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法庭 vs. 最後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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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法庭」是最近在兩岸教會新興的禱告路線,實際上,2016年網路上就已經開始了這方面的論述。

所謂「天上法庭」顧名思義就是強調天上一直在開庭審理地上的事,只是我們不知道,直到最近,這個奧秘才被揭開,整個論述當然都引用聖經,包括魔鬼在法庭控告約伯,還有許多相關經文佐證,如此一來,當然引起許多信徒的困惑,認同者還可以用許多活生生的見證來支持這個理論,例如,發起者之一就說自己與基督教出版社有糾紛,結果看見天上開庭,經過調解天使干涉,出版社果然主動奉上合理合約,免去一場法院之爭,就這樣,讓天上法庭審理地上的事,基督徒會有許多意想不到的收穫。

先不論聖經是否支持這樣的論點,光是淘寶網可以買到天上法庭的法官槌已經令人瞠目結舌,賣家會在法官槌上代為刻上「天上法庭」四個字,基督徒回家以後要先禱告潔淨,然後就爭取在天上法庭擊敗魔鬼,並依照聖經宣告「仇敵要還我七倍」,如此一來,財富與健康就會理所當然臨到。

當然,不是每個人都只關心發財,台灣部分教會領袖早在2017就已經宣稱是「天國法庭年」(2016則是天國國會年),今年的主題依然是宣告台灣的復興,要在天國法庭好好為台灣禱告。

眾多網友的回應中,最中肯的是一位律師,他無法接受,陳情者可以自己代替法官敲槌這種舉動。不管我們多麽渴望台灣或是全球復興,不等於我們可以超越聖經的教導而用人的熱心成就這事。

以色列人建聖殿的時候就領教過「上帝不允許人用私心與好的動機來參與屬靈的事物」,所以聖殿所有的尺寸與器具都有詳細的規定,甚至好心扶約櫃的下場卻是喪命,顯然上帝用了非常嚴厲的手段來宣示祂的界線。

回歸教會歷史來看,冷淡退後當然是信仰重大危機,但是過於渴望復興卻是鐘擺的另一頭,並且很容易導致偏差甚至異端的產生。

異端幾乎都是火熱的,看看「全能神教會」的無孔不入,看看一對對騎著單車猛學中文的帥氣老外年輕人,他們都是好人,但是傳的卻不是真理,這就是最危險的陷阱。相信「天上法庭」有危險嗎?至少有三個危險。

1.被暗示可以介入「審判」這件事

基督徒介入審判已經不是一天二天的事了,我們很容易聽見基督徒談論某些人會下地獄,要不然就是會評論某些人遇到的苦難是神的懲罰,如今,我們更登堂入室進入天上法庭爭取權益,旁聽也好,敲槌也好,雖然很過癮也很新奇,都是嚴重違反了聖經教導。

2.踏入「超越聖經」的陷阱

表面看起來,提出以及認同者都有聖經根據,但是一直以來,這類路線最大的危機就是「超越聖經」,仔細研究不難發現,這些年的新理論都是由一些自稱「使徒」與「先知」的人提出,然後再從聖經找一些經文支持,反對者被視為「老派」「保守」,他們用「漸進啟示」來合理化,殊不知,漸進啟示指的是救恩而非財富移轉或是天上法庭這種光怪陸離的論述,一旦相信這些看來「善意」的理論,無形中就已經漸漸相信「聖經之外」的啟示,長時間觀察,信仰都會嚴重受損。

3.無形中自我膨脹

歸納一下,提出這些路線的人都有自我膨脹的問題,各種先知經常提到與上帝開會或是稀奇古怪的神秘經驗,只因為他們花很多時間禱告,有著超乎常理的經驗,加上看起來良好的屬靈動機(通常是復興)所以很容易取得信徒認同,加上後現代的自我意識高漲,主流社會很喜歡有參與感,所以信仰的路線也隨之變成「與神一起掌權」,很輕易就可以跟神開會或是直接獲得神的啟示,表面火熱的現象之下,隱藏的是自我膨脹,與聖經中的天人關係漸行漸遠。

台灣的信徒與領袖都很善良單純,我們不太會去搞離經叛道的事,這些年的各種路線幾乎都是引進的而非自創的,顯示我們的自我判斷力有待加強。

其實,復興的口號也喊了好幾十年了,哪個基督徒不喜歡復興?但是在這個口號下,讓多少信徒誤入歧途,讓多少未信者誤解信仰,誰又真的在乎?天上法庭這種理論該如何面對末日審判才是信徒最該關心的事。

相信天上法庭或許真的帶來一些靈驗的立即性利益(別忘了,這些靈驗在異教屢見不鮮,沒有一些靈驗經驗怎麼讓人提出理論?),又或者讓信徒「感覺」靈命復興,最終卻只讓真理更模糊,也讓信仰逐漸失焦,若干年後,走這個路線的信徒只會更失落。

千萬不要認為「不眠不休禱告的人就是靈命好的人」。我們絕對尊重花時間禱告的人,但也別高舉花時間禱告的人。法利賽人也花很多時間讀經禱告,卻未必是信徒的榜樣。「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羅8:33)耶穌已經成為中保,上帝更是「未曾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詩84:11)

基督徒要做的事很多,只因為最後要站在審判臺前向主交帳,我們是不是正直的人,有沒有對自己教導的東西負責,這就是我們最關心的天上法庭。一路以來,由「祖先咒詛」到「繞城禱告」,由「禱告金粉」到「財富移轉」,信徒對於「流行」似乎比對於「認識聖經」更有興趣。

如何讓信徒回到「耶穌基督並十字架」恐怕才是教會領袖最該關心的天上法庭議題!

Photo credit: Visual Content / CC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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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意見

  1. 劉三牧師說的和我想的一樣, 我自己的教會也正在教天上法庭, 但我自己拿到教會希望大家購買的認罪本, 怎麼看就是覺得好像有點怪, 因為主耶穌說, 若有人在基督裡, 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為什麼要一直認罪? 基督寶血不是有赦罪的功效嗎? 而且小本裡有寫到, 用芳療也是和異教相連, 也要認罪, 我覺得有點太過了, 小本裡也有提到大衛的祖先是喇合, 所以有淫亂的靈在這個血脈裡, 大衛才會犯奸淫, 我個人是不太能接受這個說法的, 人類是亞當和夏娃的後代, 照這樣去推, 該隱的流人血的罪, 挪亞和自己的女兒同房亂倫, 不是也是在我們這些後代的靈留存嗎? 總之, 就是覺得有些地方和我知道聖經的真理, 有不能調和的地方, 但是教會又一直強力去推動, 說真的, 不知如何是好

    • 主内平安,基督里蒙福!你说的有两点我比较有疑惑,你说“为 照这样去推, 该隐的流人血的罪, 挪亚和自己的女儿同房乱伦, ……”
      透过圣经我们可以知道,我们不是该隐的后代,我们属于塞特的后裔(创 5:1-6)而且该隐的后代都在大洪水中灭绝,其实那个时代的人类都灭亡了,除了挪亚一家……
      你说挪亚与女儿同房乱伦,圣经在哪里?我怎么没读到?你说的是罗得吧?(创 19:31-38)再者说我们跟罗得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我们属于闪的后裔、炎黄子孙……

  2. 關於「天上法庭」的相關論述,劉曉亭牧師的著作可以作為我們儆醒的思考。 以下我做一些補充:

    任何的路線、主張與教導大多是本於人的需要而產生。

    簡單說,就是人常對於許多人生的難題、內在的軟弱、生命的苦難,自覺無法跨越、無法勝過,甚至是連面對都不敢面對!

    這時,若是有一種「看似非常輕鬆的方式」告訴你,只要你願意相信、先領聖餐、取得權柄、開庭審判,就可以奪回仇敵控告的、掠奪你的,並且要七倍償還你!

    你,應該會心動吧?! 這很像耶穌說的「輕省的擔子ㄟ」! 來試試看!

    是嗎? 是這樣嗎?

    這種「看似他救的信仰,其實是你在自救而已!」

    思考一下,在這個基督信仰當中,你究竟是想要什麼?

    撒該想看看 主耶穌長怎樣,心想「我就遠遠的爬上樹看一下」,因為一個稅吏長兼財主,在同胞的眼中撒該是一個「十足的賣國賊、不義的外人、污穢的來源」,連走路都得避開他,也絕不會有「敬虔的人」特意經過他家,更晃論去他家住。

    結果呢?

    拉比 主耶穌居然「主動說」(祂救)要去他家住!!

    這嚇死該撒了! 心想,宣揚天國福音的 主耶穌要來我家住,那就是說,「我撒該跟天國有份!」

    挖勒! 太想哭了,他馬上立即的回應說「主阿、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

    我們別忘記,該撒絕對是個「職場山頭的精英表率」,因為他當稅吏可以當到「稅吏長」,而且十分有錢,是個「財主」!

    他需要的是什麼?

    開天上法庭追討那些霸凌他之不義同胞的罪?!

    開天上法庭斬斷他列祖貪財、訛詐的血源鎖鍊?!

    該撒需要的,「只有單單是 主耶穌」!

    主耶穌照他原來的樣子(本相)、就是一個過街老鼠的罪人,

    接納他! 住他家! 宣告救恩臨到「他全家」!

    因為,撒該願意面對他過去所犯的罪! 並且願意「用行動」改正、彌補!

    所以,「所有的,捐一半! 訛詐的,還四倍!」

    再一起重新讀讀「雅各書第一章」吧!

    「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

    「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

    如果 主耶穌他弟弟的話不怎麼好懂,那聽聽 主耶穌自己說的:

    「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 在世上你們有苦難。 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翰福音16:33)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20)

    以下的話語給相信、教導天上法庭論調的肢體:

    『你在這世上一定有苦難,但你要「放心」,因為我們的 主耶穌已經勝了世界! 凡在祂裡面的,必定有「平安」! 主耶穌如此愛我們,為何要讓我們身處的世界充斥著「苦難」、甚至是「咒詛」呢? 地雖因始祖亞當而受咒詛,但第二亞當 主耶穌卻以祂的「平安化解苦難」,所以倚靠 主耶穌,遵守祂吩咐的教導,就必有平安的道路! 然而你聽道卻不行道,不照著 主耶穌的吩咐,就是 祂在登山寶訓和所有的教導比喻上所吩咐的去遵守;卻將自己因著私慾所被試探的、所犯的罪,當成是撒但魔鬼的攻擊、歸咎於自己祖先的不良血源! 你是不讀聖經的嗎? 豈不知道先知耶利米、以西結早就說過(經文節錄在後)「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 在這末後新約的日子,「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喫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 這樣錯誤教導的人不正如同加拉太書中那些教導人除相信受洗外,還要行割禮才能得救的猶太人一般!是應當被咒詛的! 審判的權柄只在 父神手中,並交付給 子神主耶穌基督在白色大寶座上執行, 父神從未有將審判權柄交付給任何人。 而你教導人有權柄開庭,還有權柄敲槌宣告! 當真不怕「說話干犯聖靈」?! 趁還有時應當悔改,不要等到 主耶穌來找你,因為「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

    經文節錄:

    「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俗語說、父親喫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呢。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以西結18:2-3)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以西結18:20)

    「當那些日子、人不再說、父親喫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喫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耶利米31:29-30)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拉太1:8-9)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馬太福音12:31-32)

    「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馬太福音18:6)

  3. 謝謝牧師跟樓上的留言讓我解惑了,之前就覺得怪,在還沒有這本書出來就已經有很多靈恩派強調祖先的罪,知道不合理但說不過當時的牧者,認識主跟聖經除了花時間以外了解,最重要的是檢視自己的動機,因為在靈恩裡面確實會讓人迷失信仰的中心,到底是恩賜重要還是認識神重要,到底是追求這一生所有的房子、工作、財富重要還是自己的生命成長重要,內心深處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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