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合法,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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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17日,政府幾乎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通過了同婚法案,就這樣,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同婚的國家。以台灣這幾年的氛圍來說,實在不令人意外,畢竟,這是同婚團體佈局多年的深耕結果,只能算遲早的事,頂多算是「提前達標」,基督徒的沮喪當然在於無力回天,但是回到務實面來說,真正該關心的恐怕是:「然後呢?」

不會有人否認同婚法對傳統婚姻價值的衝擊,但是究竟後續效應會到什麼程度則是眾說紛紜,也要看同婚團體後續出力的程度,這恐怕不是基督徒能夠掌控的。不過,目前為止,整個社會的氛圍對於保障同志的婚姻權是相對有共識的,支持者幾乎都認為同志被歧視,所以站在「人權」立場表達支持,基督徒的反對無能為力,這當然是也是基督徒長期缺乏跟社會對話的結果,確實令人無助。

然而,避開這些論戰,真正令人憂心的其實是傳統家庭的解體。不管同婚法會如何影響著傳統婚姻的未來,問題真正的根源其實還是傳統婚姻的崩解,也就是說,同婚法的後續效應確實有可能加速惡化傳統婚姻,但是如何鞏固傳統婚姻價值才是釜底抽薪之道。

短短幾十年,台灣的社會價值早已接受婚前性行為與同居,對於婚外情也見怪不怪,離婚率更是長期在全球名列前茅,這才是問題之所在。當「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這麼關鍵的價值淪為口號,各種法令的鬆綁解套也就不足為奇了。

教會界之所以在這個議題落居下風主要的原因就是被打成「反對派」,對於後現代來說,「反對」本身就被貼上威權古板標籤,被當成「打壓」「歧視」,誰在乎你怎麼解釋說明,這個坑是跳定了,當「反對」的旗幟鮮明,就會遮住反對背後真正的「關懷」。

於是,「基督徒有沒有關懷在乎同性戀者」就成了問題的核心。很遺憾,答案是「沒有」!但是真的沒有嗎?當然不見得,甚至可以說,多數基督徒基於「彼此相愛」的聖經教導,當然願意關懷同志族群,只可惜,社會大眾有一個刻板印象,認為許多基督徒把同志「妖魔化」這當然又跟大型教會長期走的「趕鬼」路線有關,基督徒可以理解魔鬼在婚姻背後搞鬼,但是訴諸社會絕對是笑話。

再度修法挽回頹勢並非不可能,但如果基督徒不能從根本看重家庭問題,這些努力根本無濟於事。如果基督徒到如今依然沒有搞懂:「我們堅持的聖經價值觀對社會大眾毫無說服力」這個事實,所有的努力都會功虧一簣。

孩子們從小在學校面對的是同儕不解為何要反對同性戀,(焦點依然是「反對」,給人一種反進步的偏狹固執錯覺),到了青春期則是要面對堅持婚前無性的嘲笑,甚至在家裡都要面對基督徒父母瀕臨離婚的困境,等到自己到了適婚年齡,又要面臨男女友開放的性觀念,若是基督徒提不出因應之道,所有對於傳統婚姻的堅持與理想都會化作幻影,更別說我們到底還有沒有力氣去真正關懷同志族群。

基督信仰的核心就是「愛人」與「聖潔」,原本這是普世價值,但是當我們自己掙扎於實踐,卻又把所有的力氣都放在論述之際,缺乏說服力也是無可奈何。

婚姻家庭(包括同志議題)本該是個社會公眾議題,不是信仰專屬議題,基督徒雖然有所堅持,但也不至於孤掌難鳴(看公投結果就知道),只是在整個台灣社會家庭崩解過程中,教會勇於挺身而出,最後就註定了要背這個鍋。

同婚合法,然後呢?然後一般人就繼續過他的日子,反正與他無關,不是嗎?身為基督徒,然後呢?我們會回頭花更多時間經營自己的家庭嗎?我們會試著用一般人能理解的論述去表達我們的堅持甚至得到支持嗎?我們能用這個時代的觀點保護我們的青少年拒絕婚前性行為嗎?我們會讓我們的孩子知道如何與同志相處嗎?我們教導孩子聖經中的二性與婚姻觀能不淪為說教嗎?

如果基督徒自己的婚姻千瘡百孔,我們哪來的力氣關懷同性戀的朋友?同婚合法,代表「用法律保障婚姻」這個共識依然存在,只是對於婚姻的內容看法不同,這也說明了不管時代如何,人們對於親密關係中的安全感還是高度重視。

「說的愈多,人家愈反感」是這個時代的特性,基督徒的立場如何「從口號到行動」,並且在需要論述的時候能夠說庶民語言而非基督徒專屬的「屬靈用語」這才是重視這個議題的人該深思的事。5G時代轉眼即至,這又會是婚姻家庭的新一波衝擊,覆巢之下無完卵,現代人一面唱著情歌,一面快速寬衣解帶體驗親密,卻又在這種無限循環中泣訴愛情無常,誰能指出救贖之路?

如何從小建立孩子的性別自信,然後保障他們在溫暖的家庭環境長大,在教會中有著健康愉悅的二性互動,婚前持守聖潔生活並且參與社青肢體生活,提供自我認識與擇偶課程,婚前要接受輔導,婚後要有支持團體並提供教養兒女指導,

要做的事還很多,堅持到底才是正途!

Photo credit: rafm0913 on Visual Hunt / CC BY-NC-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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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意見

  1. 「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在聖經裡的例子是極少數。世界各國這個模式的婚姻也是近代才有,更不屬”norm”.

    • 您應該去看罪進來之前的狀況(創二之前,創二的結尾就完整交待神的心意;創三之後,罪進來了,於是除了“人信上帝””悔改順服”之外的行為,都是鑑戒),還有基督之後的門徒。

  2. 傳統家庭是基督教的上帝嗎?上帝並沒有被打敗。被打敗的是那些把[傳統婚姻的家庭制度]當作上帝在膜拜的人們。

  3. 邏輯錯了吧!為何把婚前性行為、離婚率高、婚外性行為都歸咎於同婚後會加速異性戀婚姻的解體?!這些問題不都是你異性戀的問題嗎?
    只要在法律前沒有人人平等,同性戀者的生活沒有與異性戀平等,還要遭反同基督徒用一系列的謠言和抹黑,這就是被歧視!
    基督徒並不是用愛去倡導,是用恨與無知、視同性戀者為病態的高姿態方式去阻止別人生命的權利,問題就在反同基督徒不知道也不接受同性戀者也是神所創的,以人口數的5%隨機誕生在全世界,包含作者說的很有愛很健全很溫馨的家庭!
    基督徒自己反自己神所創的,不承認神,這叫褻瀆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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