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这句话含意有别于世界的另一领域,而基督徒要清楚认识他们属于那另一领域。这另一领域是上主国。随即问题是:
第一,世界是甚么意思?这是一个时间和空间概念还是一个主权概念?为甚么基督徒不属于世界?
第二,基督徒不属于世界是否等于基督徒不须关怀世界、不须贡献世界和不须承担对世界的责任?若不是,基督徒应以甚么态度在一个他们不属于的世界来生活?
第三,有别于世界的领域是一个怎样的领域?它与世界的关系是甚么关系?
以下,我尝试从公民概念回应以上关注。
国家公民
现代公民概念包括四个元素,分别资格、权利、义务和参与。简单来说,资格本身已存在一定排斥性,即甚么人才有资格成为某国家的公民。当一个人没有公民资格的话,他就没有相关权利与义务,而他参与社会的程度也受到一定限制。例如,非美国公民在美国生活就被视为侨居者(alien)。当公民资格被确认后,随即的权利和义务就被赋予了。
经历了英国政府和中国政府管治的香港人深明这道理。在1997年前,保护香港人在海外地区生活是英国政府,但1997年后,这是中国。随着权利而来的就是义务,在1997年前,香港人不会太留意英国国歌,甚至有时改英国国歌歌词,拿来开玩笑,但日后当国歌法在香港立法后,香港人对中国国歌的态度就不可能像1997年前那样随便了。唱国歌被视为公民的义务。最后,公民是有份参与管治国家。被限制参与管治的公民不算是公民。他们只有被统治者的身分。
按以上对公民的理解,我对「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这句话有以下理解。
第一,基督徒不属世界,因为以国家出现的世界是以资格来界定人的身分,但这不是上主国的逻辑。虽然有教会传统以信耶稣和不信耶稣、天堂与地狱分别那些属于上主和不属于上主,但以信与不信、天堂与地狱来界定得救与否已受到严重挑战和批判,因为这违背上主是爱。普救论是否唯一出路?这并非本文要讨论,但肯定的,上主的爱已打破死亡和阴间对上主的爱之限制,而上主以爱打破界线正与公民概念所强调的资格有基本的不同。
第二,基督徒不属世界,因为以国家出现的世界不会放过对公民的监控,甚至将爱国主义美化,要求公民对它效忠。站在自由主义立场来看,公民是私人公民,公民身分不是由国家赋予,国家的责任只有保护个人自由之意。现实是,跟专权国家一样,民主国家也以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为由对自己国民和其他人进行不同程度的控制、排斥,甚至攻击。所谓权利与义务可以是国家对公民合法的控制。基督徒不属世界就是肯定人的自由,但不属于世界不等于认同自由主义所讲的私人公民,而是拒绝由国家对身分的垄断。
以上从公民概念对基督徒身分的演绎并非排除神学理据的基本性。虽然上文对公民概念较批判,但批判内容主要是公民概念存在的排斥性,而非公民概念所肯定的权利与义务、参与。那么,耶稣这句话──「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的重点不是对世界的拒绝,而是对以排斥性和效忠性建立的世界之拒绝。所以,基督徒不属世界并不含意基督徒对世界没有责任,不需参与。
下一回,我将以全球公民概念演绎基督徒在世界的角色。
(Photo credit: jaumescar / CC BY-NC-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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