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我們對於耶穌所講律法的總綱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其次是愛人如己」並不陌生。但甚麼才算是愛我的上帝呢?簡單來說,愛子女、愛父母、愛配偶、愛人的愛都各有不同。那麼,有別於子女、父母、配偶等的上帝,愛我的上帝會是甚麼意思?一方面,愛我的上帝關乎我個人跟上帝的關係。所以,每一個人有他跟上帝的關係,我們無須抄襲其他人愛上帝的方式和表達。另一方面,雖然愛上帝是個人的,但這絕非私人(individual, but not private)。所以,不同人的愛上帝有一定共通性,以致我們可以說,這是愛上帝,這不是愛上帝。那麼,愛上帝的共通性是甚麼?
第一,愛上帝是一個深深感受自己是蒙上帝恩典的人。意即,若非上帝恩典,我不會是今日的我。強調上帝恩典,不是上帝審判,不是因為上帝不會審判,而是因為審判的上帝最後仍是以恩典總結。雖然上帝是滿有恩典,但這可能不是很多基督徒可以真心說出的話。第一,我們要求上帝恩典要配合我們的期望,以致我們看不見上主恩典。例如,我負責的一個基督徒團體正面對嚴重財政困難。有人自嘆說,「上帝不理我們了,不聽我們禱告了」,但我們卻選擇不出售這團體的物業,沒有視這物業是上帝早已給了我們恩典。第二,在人生艱難中,我們確實不容易說出上帝恩典。這是真的。於1999年10月21日,內子離世了,那時的女兒快五歲和八歲。回顧走過19年的日子,我仍會問,為什麼,但我仍會說,上帝恩典從沒有離開我們一家。一個深深體會蒙上帝恩典的人是否必然要有某些愛上帝表現,例如,奉獻家財、奉獻做傳道牧者?這是他個人跟上帝關係,不須抄襲,也不要勉強,但肯定的,沒有說出上帝恩典的人不會明白愛上帝的意思。
第二,愛上帝是深深感受上帝對眾生的悲心。一般來說,我們傾向以慈愛描述上帝,但慈和愛是指同一樣事。慈心關乎上帝的愛,而悲心關乎上帝因他者的苦而感到痛。這是舊約描述的上帝(例如,上帝回應以色列人在埃及受苦),新約的耶穌也充滿悲心。或許,只有對眾生的悲心,我們才明白愛人如己的意思。當上帝看見國內教會的信徒和牧者被政府無理的打壓(包括維吾爾人的遭遇),上帝心痛了。當上帝看見了那些年老的拾荒者,一手推著載滿紙的手推車,而另一手拉著一些紙盒時,上帝哭了。又當上帝看見一些家庭的惡劣居住環境,上帝心酸了。上帝的悲心使祂甘願成為人,選擇與貧窮人為伍,挑戰社會的不公義,抹去困苦者的眼淚,並回復他們的尊嚴。說回來,愛上帝不是因為上帝太痛苦、太苦澀,而是因為這樣一位對人有悲心的上帝,我們對祂有敬畏的愛。有人愛上帝,因為上帝充滿榮耀,太美了,但我愛上帝,因為上帝的悲心感動我了。
第三,愛上帝是深深感受上帝的真誠。真誠不只是講得出,做得到之意,更是由此對人的信任。真誠是整體的人格。夫妻的愛是因對方信得過,親子的愛是因對方信得過,而我從中學會成為真誠的人。在上帝的真誠裡,我們不須裝扮,也不須做門面工夫,假裝虔誠。這反映在文士重複耶穌的說話時,他加了一句,「盡心、盡智、盡力愛上帝,又愛鄰如己,要比一切燔祭和祭祀好得多。」(節33)燔祭和祭祀可以是愛上帝的表現,但參與燔祭和祭祀者不一定代表他愛上帝或沒有參與燔祭和祭祀不等於不愛上帝。這不是難明的道理。我們當中沒有回來崇拜者和遲到者不等於我們不愛上帝,不夠盡力愛上帝。我們的上帝對我們真誠,祂信任我們,並願我們成為真誠者,以真誠對祂。或許,人生的遭遇曾使你對上帝憤怒了,但你無需為你的憤怒內疚;同樣,你對上帝的懷疑時,也無需埋怨自己的信心不足。上帝的愛包容我們的憤怒、我們的懷疑、甚至我們的貪愛世界,但當經歷真誠的上帝,我們豈能不真誠生活。
愛上帝沒有模式要仿效,但愛上帝者有三個共通。第一,他體會靠賴上帝恩典活著;第二,他感受上帝的悲心;第三,他以真誠面對真誠的上帝。在這共通性下,人自由地以他的人生經歷建立和表達與上主關係,無須太理會周邊人指指點點。
(Photo credit: yohann.aberkane / CC BY-NC-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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