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本文為時代論壇《就「暴力,抑或不暴力?」的韋式回應 —— 記一眾踐行同在的「劉牧師》一文之延伸,歡迎讀者同步閱讀該文,可對作者的書寫脈絡有更完整之圖像。
六月以降,香港人就一同經歷了許多個令人憂憤難平的日與夜。相隔數月,行政官林鄭月娥才遲遲宣布撤回《逃犯條例》的建議修訂,但民間其餘的訴求卻仍然未獲回應,包括就警方的濫權和濫暴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在可見的將來,恐怕不但抗爭不會平息,甚至連何謂「回復安寧」也幾近難以想像。而教會的脈搏也緊跟隨著時勢的起伏,躍動於亢奮與不安之間。《向上帝唱哈利路亞》(Sing Hallelujah to the Lord)最初一度成為示威遊行的「戰曲」,令不少基督徒頓覺頭頂多了光環。然而,我們又可曾留意,在行動事成(或事敗)、人群散去之後,眾人口裡只知讚揚香港人如何美善,信徒更以身為香港人為榮、以此自傲,卻竟無幾人回來真心將榮耀歸給上帝?有人認為香港人正經歷大團結;但也有人痛心於人際關係的撕裂,因為一切的仇視對立,都已經不僅來自政見的分歧,而是提升到良知的辨別。參與在抗爭中的基督徒,又應該與誰聯合、與誰為敵?
我們有時喜歡將耶穌幻想成好像古巴的革命英雄哲古華拉(Che Guevara)一樣,是位站在群眾前頭揭竿起義的戰士。耶穌無疑憐恤群眾的困苦無助,因為他們猶如沒有牧人的迷羊(太九36);但他也忌憚和防備群眾,每當群眾將他們的政治理想投射在耶穌身上,祂就及早抽身、遠離退隱,而從不附和群眾的政治企圖、滿足他們的抗暴野心。假使基督徒一旦投身群眾政治,就立時將主耶穌的教導和榜樣拋諸腦後,視之為不切實際的空想,我們豈不是自願將福音「去政治化」?卻不曉得,耶穌在世的職事,已經在要麼順服投降、要麼勇武抗暴以外,行出了第三條非暴力抵抗的窄路。
英國聖公會神學家韋爾斯牧師(Samuel Wells)在《拿撒勒宣言》(A Nazareth Manifesto: Being with God, 2015)指出,路加福音記載的平原寶訓,當中六章27-30節就是指導信徒,當生活在壓迫、不義、暴力底下,如何面對面地愛仇敵,免得將制度的權力誇大成無可匹敵、匿名的無情力量;而是要去認清「敵人」的面貌(哪怕這是隱藏在防毒面具底下的),覺悟對方跟自己一樣,也是會有恐懼和懦弱、會流血受傷的一個人,而不是一個抽象的、肩章上的警員編號(哪怕這又是刻意從防暴戰衣上收藏起來的)。耶穌用最少七種可行的方式啟發我們去「愛仇敵」,其基本原則,就是必須要抵抗行兇者!因為,持久的反抗才是「愛仇敵」的真正表現,而不是逆來順受,任由對方濫用其僭稱掌握的有限權力;但是,反抗施暴者的時候,也要警戒自己不要成為作惡者,免得為對方報復鎮壓留有餘地。於是,「非暴力」追求的不只是消極地自己「不暴力」,而是試圖掏空對方使用暴力的必要性、有效性、合法性、合理性,從而令其「繳械」(disarmed),止息暴力的循環,同時恢復加害者和受害者的人格尊嚴。非暴力抗爭是一種考驗信心、耐性、品格和想像力的公義踐行,自己先心意更新變化、克服恐懼與憤怒,不去挑釁作惡者的罪性,反而設法堵塞其繼續動武的藉口,以給予對方停止作惡的機會、呼籲回轉遷善:
一、恨你們的,要待他好——以行動向對方表明:即使你現在如何憎惡我,我也不會長久懷恨於你。你我之間的仇怨沒有不共戴天,反而必有終止的一日。在你眼中我既是妖魔,我就更不會讓你使我變成真正的魔鬼,我要你看出我也是人。
二、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你雖辱罵我,我卻不反唇;因為,你粗鄙的言語只反映出你的幼稚。我惟有將你當成一個口沒遮攔、少不更事的幾歲小兒看待,需要我循循善誘地,安撫你虛弱的心靈,看見你內裡不過也是個缺乏安全感、長不大的孩子。
三、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你雖以暴力對待我,但我會先為你祈禱、求主向你臨在,而不是因為懼怕你而急於為自己求平安。因為你心中無神,無計可施、自覺無力,所以才會訴諸暴力。
四、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轉臉由他打,不是甚麼忍辱負重的苦肉計,而是以最強硬的姿態和身體語言宣示:武力並不會壓倒一切,我既不畏懼你的警棍,即使你打倒我,我也不會承認你比我強,更不代表你勝利、你有理。
五、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裡衣也由他拿去——我以近乎浮誇的極其慷慨,來應對你對我的剝削。我以不按本子的「超額接納」(overacceptance)、過份的合作來體現出徹底的「不合作」,以揭露你根本沒有按你據稱的公義來對待我。
六、凡求你的,就給他——你既然如此一步不讓、得寸進尺,我就將你所苛求的,通通無條件送贈予你,因為你我既同屬貧乏、我就同情憐憫你,但我則沒有空閒去為自己所甘願付出的自怨自傷。
七、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連我僅有的、卑微的自由和權利,你也要奪去,我便毫不稀罕;因為,真正的自由、尊嚴、能力(power),在於我能夠為我所信持、所珍重的,不惜犧牲其他所有。
主耶穌在十架上完美地活現出祂自己一貫的宣講。然而,祂只是教訓門徒,對待仇敵的態度是要「愛」他們,卻沒有要求在敵人停止作惡之前,就先去「原諒」對方。耶穌自己克勝不義暴力的方法是甘心承受暴力、自願受害,唯有當這些暴力快將要終結祂的生命、當暴力對祂的侵害將要終結,到那一刻,祂才原諒了祂的敵人。祂與罪惡對抗到最後一口氣,祂愛罪人、愛到底。
(Photo credit: Studio Incendo / CC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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