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大嶼」與沒有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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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月環繞香港人的課題之一是「明日大嶼」計畫。簡單來說,「明日大嶼」是一項填海造地計劃,選擇地點是大嶼山東南面對外數個小島,計劃是將他們連成,建成面積達1700公頃。政府解釋「明日大嶼」計劃是要解決香港人居住問題。這是一個有關生態與生存和發展的矛盾課題。我們應以甚麼價值或視野評價這計劃?

《地球憲章》

於200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地球憲章》,並以此作為從事永續發展十年教育計劃的基礎架構。簡短來說,《地球憲章》有四個基本原則:

(一) 尊重地球及其所有生命。

1) 認識到所有生命都是相互依存的,每一種生命形式,無論它對人類的價值如何,都有其自身價值。
2) 堅信所有人生來就有的尊嚴以及人類的知識、藝術、道德和精神潛力。

(二) 以理解、同情和愛心來關注生命共同體。

1) 接受這一觀點:人類有權擁有、管理和使用自然資源,亦有責任防止環境破壞和保護人們的權利。
2) 堅信隨著自由、知識和力量的增長,促進共同利益的責任也會增加。

(三) 建立公正的、共同參與的、可持續的及和平的民主社會。

1) 確保各級社區保證人權和基本自由,使每個人都有機會實現其全部潛能。
2) 促進社會公正和經濟公正,使人人都能享有對生態負責的安全 而有意義的生活。

(四) 為當代和子孫後代確保地球的恩施和美麗。

1) 認識到每代人的行動自由均應受到子孫後代需求的限制。
2) 將支持地球人類和生態群落長期繁榮的價值觀、傳統以及機構和制度傳給子孫後代。

《地球憲章》是回應當下生態危機。當下生態危機的嚴峻性使我們不應以矛盾來理解生態與發展的關係,反而發展應要配合生態形勢,甚至要為生態服務,主動放下以經濟和人類為主的思維。對生態好就是對人類好,但對人類好不必然是對生態好。這理解不是一種以人類中心主義,而是一種相互依存的生態思維。

明日大嶼」與生態

「明日大嶼」計畫是否按《地球憲章》計劃?第一,任何發展應考慮生態是否可以承受得起?這是對地球和住在其中生命的尊重。其中考慮之一是任何對生態和環境的改造應以生態的自我復修能力作為界線。休漁期的安排是一個好例子。使用的物質要儘量減用、再用及再生是另一例子。「明日大嶼」計劃對生態影響不只限於香港水域,更包括由所需要的海砂而帶來對其他地區和海洋的生態影響。香港政府會就「明日大嶼」計劃進行環境評估,但在一個生態共同體下,我們不可能只顧及香港水域,而漠視對其他地區因「明日大嶼」計劃所受的生態影響。可惜的是,後者不會在考慮之列,因為香港政府已付款了。事實上,「明日大嶼」計劃只約化為一個經濟課題,即「香港財務是否應付得來」、「是否值得這樣花費」等。結果,就出現38位經濟學者聯署支持「明日大嶼」計劃,並形容這計劃是上佳投資。¹在經濟論述下,生態價值不會被視為重要價值。這是經濟主義完全主導了我們的思維和生活。我不否定經濟分析的重要,但經濟沒有能力為我們提供價值,它只是工具。可悲的,我們社會窮得只剩下錢,一切以錢量度。

第二,任何發展應考慮是否有此需要?《地球憲章》不是不容許開發,而是可避則避,並應選擇那些對生態較小破壞的行為。再者,當對預防破壞的方法和知識仍不足夠時,寧採取謹慎的預防性措施。按政府說,香港人口增加、土地不足和改善市民居住環境是「明日大嶼」計劃的主因。問題是:政府的人口政策是甚麼?政府有認真運用現有土地嗎?多了土地是否就可以解決市民居住問題?政府的房屋政策是甚麼?新造的島如何面對海水上升的趨勢?說到底,這些問題牽涉三方面:

(一) 探討香港的未來不是單由政府決定,市民的參與是必須。這是《地球憲章》所強調。雖然政府曾進行土地供應諮詢,但報告還未完成,它已決定「明日大嶼」計劃。這是對諮詢的不尊重。更重要,現時政治結構並沒有讓市民可以有影響力的參與。

(二) 政府需要與香港人一起創造對香港的願景。高鐵和港珠澳大橋相繼落成,但這一切跟香港人的願景沒有甚麼關係。這是中央政府的願景多於香港人的願景。「明日大嶼」計劃為香港社會帶來甚麼願景?香港人擔心是這些土地最後仍會成為地產項目。香港人的願景是與公義的房屋政策、有尊嚴的退休保障、經濟多元化、公義的經濟分配……等有關。

(三) 選擇「明日大嶼」計劃可以避免因收地帶來的法律訴訟。這是捨難取易的做法,但反諷的,這是向無聲的海洋和其中生物的強暴。這是生態不公義。發展棕地和收回其他土地等做法不等於不會破壞生態。在有需要下,破壞生態是可接受的,但應選擇那相對地較小破壞的做法。

第三,任何發展應同時考慮如何擴大生態版圖,藉此補償因發展帶來對生態的傷害?所以,重點不只是選擇較小對生態破壞的發展,更要努力投入生態保育。那麼,政府在這20年有甚麼保護生態計劃?成效如何?我的評語是差強人意。更重要,在「明日大嶼」計劃裡,政府沒有提出任何生態願景。沒有生態願景的「明日大嶼」計劃絕對不符合當下生態危機意識的要求。說回來,填海造地不是絕不可碰,而是當由一個沒有保護生態記錄和沒有生態願景的政府決定和執行時,填海造地只剩下破壞生態的意思。

誰的明日

「明日大嶼」是誰的明日?聖經說:

你們哪,都當讚美耶和華:
地上一切所有的,大魚和深洋,
火和冰雹,雪和霧氣,
成就他命令的狂風,
大山和小山,
結果子的樹木和一切香柏樹,
野獸和一切牲畜,
昆蟲和飛鳥,
世上的君王和萬民,
領袖和世上所有的審判官,
少年和少女,
老人和孩童,
願這些都讚美耶和華的名!(詩148: 7-13)

我相信大魚和海洋不會因「明日大嶼」而歡欣,因為他們被欺壓了。若只有世上的君王、領袖、經濟學者、地產商、建築公司等人歡欣時,這「明日大嶼」計劃肯定是暴力和欺騙。人不再可以假裝無需負責任的無知,漠視人對生態的破壞。當政府說,「明日大嶼」計劃是為香港未來,但《地球憲章》提醒我們,「為當代和子孫後代確保地球的恩施和美麗。」重點是確保地球的恩施和美麗,絕不是一個對當下沒有具體承擔,但卻說對將來有願景的「語言偽術」。

Photo credit: Inmediahk / CC BY-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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