英國政府,但1997年後,這是中國。隨著權利而來的就是義務,在1997年前,香港人不會太留意英國國歌,甚至有時改英國國歌歌詞,拿來開玩笑,但日後當國歌法在香港立法後,香港人對中國國歌的態度就不可能像1997年前那樣隨便了。唱國歌被視為公民的義務。最後,公民是有份參與管治國家。被限制參與管治的公民不算是公民。他們只有被統治者的身分。

按以上對公民的理解,我對「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這句話有以下理解。

第一,基督徒不屬世界,因為以國家出現的世界是以資格來界定人的身分,但這不是上主國的邏輯。雖然有教會傳統以信耶穌和不信耶穌、天堂與地獄分別那些屬於上主和不屬於上主,但以信與不信、天堂與地獄來界定得救與否已受到嚴重挑戰和批判,因為這違背上主是愛。普救論是否唯一出路?這並非本文要討論,但肯定的,上主的愛已打破死亡和陰間對上主的愛之限制,而上主以愛打破界線正與公民概念所強調的資格有基本的不同。

第二,基督徒不屬世界,因為以國家出現的世界不會放過對公民的監控,甚至將愛國主義美化,要求公民對它效忠。站在自由主義立場來看,公民是私人公民,公民身分不是由國家賦予,國家的責任只有保護個人自由之意。現實是,跟專權國家一樣,民主國家也以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為由對自己國民和其他人進行不同程度的控制、排斥,甚至攻擊。所謂權利與義務可以是國家對公民合法的控制。基督徒不屬世界就是肯定人的自由,但不屬於世界不等於認同自由主義所講的私人公民,而是拒絕由國家對身分的壟斷。

以上從公民概念對基督徒身分的演繹並非排除神學理據的基本性。雖然上文對公民概念較批判,但批判內容主要是公民概念存在的排斥性,而非公民概念所肯定的權利與義務、參與。那麼,耶穌這句話──「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的重點不是對世界的拒絕,而是對以排斥性和效忠性建立的世界之拒絕。所以,基督徒不屬世界並不含意基督徒對世界沒有責任,不需參與。

下一回,我將以全球公民概念演繹基督徒在世界的角色。

Photo credit: jaumescar / CC BY-NC-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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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格拉斯哥大學哲學博士,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客座副教授、亞洲文化與神學高級研究所院長。主要教授課程包括公共神學、基督教倫理、宗教與社會及生命教育。認為教會是一個政治實體,其責任是向世界見證上主國的價值。所以,教會是一場參與轉化世界的政治運動。牧者是政治家,宣揚上主國、建立以教會為基礎的地方工作、培養信徒的心之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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