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投不投?這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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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常常有,這在逐漸民主化的台灣已是常態,但今年除了九合一公職人員選舉外,還有十項公投案而特別熱鬧。這顯出民主的可貴與價值,使每個人的權利與尊嚴能得保障,意見能充分表達。

在我看來,民主制度是在公共領域實踐基督教價值,而民主化乃是上帝的恩賜,讓台灣能以數人頭而非打破頭、和平方式就能「改朝換代」,促使每項法律或政策在最後決定之前,都能經過充分的對話與折衝,且經正當程序制訂,格外值得珍惜。但今年關於婚姻家庭制度變革相關的公投案卻使我感傷,因為有教會群體戴著薄如蟬翼的白手套參與其中。這對我所關心的教會前途,帶來未知的影響。

說到婚姻,既是個人幸福權的選擇與追求,也牽涉到社會制度,所以,就個人意願來說,我不希望法律就這麼改了,因為這涉及「社會系統」的變遷,在不知其後續影響的形況下,我是有疑慮的。但是,「風俗習慣」本就一直在變遷當中,這才是真正的社會現況。試想,台灣的「一夫一妻制」立法不過幾十年而已,台塑集團王永慶先生的三房婚姻,可是經法院基於當年的社會風俗而認證有效。

自從大法官748號釋憲結果確定了「二年條款」,標記著台灣的社會變遷進入新發展。然而法律現在改了,將來可能還會再修改,基督徒實在不必太在意。更何況,初代教會處於羅馬帝國之下,社會情勢與性道德更加惡劣,教會仍蒙保守,21世紀的台灣教會所信的,是同一位上帝,哪需擔心呢?所以,對於家庭相關公投案本來懶得理會,但這些天開始動搖,將「不同意」這選項放在考慮之中,有幾個原因:

1. 基督徒對一個議題「如何」表達立場,比採取「哪一種」立場要重要的多。基督教倫理的「善」,不只是對某些議題的立場,而是在指導自己的行事為人,是行動中的神學。對於同性婚姻的態度與看法,因法律、社會、心理、醫學與神學多面的考量,基督教內向來就不只二種立場,而基督徒如何在公共領域發表達意見,更是大學問。可惜的是,現況不是往對話的方向發展,反倒因公投動員,而成了「二好三壞」與「三好二壞」的直球對決,其他的聲音要不是被掩蓋,就是說不出口,讓人感到悲哀。已有很多人提醒,但主事者似乎都沒聽見,甚至刪留言、封帳號。該有人試著用別的方式讓他們聽見。

2. 考量當前公投的門檻以及案由的適法性,我判斷那些提由政黨提出的公投案,其實是為了拉抬市長與議員的選票。若政治人物或政黨操作這些議題,還可算是選舉的策略——「靈巧像蛇」,但基督徒不宜效法。冒著違憲的公投案若是為了隱藏的議題,則有掛羊頭賣狗肉的嫌疑,違背基督教誠信的危險。何況以教會立場發動的案子,理當在教內先受檢驗。事實上已有不少教內先進提了建言,可惜主事者似乎都沒聽見。該有人試著用別的方式讓他們聽到不同意見。

3. 論述內容禁不起檢驗,把人格的成長、性別認同都說成「基因決定論」,罔顧當代社會科學的發現。況且,當今世界充滿痛苦無奈與掙扎,早已經不是上帝起初創造的樣子。有很多人提醒,但主事者似乎聽不見,該有人試著用別的方式讓他們聽到不同意見。

4. 主事者宣稱在維護家庭價值,卻對於家暴、受虐,連帶的社工血汗,以及勞基修法的工時與薪資等等,這些與家庭息息相關的事項卻從不吭聲。選擇性的遵守聖經,是雙重標準的行為,無法容忍。有很多人提醒,但主事者似乎聽不見,該有人試著用別的方式讓他們聽到不同意見。

5. 強調自己行動是在維護聖經真理,卻不好好地教導會眾通曉聖經,把聖經讀得支離破碎,以至於對於異端邪說沒有分辨能力。有很多人提醒,但主事者似乎聽不見,該有人試著用別的方式讓他們聽到不同意見。

6. 掌握發言權的教會功利主義當道,甚至為了「善良」的目的不擇手段。例如,某個號稱基督教媒體的,所傳播的內容,經查核往往與事實不符,甚至有惡意變造資料之嫌,被大眾嘲諷為「帶風向」的媒體。一方面,作惡不能成善;另一方面,所謂的「目的」從不是目的地,只是歷史進程的一個瞬間,終末還沒臨到。該有人試著用別的方式讓他們聽到不同意見。

7. 不斷主張這項行動是出於愛,卻操作恐懼心理來動員群眾,甚至散播仇恨,這其實是在傳講一位暴君型的上帝,敗壞人的信仰。有很多人提醒,但主事者似乎聽不見,該有人試著用別的方式讓他們聽到不同意見。

8. 金流往往是台灣宗教團體的不傳之祕,但基督教例外,因基督教遵守誠信與透明原則,一切收支帳目都可公開查閱,事無不可對人言,支出項目也與立案時的宗旨相符,只投入宣教與慈善事業。但是,近年來卻有改變。上一次立委選舉時的情況已為人詬病,質疑教會信徒的奉獻成了某政黨的政治獻金,這在法律與神學上都有疑慮。那麼,這一回大量文宣品印製與發放、宣傳車滿街跑,這些選舉動員經費從有無從教會而來?許多人問了好問題,但主事者似乎聽不見,該有人試著用別的方式讓他們聽到不同意見。

9. 教會理應立場超然,對各政黨保持等距,畢竟教會不是任何政黨或其附隨組織,不應該利用教會平台為特定政黨拉票,將會友當成投票部隊。然而,對於政策、法律種種議題,教牧人員當作的,是帶領會眾基於神學一同分析與反省,之後,應採取甚麼行動,就讓會友們自行決定!讓會友們自行決定!讓會友們自行決定!有很多人提醒,但主事者似乎聽不見,該有人試著用別的方式讓他們聽到不同意見。

10. 主事者想要以國家法律來實踐基督信仰,這是行不通的。若想以凱撒的方法,透過國家法律來執行上帝的旨意,這是偶像崇拜的行為,都應該送回凱撒哪裡去,讓凱撒的歸凱撒吧!我很想說,你們錯了,既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上帝得大能。聖經所說的,是「虛空的虛空」:婚姻家庭是虛空,釋憲是虛空,公投也是虛空。人類本身是虛空,你我就是虛空。甚至人的努力也是虛空,無法使得社會更良善,那是在日光之上的那一位不虛空上帝的作為。傳道的人2000多年前已經說過,但主事者似乎聽不見,該有人試著用別的方式讓他們聽到不同意見。

我自知人微言輕,盡一己之言論責任也只是狗吠火車而已。或者,投不同意票,可以讓這些主事者聽見不同的聲音。

還有幾天可以好好考慮。願主旨意成就便是。

Photo credit: Tony Webster / CC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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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則評論

  1. 說真的。

    南北戰爭都過了250年,

    1964年民權法案也通過實施了

    黑人學生也讓白人國民兵護送去上學,

    而黑人也都他X的當了2任總統了,

    不過在美國的黑人,還是一樣被歧視!

    連咱們黃皮膚的也一樣被「特意看待」!

    說真的!

    法律不能,也不是解決歧視的藥方!

    法律是降低社會成本的規範。

    與其修改2百多條的民法和相關法律條文,浪費社會成本。

    不如立個專法省時省成本!

    #省時省力省摳摳

    #支持同意公投12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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