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林鄭及中聯辦在先後幾次的記者會中,口徑一致,為這次反送中群眾運動定調。近乎跳針的官方聲明說的不外乎兩點,一,將示威抗爭說成是「暴動」,並抹黑背後外國金援介入,另外,發布「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維穩說帖。
同其時,警黑鎮暴非法使用武力鎮壓卻毫不手軟,接連數日遭遇港鐵停駛,警察又對針威者頭部射擊,導致另一人眼部中彈,甚至用左輪手槍對準記者及示威群眾,不少人以「回不去了」來形容群情激憤的程度,快閃流水式抗爭再現。
港府對街頭暴力採取「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二套標準,致使這次連經改「派糖」都無挽回支持度,非但無法取信於民,反倒激起了示威者更大的不滿,批評政府璊頇專權,進入白色恐怖,「捉錯用神,又是返回金錢萬能那一招」。
為呼應「香港之路」活動,「亂世中的基督平信徒」日前發起「鹽和光 為公義 誓同行」基督徒集會。對基督徒在參與政治抗爭,除了祈禱唱詩外,未來應該或可以採行的作法,現場不乏反省檢討的聲音。
有人主張,當上帝的十誡在內地只餘九誡,刪除不可有別神的誡命後,基督徒絕不可以作「屈神式」。有的主張,耶穌不會縱容暴政,以神學家潘霍華行刺希特勒為例,要求教會應該對侵害人權的政府採取強硬立場。
更有信徒提醒,「教牧需體認,勇武抗爭己是香港的現實」,並將「以弗所書」要基督徒穿上全副軍裝與邪惡勢力爭戰的經文,加以處境化改寫成,「拿起神所賜的full gear,用真理作保鮮紙束腰,用公義當作泳鏡遮眼、3M6200防煙面罩遮鼻,用平安的福音作輕便的運動鞋穿在腳上,拿信德作紙糊的盾牌,並戴上救恩的工地頭盔,拿起聖靈的長傘」。
「是否可以使用武力?」,「動武的合理界限為何?」,眼下成為下一階段基督教會參與抗爭必須面對的課題。
當然,社運中不乏有人是採取絕對的和平主義立場,反對一切暴力的。文化評論者嚴飛便在〈暴力為什麼會一再發生〉文中,主張「暴力的歡愉終將導致暴力的結局」,並分析群眾暴力之所以一再發生,是因為暴力與身分認同相關,參與者出於從眾和模仿心理,在劇場式表演下發生加乘的作用。而要解決暴力,他悲觀地以為,其實無法以懲戒「惡人」來達成,原因在於「在風起雲湧的運動中,只有認同並且積極參與到暴力之中,才能夠得到認可,……對於施暴者來說,暴力是施加於他人的權力,而對於被施暴者而言,暴力是可能讓自己免於暴力的途徑」。
究竟基督徒在公民抗命時是否可以使用武力或暴力,是基督教倫理的大哉問!基督教神學傳統賦予正義戰爭乃至自我防衛的倫理正當性,至今仍有很多支持者,多是根據「必要之惡」、「兩害相權取其輕」來立論的。不過,從現實面來看,有八九年天安門事件作為前車之鑑,要想爭取國際社會的同情支持,乃至介入干預,除了好運氣,非暴力抗爭其實是香港公民社會的唯一選擇。
然而,對於嚴文的主張,我們實在無法苟同。我們不清楚,為何他將警察的過當非法武力,與示威抗議者迫於無奈的自我防衛,二者混為一談。我們亦不了解,他為何認為要解決暴力無法以懲戒惡人來達成。不要忘記了,現代國家的形成,不是沒有暴力,而係將軍事及刑罰的暴力從封建領主手中奪回,加以限縮並獨攬。所以,暴力是否可以獲得某種程度的解決,端賴國家是否能取信於人地證成其合理性與合法性。不過,嚴文最大的問題還是,徹底忽略了和平研究(peace study)對於暴力的全方位探討,這連帶地使得他對和平的理解,有傾向於接受統治現況之虞。
和平研究的先驅Johan Galtung在1964年首次提出積極和平(positive peace)與消極和平(negative peace)的概念。後者是不存在暴力或戰爭,但前者卻是社會的融合。就好像沒有生病並不代表身體具有抵抗力一樣,這二者是和平的二個不同面向,並不見得總是並存。消極和平的例子如聯合國等使用或準備使用強制武力來達成停火,限武、國際公約、權力均衡等策略是常見的措施。基督教傳統中的正義戰爭論,也是這一類。積極和平則取道溝通、和平教育、國際合作、爭議調解、仲裁,及衝突管理等作法。是針對積極和平,而非消極和平,他以為,惟有透過非暴力取徑方才可以。
相應於和平的這二個面向,Galtung對暴力有了更廣泛的理解,「當人受到影響,使得其實際的身體與心理的現狀遠不及其潛在的可能」。很明顯,這裡所謂的暴力,包括了結構的暴力(structural violence)在內。在他看來,關注結構暴力比起個別行為者的直接暴力來得更重要,因為個體暴力往往是源自於間接的、暴力的結構,如貧窮、飢荒、歧視、種族隔離及社會種種不正義等。
到了1980年代之後,他更將對結構的關注擴及到文化等面向,進而提出文化暴力(cultural violence)的概念。這是指有些文化經常被用來證成或合理化直接的暴力或結構性暴力。例如,針對不同性別/種族的仇恨犯罪(hate crime),往往是基於文化偏見,進而到結構性地排他,最後才由衝動的個人將其付諸實踐。
Galtung對結構性暴力的想法,一來是受到甘地的非暴力抗爭的啟發。其所針對的是體制暴力,非行動者暴力,而所要促成的是積極和平,並以此作為和平的最佳防禦機轉。但另一方面,這更是有見於當時如Herman Schmid等其他學者太過聚焦在消極和平上,使得和平研究受限於「羅馬治世」(Roman Pax)的典範,常從當權者的視角出發,無形中為當權者維持既有現狀的目的來服務。
論者在討論香港反送中暴力問題時,或許可以多加借鑑。
(photo crdit: 亂世中的基督平信徒FB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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